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步兵的复兴:英国长弓和瑞士长矛(公元1200-1500年) -- 西北人
在蒙古人征服别国的战争中,骑兵的作用达到了顶点,正在这时,西欧战场上的步兵却已开始重新得势。大约从13世纪中叶起,中世纪的重骑兵便走上了下坡路。当时有三种经过改进并以不同方式使用的老式步兵兵器,在使配有长枪的中世纪骑兵失去优势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这三种兵器是:经过改进后效果更好、威力更大的十字弓,在英国发展起来的长弓和在瑞士人手中变得确实令人可怕的长矛。
此外,当时还出现了两种影响颇大的技术变化,一是由十字军将欧洲马与阿拉伯马杂交所得的马种逐渐退化了,二是锁子甲被金属片铠甲所取化。杂交良种马和锁子甲曾使重骑兵具备了高度的战术机动性,从而使之成为13世纪战场上的一支所向披靡的军队。而上面出现的两种技术变化则使重骑兵丧失了原有的战术机动性。14世纪的重骑兵,由于全身披挂着金属片铠甲,其战马也披有同样沉重的护甲(总重量达140至150磅),加上手执剑、盾和又长又重的长枪,因此成了一群行动迟钝十分笨重的芸芸众生,他们只能一股劲儿地朝前冲去,但速度又快不了,更做不到快速停顿和立即起步。这样的骑兵在长弓和十字弓的袭击下,或者到14世纪末在遭到黑火药兵器的袭击时往往很容易乱作一团。即使是披着金属护甲的马匹也不可能一点不受弓箭的伤害。一旦马匹受伤,根本无法驾驭。要是碰上比较灵活敏捷的骑兵或步兵对手,披着全副铠甲的重骑兵更是束手无策。尽管如此,由于自我护卫是作战的一项基本要求,因此,护身盔甲越变越重的趋向始终没有得到改变。
13世纪,长弓在英国得到了发展,它加速了当时作为优势兵种的骑兵的衰落。从爱德华一世(1272-1307)到亨利八世(1509-1547),这一时期内的英国君主无不果断地大力发展弓箭部队,提高弓的杀伤威力,从而使长弓这一兵器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它的威力和使用灵便的优点最终导致了十字弓的淘汰。
长弓用榆木、榛木和罗勒木制成,后来主要用紫杉木制造。最好的紫杉木并不产于英国,而是从意大利和西班牙进口的。长弓的长度为六英尺,箭长三英尺。弓身的中间用手握住的地方为一点五英寸宽,往两端方向逐渐变细。弓的两端用角料镶包。弓架的前部为圆形,后面是平的。长弓不仅射程是十字弓的两倍(最远达400码,有效射程接近250码),而且射箭速率要高得多(每分钟可发10至12箭)。在技术熟练的英国士兵手中,长弓的命中率大大高于十字弓。它显得更轻便、更容易掌握,适用于散兵射击或齐射。就当时来说,它是战场上最有效和用途最广的单兵武器。
长弓有一项不足之处,那就是使用长弓必须有很强的体力、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和高超的技术,为此非经常年累月的训练和实践不可。为了使青年能够致力于这种艰苦的训练,因此踢足球在14世纪的英国是不合法的。而十字弓的士兵则不然,他们只须稍作训练便能很快掌握武器的使用方法。
在1346年8月26日的克雷西战役中,步兵作为步、骑联合兵种战斗编队中的主要成份,无疑在战斗中重新占据了优势的地位。这次战斗中,弓箭兵是英国步兵中的关键力量,击败并重创了当时最难对付的法国骑兵。
