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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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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精神损失计算进入有形赔偿是正常的,我就是受害者,这些属于自由

                            裁量权。

                            打官司的损失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撑也是属实,但是确实需要繁杂的计算模式。这也是人们不愿意打官司,一开始党志军只要求5000元的最根本原因。

                            但是被保险公司拒绝了。

                            这里面情绪的波动是有存在的,这也是党志军刺杀王佳佳的最根本原因。

                            当然,你也可以当作没情绪,只按照法律操作,但是我估计,不太好办。

                            这个交通案子很明显党志军有理,所以案件损失理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我说党志军天降灾难不为过吧,当然你似乎不认可,你甚至觉得党志军是讹诈,你应该提供案件之初的党志军值得怀疑的地方,但是我估计你找不到。

                            注意,陈王说的是王佳佳认为党志军是讹诈,而不是说这个事情就是讹诈。

                            • 家园 这个完全不能苟同

                              无论是进入司法程序之前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功,进入司法程序后的调解仲裁不成功,还是是不服判决造成的心理波动可以计算精神损失费和什么耗时误工费的说法我真的闻所未闻,我只听说过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说法。

                              你有这样法律例子可以说一说,无论哪国的都行,我愿意洗耳恭听。

                              • 家园 第一,我觉得你在国内,第二,我感觉你很年轻,第三,我不觉得

                                你像体制内的口吻,这次我很同意不如安静河友,这次他表现的不像个体制内的人的思路,当然我肯定认可。

                                打官司是需要成本的,无论是法院还是双方。在这里把相关费用打进去,是经常发生的,举证的时候大家都不是很绝对的。

                                你反对,我穷我有理,其实我说的这是社会主义的特色,就是相对倾向于弱势群体,这应该算是常识吧?

                                当年有个电影流浪者,印度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还有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也是有一些这个意思,可见这是普遍情感。

                                我不知道什么触动了你,让你如此怀疑党志军。

                                现在是这个状态,党志军的前15天住院,大家都没有异议,通告或者公报攻击的都是党志军后14天挂床,这当然由取巧的因素,我也承认。原因复杂也简单,一个普通人确实愿意付出一些代价获取较大的利益,为自己谋好处。

                                在这里,你是认定法院或者保险公司是在给党志军留面子,意思是15天也是作假,这是你的明显的看法。

                                我的意思也是很明显,保险公司都这么折磨党志军了,所以不可能不在这里追究党志军,如果真造假,保险公司不可能不说,但是通报说的是后14天,呵呵呵,我觉得,通报在明显故意诱导大众。

                                意思就是指前15天也不真实,而且网上确实有大量不明真相的年轻人也在质疑前15天。

                                认为党志军是杀人犯,就该判,我们左派则是杀人有各种原因,我们也不追求党志军被轻判,但是这个事得掰扯掰扯。

                                要有个合理的定论,对于弱势者倾斜这真不是法律的真谛么?看来你是不认可。

                                就看法写的王佳佳那个小作文,我感到无限的恶心,小资生活也不是不好,但是这么歌颂王佳佳不恶心吗?

                                就那个小作文有任何意思吗?王佳佳的评优可信么?

                                不说别的,就是现在官方出一份党志军前15天住院造假的文件,我都表示极大的疑虑,你信吗?

                                当年我打官司,官方部门直接说,你来吧,来了就给你办了,结果还是老方法,非得让我出钱安抚被告,这是官府的信誉?

                                有一些事情大家心里清楚就得了,别装较真,当然,这心里的不满我是放在心里了,我认为这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官府。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公平的问题。

                                有一定倾斜我认,但是那么倾斜我肯定不认。因为这不公平。

                                党志军是个农村人,我个人觉得他也是边缘人,收入经济还不那么好。我问你,5000元第一次合适不合适,我认为合适,你没有回答,网上讨论要勇于直接面对自己的内心。你连这么个简单问题都回应不了,你的内心应该是虚的了。

                                我承认如果刮蹭不大,要18000,确实有一些满,但是也未尝不可,因为王佳佳不差这个KPI,保险公司更是不要脸的不差钱。

                                你担心别人效仿之,我觉得啊,你是啥身份和心思这么担心人性?这么担心保险公司吃亏?你是保险公司的吗?

