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中国的尊严和中国近代史 -- 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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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问题所在!

惊喜:所有在本帖先送花者得【通宝】一枚

恭喜:你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家园 倒,,,回花

家园 谢谢兄弟为我说话。可这事儿……实在说不着啊

多大个事儿啊,还悲愤。

呵呵,浮云不敢以性情中人自居,但读史时面对家国兴亡,看新闻面对环球苦难,确实会悲愤。

可这西西河……不过是个论坛嘛。铁手和他的一些朋友,把西西河定位成拯救中华文化,那是他们的想法,有表述的自由。在我眼里,CCHERE不过是千千万万个论坛之一,只不过呆了一年多,交了一批好朋友,多少有些感情。

要是为个BBS也得悲愤一回,我这心理疾病得重到什么程度……咳咳。

家园 曾经看棋迷不顺眼,不过这几个帖子甚得我心,花之。
家园 没看出来你这帖子和喜不喜欢国际歌有什么关系

毛泽东发动文革不是为了一逞淫威,而是为了实现他心目中的乌托邦社会。

这个仅仅是你自己的论点,本来你应该拿出论据来证明的,你却把它当作整篇文章的主要论据了。毛泽东发动文革的真实意图,恰恰是今天大家争论文革的一个重点。

乌托邦是指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形态,是不可实现的理想。至少共产党从来不说共产主义是乌托邦。现在你却说毛仅仅为了自己心目中的乌托邦而赌上国运和全体人民的幸福,你岂不是在说毛的罪过大了?

在这么大的破立之中会给个人带来一些损失,但是我们是不是更要看大局呢。

什么叫“一些损失”?丢了性命也叫“一些损失?”耽误了二十年的青春也叫“一些损失”?感情这些都没发生在你自己身上,轻轻松松一句话就带过了?文革破了什么,立了什么?说了这么多,也没见哪个鼓吹文革的老兄能给说明白了。

要是文革里面没有正面的积极的,没有人民发自内心拥护的思想,即便伟大如毛泽东一样的人物也没本事发动起来。

毛泽东仅靠自己确实没法把文革搞成那样,但他不是一个人。在他身边有一群察言观色、投机渔利的佞人,他们在文革前就已经爬上了高位,网罗了自己的爪牙打手。毛能发动文革并延续十年之久,这群人可没少推波助澜。在文革中,这帮人更是变本加厉地党同伐异,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以毛在六六年的地位,说振臂一呼,万众响应绝对不夸张。但就是在那种形势下,仍然有对文革的不同意见。令人扼腕的是,这些不同的声音要么淹没于盲从的癫狂呐喊中,要么遭扼杀于邪恶的勾当。

依我看,文革错在没有顺应时势偏离了历史发展的规律,试图进入一个忽视物质忽视个人而刻意追求绝对平均主义的时代。

你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既然“文革错在没有顺应时势偏离了历史发展的规律”,那一九七八年后对文革的拨乱反正就应该是顺应时势了,认为文革是毛所犯的一个错误就应该是遵照历史发展的规律了。但为什么你还要为文革辩护呢?

既然“忽视物质忽视个人”是错误的,为什么你会忽视老百姓在文革中遭受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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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是夸张,呵呵,是你到现在没理解我意思

个人认为,BBS就是个公共交流平台。交流的好就多来,交流得差就少来。浮云不敢过于自夸,但在日常生活之中,这种BBS交流确实排得很靠后。有人把这种平台位置搞的很高,那是人家的事,我尊重。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复杂多变的社会历史现像,产生大量的冲突与矛盾,在这种矛盾之中,网络暴力是一种,但实在排不上。而在浮云关心的冲突及本身涉及的冲突中,也没有空闲在一个BBS的事非上投入太多。

两年前,为维护华人社区利益和公共言论自由,我曾经被执政的加拿大自由党支持者在正规报纸上封为反对党保守党打手。现在自由党和保守党朝野身份易位,我批评的目标也换了,被贴的标签恐怕也已失效。相对这种冲突,您说,我有功夫在西西河的站长、版主及部分网友,对我是否公平上投入太多精力吗?当然,无论保守党还是自由党,都没本事也没胆量封杀我。最近加中关系极其紧张,我正全力关注中。

呵呵,浮云在西西河所遇是莫名其妙的,也是网络暴力一种,这不必否认。但一来事情确实小小不言,二来我精力有限。朋友们愿意把这事儿提了又提,我没意见,只是相应说明一下——我真的没有悲愤,雪芹悲愤是因为他有千古名著,我哪儿有这玩意儿。虽然被封时确实生气,可两杯啤酒下肚,也就过眼云烟了。

谢谢。

家园 看来棋迷看了我关于汉奸与卖国的帖子,不过好象没有看全:)

你提的问题我在改进版里面都有补充说明了。请注意,所谓改进不是改变原来的定义而是为了给DK等说清楚。包括你提的问题比如被迫招认是不是汉奸都有回答。再说明一次:之所以标准从严就是为了确定一个无可否认的客观标准。虽然有灰色区域,黑总不是白的,不论真相党如何把水搅浑,汪伪大汉奸罪无可恕。可以说是针对由于“色戒”而起的汉奸虚无论。不知道您专贴何在?我也长贴以报,呵呵。

其一,之所以要定义在战争时期,不是为了给萨苏等留后路:)而是因为基本只有在战争中才会有国家(民族)利益的重大冲突。和平时期比如女真人控制政权时,对外他至少是部分代表汉民族利益的。此时为清服务自然不是汉奸。

其二,您说的一点不错,没有掌握一定国家利益,想出卖也无从卖起。所以没有伪学生也没有伪民众却有伪政府。你举的事情根本就不该往汉奸里套:请问被逼迫者在鬼子队伍里任职了没有?

其三,对于主观还是被迫我倒不同意您的观点。否则知堂老人就可以被放出了。这样的诊断很容易给人模糊的口实。只要客观上你在伪政府任职,落水了,而且不是中央派来潜伏的:)就是汉奸。

其四,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我说明:主观故意的为卖国,无意的也是误国。不管檀渊之盟,马关条约,寇准与李鸿章代表是本国,目前也没有接受辽日贿赂的资料,和汉奸没什么关系。

最后,200年前洪承畴施琅是汉奸,200年后他仍然是。那些为了现实政治利益给历史涂花脸的行为大家都是鄙视的。

您可以对如何确定汉奸悲观,不过请分析下,按照我等提出的标准范围内的汉奸可有冤枉的?如果没有,那么就算吞舟是漏也比“屁股”标准客观些。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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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还是有不同的,你认为所有人对汉奸都可以有不同标准,因为这是社会学

范畴。而我认为在民族国家(主体民族与政权统一)汉奸是有明确标准的。是犯叛国罪行为的个人。汉奸不是言论罪,但是为真汉奸辩护更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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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请不要给我加字呀,我明白写的是“汉奸是有明确标准的”。何来应该?

这就是我们的分歧所在。你认为“应该”有是虚拟语气,不过至少你也认为叛国罪肯定是汉奸是吗。而我认为是已经有标准了,只是许多人不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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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顶叛国是汉奸这句,这就是我们意见的公约数了。至于没有罪被判了或者

有罪没有被判的,属于“有法不依”,法规本身还是对的。闲问一句,您的棋迷是对围棋还是象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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