同年7月,英王爱德华三世率部从朴次茅斯出发,渡海抵法国北部,支援佛兰德和布列塔尼处境危急的盟军。在大约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穿过法国西北部地区,来到欧洲低地国家(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背后,法王菲利普六世率领一支强大得多的军队紧紧追赶着。英军渡过塞纳河后,爱德华认为,这时假如需要进一步撤退到佛兰德的话,就不会遇到重大障碍,因此决定在此跟法军开战。他在克雷西-茵彭特尤村庄附近找到一块合适的战场,那里正好有一平缓的斜坡,控制着法军将要经过的路线。
英军精心地摆好了作战的阵势。其右翼部队靠近克雷赛城,有一条河流作屏障;其左翼部队位于瓦迪库尔特村的前方,有树林和步兵挖掘的战壕作掩护。英军分为三支分队或称“战斗大队”,各队兵力大致相等。其中有两个分队并排在一起,右分队由韦尔斯王子(黑王子)率领,左分队由诺萨姆顿伯爵指挥,第三分队位于它们的后面,由爱德华国王亲率。英军总兵力约为2万。国王立于一座风车内,从那里他可以观察到整个战斗的进展情况,并向下属指挥官适时发出作战命令。
每个分队的中央是一个由大约一千名不骑马的重骑兵组成的方阵,纵深为六排,每排长二百五十码。英国骑兵多数不骑马作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出于军事作战上的需要,那就是要为弓箭兵以及从事反击的小股骑兵预备队提供一个作战机动的坚强后盾。第二是出于心理上的需要,那就是要使弓箭兵坚信他们不会被自己的骑兵丢弃不管,一定能够顶住法国骑兵的冲锋。
弓箭兵部署在每个分队侧翼的外层,按梯队形式向前排列,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互不影响的集中的火力区域。位于前面的两个分队的侧翼弓箭兵恰好在英军中央的正面,会合成一个倒V字队形对准了敌人。在每个分队中央的后面是一小部分骑在马上的重骑兵预备队。如果法军突破了正面防线,预备队便可发起反击。白天英格兰和威尔士步兵在阵地前面起伏不平的地域挖掘了许许多多的陷坑,以阻止法军骑兵的进攻。
据估计,法军兵力接近6万,其中约有12000名重骑兵(由骑士和普通重骑兵组成),约六千名雇佣的热那亚十字弓步兵,17000名轻骑兵和25000名公社征募兵(一群跟在后面缺乏纪律的步兵)。
下午大约六点钟的时候,这支部队排成冗长的一路行进纵队,在没有任何侦察警戒的情况下,毫无准备地踏入英军作战阵地。法王菲利普竭力想让部队停止前进,并将部队集结整顿好。他把十字弓步兵拉到队伍的前面,但是那些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鲁莽骑士却无法加以控制。就这样,法军先头部队跟在热那亚步兵的后面一窝蜂地向前冲了过去。
很有纪律的热那亚雇佣十字弓步兵排成整齐的队伍,穿过谷地开始爬坡。他们在离英军阵地大约150码的地方停下来,向英军射箭,但是多数箭都没有射中目标。接着他们继续向前移动,但遭到铺天盖地而来的英军长箭的袭击。顿时,热那亚人溃不成军,退了下去。这时早已不耐烦的法军先头部队立即策马向前,他们排着乱七八糟的队形以排山倒海之势踩着热那亚人发起了冲锋。霎那间斜坡上布满了乱糟糟的披着盔甲的士兵和马匹。他们把可怜的热那亚人踩倒在地,而英军的箭又雨点般地落到了他们的身上。由于法军冲得太猛,有些士兵一直冲到了英军队伍的前面,于是几分钟内便掀起了一场殊死的搏斗。法军的进攻被强大的英军骑兵分队赶了回去。
这时,法国部队依然毫无道理地一批接着一批冲进了这场可怕的混战之中,并相继被英军的乱箭所击中。厮杀一直持续到了深夜。法军经过大约十五或十六次突击冲锋,把自己的部队搞得七零八落,最后只好倒旗彻底认输。