                                还是你觉得自己有钱怕被人讹诈上,这个设定与你的身份不符合啊。

                                当然我也有可能判断错了,你是小富人。

                                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不一样,必须承担五保户,当然,今天没做到,但是国家不敢说不管,那就上了台面了,他们也没有这个胆子 ,这就是社资区别。

                                所以我不觉得倾斜党志军有什么问题,其实,党志军的愤怒在之前也有所表现,结果就是刺杀了王佳佳,两条人命,五千元,不贵吗?只是王佳佳沉浸在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中迷醉了,根本看不到党志军的诉求,其实看这个案子也可以看出来,没有这个意识,呵呵呵,我就判了,你不服去死,就是这种心理吧。大家也都说了,没看到王佳佳的调解,当年我打官司的时候,法官就说你让步吧,结果就是我让步了,这样谁能信服?

                                至于你们愿意说杀人犯罪处死就好,不分析原因,我觉得吧,这不是社会主义解决方案。

                                杀人犯千差万别,有激情有冲动,并非都是有计划有步骤的恶意杀人,党志军不遮掩,当面捅了十几刀,事后自杀,就是激情行为,当然,你们要说畏罪自杀,我也没办法。

                                网上议论他是癞子,时常碰瓷,呵呵呵,这肯定是现实存在的一些人,但是显然不适用杀人又自杀的党志军,这个解释不好看。

                                所以我有点抓不住你的人设和观点之间的联系。从以往的话题,你也不是没有激情的人,怎么到了这里就这么冷酷了呢,没有经过社会的苟且么?

                                希望你能回应解惑,你又提出新说法、新比喻不能让我觉得你的有道理。

                                • 家园 请分清规矩和温情的区别。

                                  家境困难的职工,一般单位会照顾些,这是温情;但是,见过哪个单位为了照顾困难职工,把不具有能力的职工照顾着升成可以拿高工资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的么 ? 没有吧,,,因为这个是规矩 !

                                  就如低保户可以享受政府承担的低保和一些特殊照顾,并不意味着低保户触犯法律了就可以从轻。

                                  开车撞了一个人,被撞的这个人月收入10000,赔偿10万,这个人月收入3000,就必须赔偿20万,因为要照顾弱势群体? 这是扯淡。比如法院可以依此来做调解,但绝对不能依此来判决。调解是当事双方认可性质的,判决是司法强制性质的。这是两码事。

                                  我开车撞了马云,难不成马云反过来还要给相对属于“弱势群体”的我赔偿金钱么 ???

                                  抛开事实只谈弱势不弱势,这跟极端宗教的那个只看信不信真主有什么两样 ?

                                  • 家园 你为何设定这么极端的说法,你从哪里看到了党志军这么做了? -- 有补充

                                    家境困难的职工,一般单位会照顾些,这是温情;

                                    但是,见过哪个单位为了照顾困难职工,把不具有能力的职工照顾着升成可以拿高工资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的么 ? 没有吧,,,

                                    因为这个是规矩 !

                                    你说这段话的依据在哪里?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比如吧,一个产权问题,然后法院判我三对方一,对方一毛钱 -- 补充帖

                                    没有出,你觉得这是啥问题?

                                    至于你说的那么极端吗?换你你满意么?

                                    产权就是我的,对方一分没有,法院就是在官方压力下和稀泥,你觉得我说的这个和你的例子近还是和党志军例子近?

                                    我不太明白,你为何总是设定这么极端呢?

                                    • 家园 因为在单位的话,家境困难的都是被当做弱势群体看待的 -- 有补充

                                      所以才有了日常中的一些照顾、补助啥的,而这种照顾一般也不会在职工中引起反感。

                                      反过来,把这个照顾放在升职加薪中你试试看 ?

                                      我之所以提到这个,不就是因为你之前的提过司法要照顾“弱势群体”的话么 ?所以才要举例让你明白,照顾是温情,升职加薪是规矩,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单位的评职称这种事都要讲规矩不能讲温情照顾,法律就不讲规矩而要讲温情照顾了 ?

