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即使没有文革,中国经济也不会提前进入第二世界 -- 葡萄
一小部分人作为专家库,掌握某方面的知识,把这方面的知识模块化傻瓜化,别人只是简单的调用就可以,甚至是计算机自身进行调用。
马哲认为科学从物理出发,到化学,到生物,到社会,数学现在只能做到准确描述物理,所以现阶段这样的调用还大多存在于物理学方面,尤其集中于电气、计算机和控制方面。
你说的很对,农民和工人可以被效率更高的生产机械消灭,科技人员会被计算机消灭,这样少数人就可以生产出满足全人类所需要的产品,大部分人的出路在哪里,恐怕是我们这个帝国要为人类文明考虑的。
现在我们通行的民法基本原则很多直接抄袭罗马。
比如对物权的定义,至今没有人能超越罗马人的成就。
还有那位长者,在工业领域的数十年的专业成绩,基本在这里多数人都比较难跨越的。
呵呵,中国大学的理科和文科实际都是高度细分社会生产方式当操作工来培训的。他们往往缺少系统的对社会组织结构的认知,呵呵孙子说过对待兵士不过就是:闭其耳目,愚其心智。
事实上,作为一个大国,想不给人类做出贡献都不可能
哪怕是元朝,也是如此
所以老者的观点,根本就无法成立
其实,我想老者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为人类做出贡献,无非是思想意识形态、科学技术、体制等方面,我想老者无非是认为中国目前不管是思想意识形态、科学技术、体制都是在山寨美国-西方而已
不知道你的看法如何?
罗马确立的制度,罗马确立的同盟关系基本原则,以及罗马确立的霸权体系,依旧不可避免影响我们今天的世界格局。
你当然可以说,言必称希腊言必称罗马。我可以告诉你,这个典故来自格劳修斯,格劳修斯最伟大的拟制就是对国家和法人团体的人格化拟制。那是现代社会的基础。在格劳修斯的时代,格劳修斯每推动一个符合当时社会发展需要的新问题的解决方式方法的时候。总是要说,古罗马如何如何解决,古希腊如何如何解决。这个就是言必称希腊,言必称罗马的由来。
如果你说希腊的重要性,我说不如在基督教三位一体理论体系确立在新柏拉图主义提出出三位一体理论体系上。而对世俗社会的发展,我前面说了在文艺复兴时代后。随着,西方地理大发现后资本主义崛起。在管理负责的跨越漫长边界事物中,大量古罗马法律世界被直接用来指导当时欧洲各个帝国全球管理。而在涉及具体社会规范领域最多的民法领域,当时欧洲各国直接抄袭罗马的法律成就。
从你的话中我看到的你重视的文明成就是精神与哲学的概述,我则更重视解决现实中复杂问题的实际能力。实际我刚才的回复里你忽视的话里我所表达的内容。我们今天这个世界基本游戏规则尽管来自英国人确立的全球贸易规则之中,但是其基本原则和基本操作规范都无不可以从罗马帝国的成就中找到清晰的脉络与痕迹。在这个领域,希腊无论如何都没有插足的余地。
甚至所谓的听证会制度、陪审团制度
而正是罗马皇帝废除了陪审团制度
罗马的自然法思想也是来自于古希腊的自然法
1.西方走工业化的前提是什么?中国能否达到这样的前提?
2.一个十四亿人的中国,实现工业化之后会对整个世界格局造成什么样的变化?各种条件是否支持这样的变化?带来的矛盾如何解决?
3.西方的工业化社会是否应该是我们的模板?这样的模板是否能解决我们面临的困境?
个人觉得,西方式的工业化并不应该是我们的目标,是不现实的。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四个现代化加上社会和人的现代化。在基于国情现实的基础上实现这几个现代化,才能走出一条可持续的新路。
以一己之力挑战天下,那是走火入魔。至于担心中国将来不能为人类文明发挥领导之一的作用,那好像不够自信。只要这个国家机体正常运行,就不需担心不能生出先进文明。年轻人的生机活力灵性摆在那儿,不是老一代人可限量的。您只要看看超越西方的信念之火是否已经燃了起来就可以了。
不过,靠那些没有丁点汉唐气魄的人,肯定会把老祖宗气得再活过来哈。
所谓民主制度,就是一万人左右的城邦,城邦公民对他们的候选人又一定的了解。这样他们才会对自己选举的对象负有充分的责任。这个就是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说的民主。所以,柏拉图自己推崇的理想国是哲人为王。而在奠定当今民主社会基本制度《代议制政府》一书作者密尔的直接表述就是,代议制民主政治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并且是有其实施的各种前置性限制。但是,代议制民主是当前最好的政治选择。
如果说到自然法,自然法对法律应用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神判。你回复中所提到的陪审团,正是因为作为当时英国法庭中重要判决依据的证人证言之余神启神判誓言的不可信而成立。另外,尽管英美法中继承自日耳曼法中有罗马法的痕迹,其基本法律架构有别于继承罗马法主题的大陆法体系。英国人继承罗马的是罗马帝国的世界观及其在世界统治中的基本法则的运用。至于你说的自然法和罗马法的联系,这样的联系是建立在对于人文法学家的应对的对应。前文我提到的格劳修斯本身就被称为自然法学家。其实在格劳修斯出现之前的一百年间,首先从神圣罗马帝国开始,德国皇帝直接赋予《查士丁尼法律汇纂》以法律地位。而终止《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拿破仑法典》本身也是由你提到的自然法学派推动的。但是,就像作为自然法学派的格劳修斯,他的法学实践来自《查士丁尼法律汇纂》引入的自然法元素并结合地方习惯。