在一片小小的谷地里,躺着一堆堆法国人的尸体,令人毛骨悚然。其中有1542位勋爵和骑士,约15000名重骑兵、十字弓士兵和步兵,还有成千上万匹马尸。而英军总共死伤仅约200人。在英军阵亡人员中,只有2名骑士,40名重骑兵和弓箭手,另外还有100名左右的威尔士步兵。
英军击败了约三倍于己的敌人,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是对于这次胜利的全部意义就连英国人自己也没有充分估计到。至于14世纪的别国将领们,虽都纷纷效仿英国人的做法,让重骑兵下马作战,可惜他们没有能够找到英国人取胜的关键所在。他们岂知英国人胜利的奥秘不仅仅在于让骑士和弓箭骑兵下马作战,而且在于明智地让下马作战的骑士与弓箭骑兵互相合作,并使他们跟骑在马上的骑兵紧密结合,从而把投射式兵器的火力、防御的耐久力跟机动突击力灵活地结合了起来。
在14、15世纪期间,重骑兵的作战能力不仅受到了英国长弓的威胁,而且还遭到许多其他方面的猛烈冲击,严重影响了它的发展前途。在一个半世纪里,由瑞士山民组成的长矛方阵曾多次击败了先是奥地利后是法国勃艮第的骑兵。随着黑火药兵器的日益发展,骑兵越来越经不起训练有素的步兵的袭击。
从14世纪上半叶开始,随着瑞士反抗奥地利公爵的统治,争取自身独立斗争的发展,它象英国发展长弓那样,把长矛变成了一种具有民族特点的兵器。当然长弓跟长矛有着很大的区别。长弓基本上是一种单兵使用的武器,弓箭兵的技术也就是一种单兵技术,而瑞士长矛兵则与此不同,他手执长而不灵便的长矛,一旦离开了他的队列,则既无用武之地,又会变得孤立无援。跟英国弓箭手一样,瑞士长矛兵从小就开始技术训练,目的是要使他成为方阵中一名动作熟练而称职的士兵。这样一支军队的创建,并不是哪一个非凡天才的杰作,这一点是很有意义的。
瑞士长矛兵都是些体格强壮的山民(自治市的公民或庄稼人),他们均属自由民。在瑞士方阵大发展的初期,他们出于反抗外来侵略,保卫自己小国(或州县)的爱国心而操戈从军。当时方阵所用的主要兵器长矛,经过15世纪前的一个世纪的改进,其长度达到了20英尺。矛的端部有三英尺长的一段用铁制成,以防止它被敌人的砍刀或战斧砍断。在方阵的正面往往形成一道由四至六排长矛兵组成的密集长矛屏障,除非敌人有类似或更长的兵器,否则是无法突破的。瑞士长矛兵很少披带盔甲,只有前几排的士兵有时佩有胸铠。
进攻时,长矛兵手持的长矛往往稍高于肩部,矛头微微向下。采取这样的姿势可以得到极大的向下插刺的力量(瑞士人很少接受剑术训练,他们主要依靠兵器的强大冲击力),这对敌人来说,要想不受任何伤害把矛头挡向上方就更加困难,而且不因矛柄后坐的力量而可能伤及身后的士兵。防御时,头排士兵将矛柄支在地上,柄端顶住右脚,稍往上一点则靠近左腿膝部,左手前伸握住矛杆,矛头与胸高相平。后面几排仍保持进攻的姿势,四至六排以后的士兵则将长矛直立于地,随时准备走向前去替补倒下士兵的位置。
方阵士兵的主要辅助兵器是戟。最初,瑞士人曾经想把它作为瑞士民族特有的兵器,而且它在早期跟奥地利人作战的某些战役中起过决定性的作用。也许它是中世纪武器库中杀伤力最大的单兵武器。
戟是一种长约6至10英尺的长矛型兵器,头上有一很重的斧头,背面是一尖铁(有时是弯曲的)或钩子,顶端是矛或梭标的尖头。14世纪初,瑞士人重新开始大量使用这种兵器。它能一下子穿透头盔,砍断剑锋或者击倒马匹。它也可以当作短矛来用,它的弯钩还能将骑兵拖下马来。
早期采用纵队进行作战的瑞士军队用戟十分普遍。尽管这种兵器有着许多厉害之处,但是在以密集队形作战时,特别是对付穿着盔甲和排着难以攻破的队形的敌人时,它的缺陷就十分明显。在1386年的曾帕赫战斗中,瑞士军几乎全部使用戟。虽然他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损失十分惨重。从此,他们便把戟跟长矛(它延长了士兵的杀伤作用距离)结合起来使用。瑞士军首先让长矛兵发起冲锋,骚扰敌人的横队或方队,然后位于纵阵两翼的戟兵就跟着冲进敌阵。