                                      正如我前面提过,司法可以温情,但是这种温情不能滥用,要体现在调解上而不是判决上。调解体现司法的灵活,判决体现司法的底线。

                                      处处讲对弱势群体的温情,那些女权的认为婚姻关系中女方是弱势,也要讲温情,这不就有了离婚案中因为男方的思想上转不过来这个温情的弯而杀女法官的事例吗。那你是站在了因为体现了温情而被杀的女法官一方还是站在那个被净身出户不体谅温情而杀人的男方一方 ?

                                      两起女法官被杀案,一起因为没有体现对弱势群体的温情被杀被叫好,一起因为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温情被杀也被叫好,那这温情到底是个啥 ?

                                      莫不是只有你们认定的温情才能算是温情 ?

                                      难不成以后打官司先要双方提交各自的经济及家庭情况然后依这个来做判决的重要依据么 ?

                                      我与一人发生争执打斗,对方人高马大,我身矮力弱,这种情况下,怎么定义这个弱势 ?

                                      对方人高马大但收入低,我身矮力弱但收入高,这种情况下,怎么定义这个弱势 ?

                                      对方人高马大收入低但家庭背景好,我身矮力弱收入高但家庭背景差,这种情况下,怎么定义这个弱势 ?

                                      对方人高马大收入低家庭背景好舆论影响力差,我身矮力弱收入高家庭背景差舆论影响力强,这种情况下,怎么定义这个弱势 ?

                                      ,,,,,,

                                      开了这个头,后面有得头疼呐。

                                      通宝推:心远地自偏,审度,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为什么我举的例子都是相对极端些的 ? -- 补充帖

                                      因为司法是必须考虑到涵盖到这些的啊,

                                      因为党为了几千元的赔偿而杀法官是极端案例,

                                      因为你们的逻辑碰到了这些极端点的事例就不堪一击无法自圆其说。

                                      我说过了,党志军这种,就是极端思维模式。

                                      设想:小党志军和大党志军都是弱势群体,两者之间有了经济官司,不接受双赢和调解,都认为自个有理必须要赢,谁输了谁就要杀法官。你对小党志军讲温情,大党志军觉得不对他温情要杀你;你对大党志军讲温情了,小党志军觉得对他不温情要杀你。换成你是法官,你怎么做 ?

                                      通宝推:寄意寒星,
                                      • 匿名 所以是人来做法官

                                        而不是AI,人做判决可以有裕量,有温情,才不会向机械司法,乃至AI化滑去。

                                        大G有句话说的很隐晦,他不太信王法官结案率那么高,如果考虑她还有那么多时间闲情逸致,结案效果很难说做到三个效果统一吧。

                                    • 见前补充 5039782
                                  • 见前补充 5039758
                                • 家园 民事纠纷协商阶段没达成一致怎么能叫精神伤害?

                                  精神伤害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不信你去查。民事纠纷协商而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你让法律如何判定了谁伤害谁?比如党要5000,责任方只愿意出500谈不拢谁伤害谁?所以才会有司法体系代表公权力接手裁决。这也是国家政权公权力和法律存在的意义之一。

                                  总不能我对你提一个要求,你不满足我,因为我弱势你就精神伤害了我,我就索赔法院就必须支持吧。 如此这个社会完全没办法运转。

                                  我的立场跟我的身份没有必然关系,观察社会讨论问题要的就是一个尽量客观,客观就叫冷酷?抛开一切事实不谈的要求法律倾向于任何一方才是无原则的自我,是对整个社会公平性的冷酷。

                                  保护弱势肯定不能体现在民事纠纷的平等主体之间,也就是说公权力没有权力直接剥夺任何一方的合法权利去弥补另外一方的法律规定之外的损失。用暴力剥夺合法财产去弥补别人的那叫革命政权的暴力革命,比如当年的土改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暴力机器和法律体系下完成的。现在的中国显然是一个无论贫富都要平等的保护所有法律主体的合法私人财产的和平执政政权而不是革命政权。

