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书生说披头 -- 屠狗书生
就是我爸爸,他是标准西方音乐乐迷(古典现代什么都收集),奈何我好像对这些不来电。
他喜欢到什么程度呢-----80年代出国刚有指标就买整套音响(带激光唱机那种)回来,和洋人教授去学术交流,结果拿了一堆磁带回来,净是些六七十年代的老歌。这些东西我从来不看,有一次一干同学到我家里玩,他们就在那堆磁带里翻啊翻,翻出一堆披头士来-----然后质问我:有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不告诉我们?之后的一个月就老有人到我家来翻录,尤其是披头士一盘97分钟的袋子。
你说的那种老唱片他也有一堆,从京剧到样板戏都有,哈哈(他自己的说法是那会儿没的可听,就拿这些聊以充饥)。
你既然能喜欢那几首歌,就说明不是什么乐盲,只是不兴奋于是不用心罢了。这东
西最好是身边有比较喜欢音乐的朋友带一带。等你听的懂的都多一些了,可以跟老
爸有更多共同语言。俺老爸是戏迷 --- 京剧。让俺自己一人听京剧,虽然也喜欢,
总是不太耐烦,但跟老爸一起听就会很喜欢,有时他兴致来了,跟着也吼上两声,
是一种满满的幸福感
介绍一哈 Louis Armstrong,同时也让更多人有机会下载这首歌儿
一共有30首歌,1968年出品,一共是两张密纹唱片。煮酒喜欢的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就在这张专辑里。
以前俺和海掌柜的基本一个水平.听了好些歌,不知道啥名.
不过,贱内是大拿.结婚后,经常听到一些歌儿,我说我听过,内人就给我讲讲背景,作者啥的.这些年经过不断的耳提面命,俺也进步不少.
很多音乐家都是这样的。其实不光保罗,约翰列侬也同样不食谱或者不太食谱。
约翰和保罗都是那种有绝对的音乐素质,没有经过音乐学院系统训练的天才。列侬虽然上过利物浦艺术学院,但据说那只是一所中专技校级别的学校(和平阿姨能否确认一下)。约翰和保罗都是先学吉他,出道很早的乐手,早期他们模仿SKIFFLE ROCK,对于和弦,根音,走势,套路这些东西自然了解的更多,而对于五线谱,小蝌蚪,自然不会象受过专业训练的乐手那样“望谱生曲”。
书生感觉他们应该是读谱记谱比较困难,而不是根本不识谱。
和国内当时(大约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前期)所有的磁带都不一样,封面是四个“拖把头”的小伙子在一个阳台上的合影,下面是一堆字体极小的英文,“白色相册”?好像就是这个名字。
那段日子很长了些见识,比如,第一次知道还有“铬带”这种东东。
后来才知道,这一批(似乎还有些乡村音乐和爵士乐)磁带都是某个洋人教授送给他的。
我的感觉,自己比较彷徨无措,或者对前途困惑迷茫的时候,才容易进入音乐的陷阱,嘿嘿。我能记住的歌,像是 雨中旋律/yesterday once more/泪洒天堂 都在一盘叫“十大英文金曲”的带子里,因为曾经在一个月内每天都听好几遍所以记住了。
再就是电影里的音乐了,配合上剧情好像更能打动我。
我爸当初是比较遗憾(尤其是他还擅长拉手风琴),有一次还说过音乐是最美丽的语言你怎么不喜欢的话。呵呵,如果他要是说点“了解音乐有利于钓mm”的话,我的兴趣可能会大些?