在曾帕赫战役之前,瑞士的武器库里也还包括不少别的兵器。比如用双手执的剑,晨星棍(头上装有尖铁的棍棒兵器),卢塞恩锤(戟的一种,头上不是斧刀而是弯曲的尖叉),当然还有十字弓等。这些兵器因威廉?特尔而曾经变得相当出名。但到了1500年,在由长矛兵和戟兵组成的瑞士军队中,除了十字弓外所有这些兵器都销声匿迹或变得无足轻重了。
在瑞士人争取独立的斗争过程中,他们通过尽可能减少累赘的办法取得了作战的机动性,并认识到了它的好处。同时他们又重新象古希腊人那样利用密集的长矛部队居高临下地进行冲锋,从而发挥出强大的冲击力。他们还进一步懂得,在平坦地域上,如果长矛兵能够不留丝毫间隔始终保持密集的战斗队形,那末仍然可以运用冲锋作战的方法的。要很好地运用这种作战方法,需要古罗马时代以来空前高超的组织技能、严格的训练和铁的纪律。意志坚强的瑞士人恰恰满足了这些条件,从而建成了一支在武器、机动性、团结精神和突击力量等方面可与马其顿方阵相比拟的军队。这样,到了14世纪中叶时,瑞士军队终于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支劲旅。
瑞士方阵基本上是一种以进攻性武器为主的作战体制,同时也具备长矛步兵通常所有的防御能力。当它前进时,但见林立的长矛以排山倒海之势袭击对方的队伍,其威势和速度在当时步兵中是罕见的。勇敢敏捷又不穿盔甲的瑞士兵总是排成整齐的队形向前推进,其速度只稍稍慢于他们常常与之交战的披着盔甲因而过于笨重的骑兵。这是瑞士兵接受严格训练的结果。即使在平坦的地形上,为使密集的队伍在高速前进时保持整齐的队形,必须进行反复不断的操练。瑞士军队在操练、行军、甚至发动攻击时都是按照战鼓声音的节奏进行的,根据某些人士的说法,是打着拍子行军的。(倘若如此,那末这是军队齐步行军的最早先例。 [ 注 ] )方阵能够迅速变换方向,越过或绕过障碍,组成防御方队(菱形拒马),并且能够带着伤兵井然有序地撤退。不过它象其他以密集队形作战的步兵一样,也要受地形条件的限制,只是比别的步兵少受些限制罢了。瑞士军队素以善于克服一切天然的障碍而著称。遇到深沟,陡坡或者野战工事,尽管有时伤亡很大,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进行强攻。
瑞士军以300人左右规模的连为基本作战单位,其中约有250名长矛兵,排成16乘16的方队,其余为戟兵或十字弓士兵。典型的瑞士纵阵通常由横排着的两个或三个连组成,其纵深至少跟横宽相等。
速度和机动性是瑞士军队的战术要素。他们的军队(跟多国军队中的瑞士分遣队不同)通常编为两个或三个“战斗队”或纵队。作战方案往往在发动进攻前的数小时,由州官委员会以多数票表决通过。部队在敌人看不到的地方排成作战队形,然后迅速向前推进。他们不采用传统的方式,化费很多时间在战场上举行集队出发的仪式,这样,有时队伍尚未集结好就能够向敌人发起进攻。战斗队行进时通常采用梯队形式,而不是平行或前后跟进的形式。有时,第二或第三队停止前进,或者来一个大转弯,让先锋队将敌人咬住。有时侧翼部队停在原地不动,由中央队发动进攻,或者中央队不动,翼侧队发动进攻。还有一种进攻队形叫做“楔形队形”,实际上这是一种纵深很深的密集纵队(不是三角形纵队)。防御时,方阵通常编成为空方队,所有的长矛都一致向外伸出,形成一种其他步兵或骑兵无法摧垮的队形。