                                  任何非革命而是和平执政阶段的国家对经济和社会地位方面的弱势群体的保护更多的是体现在二次分配的福利制度上,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等生理弱势群体的保护才会体现在法律上。这个区别我认为至少在现在人类文明和道德的水平上是合理的。还是那句话,用国家暴力强制平衡贫富只能革命,无论是一个自认革命的政权去执行还是底层暴力革命去执行都是暴力革命。

                                  • 家园 虽然你转了话题,这个精神伤害分两种,一种是西方的,那个我不懂

                                    一种是国内打官司的烦扰和对自己的伤害,是没结果,但是事实是存在的。

                                    这个东西大家都看在那里,比如党志军自己加个援助律师在那里说话,对方保险公司是成熟的应对机制。

                                    那么,谁受到伤害大?党志军是不是无妄之灾?我觉得道理是显然的,当然,你似乎不认可,你应该是认为保险公司和党志军是地位平等的。

                                    总不能我对你提一个要求,你不满足我,因为我弱势你就精神伤害了我,我就索赔法院就必须支持吧。

                                    如此这个社会完全没办法运转。

                                    你的这段话,完全是无理的延申,毫无根据,在法院审理阶段,我们没看到党志军有这种思维。

                                    而是完全由党志军实实在在的身体损伤估测的。

                                    暴力革命这块,你为何总提,和这个案子有毛关系?

                                    所以我们不敢革命就必须这样呗?你是老百姓还是统治阶级?

                                    法律倾向于弱势群体也算是比较的常态,当然很多都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成熟律师机制给抵消了。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倾向弱者就是国家发展中努力的方向,所以我很奇怪你的思维。

                                    你这个是认为自己不是老百姓么?

                                    • 家园 社会不公什么时候都是存在的

                                      我们是讨论社会问题法律问题而不是个人恩怨,因此要看大局。

                                      中国75年或者改开后的大局是什么,是49年之前那种比比皆是的阶级压迫社会不公帝国主义侵略掠夺民众普遍生活如蝼蚁,还是总体上的民主自由公平和生活水平在不断改善,而且全方位的社会进步明显要高于同期世界上大多数人口有一定规模且条件远比当年中国好的绝大部分国家?

                                      就算是改开后的贫富分化贪腐越来越严重,近十几年是不是有明显改善?

                                      如果是前者,那就等着革命吧。如果是后者就努力的在法律和制度允许范围内改变个人的境遇吧。

                                      我为什么除了经常对独运轮1450不客气破口大骂,还讨厌假左极左和小布尔乔亚?原因就在于此,不忍让一些不切实际不顾大局的个人非分之想断送了14亿人的现有生活和发展机遇。这一切真的来之不易,牺牲奉献了多少人的生命和青春!

                                      顺便说一句,昨天12小时内发帖超过10,第一次被限制了,才知道河里有这个规则。这个话题我想我要对你说的话基本说完了,不再回复了

                  • 家园 没问题,你认为法律不是你的那你就走革命的逻辑

                    而不是只会伪善的站在岸上用道德鼓吹不能剥夺底层讹钱的权力。

                    肆意混肴解决社会矛盾的道德,法律,革命三个不同层面的逻辑不是幼稚就是别有用心。

                    苏联或者主席时代,有凡是民事纠纷就无条件的占在底层的一方无条件支持其任何要求的法律吗?显然没有!

                • 家园 你想想今天斗殴的费用,被撞两万元多么?你认为党在碰瓷么?

                  你的想法偏激了吧?

                  • 家园 我没有揣测任何事实,也没有偏激的抛开一切事实去揣测

                    反倒是觉得那些对只要底层了就可以任性的只接受自己主张的条件调和,不然就行私刑的行为表示理解、辩护、叫好的人都太过偏激。

                    如果这种意识成为社会主流,那就是丛林社会。

                    丛林里一个毫无防备的女人面对一个持刀蓄意杀人的老汉妥妥的是弱者,你们这些小布尔乔亚又该作何感想?同情谁?为谁叫好辩护?

                    通宝推:寄意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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