(入,《荷兰法学导论》)回到,自然法学派在《拿破仑法典》编撰中的贡献被归类于博学派与汇篆派上来看西方法学观点。实际,惯用的表述就是,持有自然法学观点的学者,在有关法律编撰过程中,因其实际采用的方法被各自归类。尽管,在形成大陆法今天格局的过程中自然法学派提出的分析方法和符合时代进步需要的概念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大陆法最终形成的主流,还是基于《查士丁尼法学汇篆》基础之上的汇篆学派对于罗马法的继承与形成概念。如果说了那么多你觉得过于复杂。我直接点说就是在大陆法的形成过程中,一方面法学家通过直接引用罗马法律基本原则来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一方面利用自然法学家提出的新法律元素与解释来解决查士丁尼法学解释不适应当时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法理适当性问题。而这个问题,最终通过《拿破仑法典》的确立和替代《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来最后实现。而这个过程,在德国《民法典》颁布后汇篆学派最终取得胜利而告终。到那时,我们今天熟悉的私法与公法体系基本确立。如果说,自然法学派还有什么对我们今天有着什么直接的影响。那么我不妨说,源自自然法学派的法律支配的内容因地而异,然而“生而具者”却应该是处处相同的普世价值,在今天依旧是西方文明的犀利武器。
看不懂
人为的战争和天灾不同。人为的战争中遭受最大损失的是青壮年,而天灾中则是老人和孩子。
如果不幸在全民战争中,刚好适龄,那么不当炮灰的几率非常小,即使你可以做到高官,或者学富五车,或者家财万贯,除非你能及时躲到国外去,否则大多数青壮年要么被抓上前线,要么被安排在军工企业或者战略要害企业生产,而这两个去处在现代化战争中都不安全。军事力量强的进攻方可能还好些,力量弱的防守方的平民还得承受可能的屠杀或者骚扰。
作为战胜国的国民,可能损失较小;但是作为战败国的国民,几乎没有一个阶层可以逃脱的,平民会受屠杀和“误杀”,有钱的很可能被掠夺,有官的肯定也没法继续当官了,大官们可能还得承担战败的后果;如果战胜国以殖民为目的,青壮年肯定是属于被严格控制数量的人群,而妇孺则生存能力较弱
所以,避免变成炮灰的唯一办法是,尽全力在战前把自己国家建设的强大一些,在战争中当战胜国。
有种使命感,觉得正在吾辈。
这贴也许是我看完懂得最多的一帖。我总觉得我们应不止于此,不是崛起就够了,我们背负的责任应该要比这个再多一点。今天终于明白我隐约感觉到的那个“一点”是什么。
p.s.把功过归于某个或某几个特定的人身上,其实是在逃避自己在这个时代的责任啊。
同样是“长者”,对文革的看法会截然不同。这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他、她在文革中所处的位置,个人的世界观,出身成分,等等等等。比如说三线建设,比如说大家勒紧裤腰带搞建设工业等等,有人会觉得我吃了亏了所以我反对,所以老毛就是恶魔等等。这样的人我身边就有(我的态度就是不争论,反正跟有些人争论也没用,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要什么,真正的糊涂蛋很少)。也有的人会觉得为了国家建设这是应该的,即便自己的利益受损也这么想。我父母就是这样的人。最近回国看父母,在他们的卧室里看到一个水晶玻璃做的党旗。这个叫我有点吃惊。原来八十岁的人了,心里还是有自己的理想,还坚持自己的理念,虽然现在这个党跟我父亲原来加入的那个党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虽然他在物质利益上没有从这个党得到什么好处。我母亲出身于类似于葡萄说的那么一个大家族。她的家族里上一辈和她同辈的,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有的投了GCD有的投了GMD。不是为了发财,他们已经很有钱了(母亲小时候在苏州住的地方,现在要买门票才让进去)。投了GMD的后来就倒了霉,投了GCD的很多做到很高的位置。倒了霉的就这样生活着,并没有去乞求发达的,宁愿有尊严的活着。也有投了GMD又去了台湾的,后来社会地位非常高。曾经在一个亲戚家见过一份画册,是为一位台湾亲戚八十大寿做的,第一页是蒋经国的题词,第二页是蒋纬国,后面还有李焕,郝柏村等等。李登辉那时是副总统,排在比较靠后的位置。我母亲年轻的时候受地下党宣传影响,思想相当左倾。后来在运动中因为出身不好受过很多的苦。我父亲也受牵累。但这一切并不影响他们当时国家很多政策的理解。他们仍然对毛主席有很深的感情,我也从未从他们嘴里听到“吃亏”一类的话。反过来看看我自己,如果曾经有什么理想的话,也早已淡忘了。不过是每天为了票子猥猥琐琐地活着。和他们那一代比,我是幸运的,也是平庸的。我怀疑自己在遭遇逆境的时候能不能坚持理念,或者坚持任何一种东西。这样看来,他们又是幸运的。至少他们曾经有理想,并且为自己的理想拼搏过,在失败后也不放弃。
人的思想,理念是改变不了的。很多东西在他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没钱的想钱,有钱的想要更多的钱(还是没钱)或者追求一些精神上的东西。旧贵没落了,新贵涌出了。财富像水一样,流到这里,又流到那里。时代的变迁像海岸上的浪花,一浪又一浪,亘古不息。那些为了“公”的利益曾经拼搏奋斗的人,不管他后来成功与否,不管你是否同意他的理念,都值得我们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