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瑞士士兵的勇猛精神常使敌人闻风丧胆。他们有一条严格的规定,即不准索要也不给予宿营的住房,即使是在瑞士赢得独立很久以后,这条规定也很少打破。它的士兵仅仅是为了远离故土求得外国君主的雇佣而已,但外国君主所从事的事业却是他们所不感兴趣的。在这个雇佣时期,激励他们奋勇抗击奥地利和勃艮第军队的爱国热忱,变成了无比勇猛的职业自豪感,从而产生了强大的作战动力。
自古以来山区居民一直处于贫困之中,这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瑞士人采用什么样的兵器和战术,而且也导致从15世纪末期以来,老百姓受雇佣而从军(州和市政府为订约人)实际上成了一项民族的职业。日尔曼小君主国的人民以及(因不同的原因)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也小规模地仿效瑞士人从事着这种职业。作为雇佣军,瑞士士兵遵循着给多少钱就在战斗中出多少力的原则。“没有金钱,瑞士人就不给卖命”成了雇主们无法忽视的通例。确实,尽管有合同条款的约束,瑞士人竟可毫不疚愧地离开原来的雇主,改换门庭服务于给钱多的雇主。
14世纪和15世纪期间,英国人在运用长弓方面所取得的成功,使得欧洲战争中防御战和进攻战相比前者在战术上处于实际上的优势地位。特别是在有防御工事的情况下,防御战的固有作战优势得到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加强。自从古罗马军团衰亡以来,正是瑞士人首先使步兵重新成了进攻战中的一支重要战斗力量。
尽管重骑兵成为英国长弓兵和瑞士长矛兵手下败军的真正原因一直没有找到(而且由于新型黑火药兵器的使用,重骑兵败得更惨),但是它始终是西欧各国军队中的主要兵种。阶级的自负感和封建的偏见意识,使得那些骑士绝不采用有损他们尊严的战术和兵器。
但是,作为一种妥协,在欧洲开始出现兵器和盔甲都比较轻装的骑兵。有些参加过东欧土耳其战争的西方士兵发现匈牙利、土耳其和阿尔巴尼亚的轻装骑兵战斗力比较强,他们把不披盔甲的轻骑兵所具备的纪律性和突击力量跟它们的机动性和灵活性结合了起来。他们是弓箭骑兵和长枪骑兵的混合体,他们在组织上以及采用的兵器和战术方面跟过去的拜占庭重骑兵十分相近,只是盔甲较轻而已。
这是欧洲骑兵一系列重大变革的第一步,不过一直要到17世纪的时候,它才真正开始发挥战斗力。
骑兵的衰落和步兵的兴起(由于别的原因,这一时期在历史上称之为复兴时期)所产生的较为直接的作用,使那些有见地的军事将领认识到这两个兵种的性质和特点是各有千秋,可以互为补充的,从而产生了亚历山大大帝和汉尼拔将军曾经有效地采用过的联合兵种作战体制。在文艺复兴的时代里,智慧和卓越的军事思想重新成了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与此同时,黑火药兵器的发明和战争的日益复杂化,军事技术的培训,操练以及诸兵种协同作战的演习,都需要技术熟练的专职内行,而不是封建式的兼职外行。
T?N?杜普伊 [美国] [《武器和战争的演变》]
瑞士雇用步兵方阵在那个时代战无不胜。
长弓射程远, 但没有准头。
长弓用法是以密集队形占居制高点,向天空45度角发射, 三百多米外一阵箭雨,相当于冷兵器时代的榴弹炮。
有准头的只能是软短弓。软弓力量小,射程近,但速度高,好手能连发三箭。从宋以后基本就是软弓的天下了。
中国唐朝也是尚硬弓大箭。 唐王李世民就是个大力神弓,突厥见到唐王的大箭惊为天神。
弩却发展起来,比如神臂弓(实际是弩),床子弩。。。更狠!
里面的战斗场面很真实,觉得要比Gladiators好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