不过在大学我选修的可是古典音乐欣赏,结果是对音乐家的花边新闻发生了兴趣。
其中一位,校园歌手,吉他玩儿得不错,声线也好,关键是会唱的歌儿巨多。这位
干脆连简谱都不识。但一首新歌儿到他手里,听上个两三遍就会唱了,同时能在吉
他上摸出个大致和弦来,再听几遍就可以把和弦休正好 (比如C Major下哪里用Am比
F好,哪里用Dm7比Dm or G or G7要好)。基本上两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把一首新歌弄
成可以上台表演的水平
简谱、五线谱,不过是一种记谱工具。而音乐天赋过人者,天生记谱能力绝佳,对
旋律和和弦的感觉也是超人的,因此对简谱和五线谱的依赖性很小。这些人都很聪
明,如果真的觉得有必要学,花个一两周也就掌握下来了。关键是那玩意儿对他们
来说用处不大,因此大多是浅尝辄止,知道个大概齐,但远不熟练。象俺这种,要
给一首歌配和弦 --- 当然不是那种C-F-G7一直到底的弱智和弦 --- 通常是先写下
简谱,然后再配,而且因为不懂和声乐理,所以总需要在几个和弦之间来回试
我们屋7个人,除了我大都对音乐有兴趣,有两位还是摇滚爱好者-------只要一回宿舍就有“背景音乐”泡着,想不听都不行啊。
嗯,貌似北京音乐台那会儿也正热乎着,每个星期五晚上还有“浪漫情歌”伺候,都是一小段一小段极酸的爱情故事,然后来首情歌,极富小资情调。
听流行音乐也是有讲究的,要听就听那些音乐内涵丰富、音乐性 (musicality) 强
的。披头士的歌曲总体来说音乐内涵都比较丰富,虽然很多歌的旋律我们中国人不
太适应。而我们港台和大陆的许多商业歌曲,旋律不错但没有内涵和深度,听第一
耳朵感觉很抓人,听上个十几遍就完蛋了。
海天如果希望找找感觉,不妨去 Youtube 上找些电影片段来看
下面是首极为经典、不亚于昨天的老歌,是公认的音乐内涵丰富:
A Whiter Shade of Pale
[MP=0,0]http://zhaoyun002.googlepages.com/ProculHarem-TheBigChillSoundtrack-AW.mp3[/MP]
MP3 Download:
The Doggone Girl is Mine
这首R&B风格的《The Girl is Mine》是麦克尔杰克逊早期的一首冠军歌曲,由MJ自己作词作曲,收录在大碟《Thriller》中。歌词的内容说的是两个男人为争夺一个女人在争吵,在歌曲结尾处,有一句歌词曾经出现在许多小资词典中:“I think I’ve told you I am a lover, not a fighter.”小资们评论说这首歌“纯洁得仿佛童话,干净得让人不敢呼吸。”书生也觉得这的确是MJ众多好歌中的一首佳作。在歌曲中那个与MJ争风吃醋的另外一个男声就是保罗麦卡特尼唱的。
在1982年之1985年之间,保罗和MJ之间的关系达到了最亲密的顶点,两人经常合作,互相助唱对方的歌曲。除了这首《The Girl is Mine》,还有一首《Say,Say,Say》是保罗作词作曲,两人合作演出,也登上了排行榜第一名。除了在艺术上相互提携,人到中年的43岁的保罗大哥最爱提携晚生后辈,还经常给27岁的MJ小弟弟灌输人生的意义和理财的秘诀等,所以在1985年的时候MJ主办组织《We Are The World》为非洲赈灾募款,说不定也有保罗大哥的一份功劳。有一次,保罗大哥对MJ提到,他正在筹集资金,打算买回流落在外的披头士歌曲版权。
那么披头士的歌曲版权是如何流落在外的呢?
1963年,披头士通过经纪人BRIAN EPSTEIN和作过歌手的商人Dick James合作成立了“北方歌曲”公司(Northern Songs),用这个公司来管理披头士的歌曲版权,并负责出版披头士的歌曲。到了1965年,“北方歌曲”公司在伦敦证交所上市,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各拥有15%的股份,经纪人BRIAN EPSTEIN和他的NEMS公司拥有7.5%的股份,乔治哈里森与RINGO STARR各自拥有1.6%的股份。公司最大的股东是Dick James和合伙人Charles Silver,手握37.5%的股份。披头士们决定把公司上市的原因是为了省税,CAPITAL GAIN的税率比INCOME的税率低得多。由于公司的歌曲出版合约对于乔治哈里森和RINGO STARR并不公平,所以1968年合同到期后,乔治哈里森和RINGO STARR并未和“北方歌曲”续约,而是把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曲版权改由自己成立的“Harrisongs Ltd.”(George Harrison的公司) 和“Starling Music”(Ringo Starr的公司)管理。
披头士的首位经纪人BRIAN EPSTEIN意外死亡后,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与“北方歌曲”大股东Dick James的矛盾迅速激化,无法调和,失去信任,以至于双方的谈话都要录影存证。1969年,大股东Dick James在披头们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突然把拥有的37.5%股份卖给了经营影视事业的ATV公司。列侬当时正在和大野洋子度蜜月,在报纸上读到这条消息,极为震惊,马上给保罗打电话,试图挽回局面。
这时候披头们拥有的股份总和(列侬15%,麦卡特尼17%,乔治哈里森1.6%,Ringo1.6%)与ATV公司买到的股份数目(37.5%)大概相等,为了争夺控股权,双方都极力争取那些小股东们,希望买下小股东们手里的股权以达到多数控股的目的。但是列侬的傲慢和尖酸的话语激怒了那些小股东们。列侬说:我看到那些穿西服的fat ass们感到恶心,于是那些小股东们把股票卖给了ATV。大势已去,在这种情况下,列侬和麦卡特尼决定把手里的股份也卖给对手,得到了350万英镑,乔治和RINGO决定保留他们各自的那一点股份。事已至此,披头士失去了对公司的控股,也同时失去了对于歌曲版权的控制,ATV公司成为了披头士歌曲版权的拥有者。
从技术角度上说,ATV并没有得到全部的披头士歌曲版权,在此之前,保罗已经买回了他早期的四首歌曲的版权,包括《Love Me Do》和《P.S. I Love You》,另外,乔治哈里森1968年后的歌曲也不在此之列。
时至1985年,ATV公司决定把旗下拥有的全部2000余首歌曲版权打包出售,这其中最诱人的便是251首披头士歌曲的版权了。此时的保罗麦卡特尼也自恃身价不凡,跃跃欲试,意图夺回披头士歌曲版权,调集了3800万美元,志在必得。除了保罗麦卡特尼自认舍我其谁,其他人或者从经济考量,或者不愿意背负骂名,并没有什么重量级人物参与竞标,所以当时社会上一致认为披头士歌曲版权将回到披头士成员手中。没有想到开标之际,结果令全世界大跌眼镜,保罗大哥的亲密战友MJ小弟,横刀夺爱,出价4700万美元,从保罗手里夺走了披头士歌曲的版权。这次保罗栽了个大跟头,他真真是小看了这个比他年轻16岁的小黑孩了,没想到此时的MJ仗着大碟《Thriller》全球大卖的威风,早已身价过亿,而且MJ身边有高人指点,认识到收购披头士歌曲版权将是一个最好的投资。有人说MJ背后的高人就是大野洋子,她不愿意看到保罗拥有披头士歌曲的版权。
20多年过去了,保罗麦卡特尼还在为失去歌曲版权的事耿耿于怀,祥林嫂般时常提起此事,愤愤不平。他与MJ的友谊与合作也自然终止了。毫无疑问,保罗麦卡特尼最不想听的歌就是这首《The Girl is Mine》,因为MJ最后笑着说:The Doggone Girl is Mine。
MJ夺得了披头士歌曲的版权,这下子吓坏了全世界的广大披头士歌迷,他们担心,MJ可能会对披头士的歌曲做点什么坏事。万一有一天MJ丧心病狂,在HEY JUDE里面加入一轨自己的声音,或者把自己的照片加入《Abbey Road》专辑四人过马路的封面图片中,那岂不是要毁了披头士的一世英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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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话说回来,MJ还是偶心目中的POP天王。
MJ的好歌真是好,POP天王当之无愧。
其实MJ在关注非洲饥荒,关注世界和平,关注艾滋病上都作了很多贡献,不过人们更多的是注意他的丑闻,整容这些东西。
斑竹,
我想在主贴中加一个新贴的连接,便于查找。看到提示说过了修改期限,好象不能更改主贴了。
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