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在日本看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纪录 -- 萨苏
也是回忆处理了十万具尸体,但记不清是不是太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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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结束以后,审判松井石根等人时,认定多少人被屠杀?如果那时就认定30万的左右的话,就根本不必理会太田论述的真实性。
鬼子杀人不肯认错是正派?
鬼子去抠抠数字,你就去抠数字。鬼子去抠抠便衣兵不算战俘,你就去抠什么叫便衣兵……跟在别人屁股后面有用吗?!
凶手瞧不起咱们,咱自己就软了?站直了,再来看正邪!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璈:
远东国际法庭这个估计无疑地义是慎重的,保守的。但是,注意到日军灭迹伎俩的狡黠和多样化,法庭判决书中遂有郑重声明:“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死的人们计算在内。”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仅就我们前面所举的尸体被消灭了的三个事例,便是65000人之多(计汉中门外枪毙的被俘军警3000余人,尸体被焚;中山码头射杀的难民5000余人,尸体被投入江中;下关草鞋峡被密集扫射杀死的平民57400余人,尸体亦被焚化)。其他无迹可寻,或发现稍迟,来不及向法庭提出证据的,亦必不在少数。说这一类被害者必在10万以上,是非常保守的,中国方面常说被灭迹的牺牲者达19万人,也决非故意夸大(在对谷寿夫案的判决书中便有这样的认定)。
此外,还须注意的是:远东国际法庭认定被杀害者为20万人以上,不但未包括尸体被日军消灭了的大量被害者在内,而且这个数字仅仅是“在日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内”的。这六个星期虽是日军杀人如麻的高潮,但是六个星期过后,日军杀人的勾当并没有完全停止,只是大规模的、不分青红皂白的杀人是减少了,而个别的、零星的或小规模的屠杀却仍在经常地进行着,这一类的被屠杀者是不包括在远东法庭所认定的那个数字之内的。 外链出处
对老服的认真劲头,我是十分佩服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那些日本人是下了个套,你越认真去找数字辩论,这个套就越紧,根本就没有可能找到准确数字的。更何况,情形就像强盗的后人跟你说,没错,当年我祖先就是杀了你祖先,但你就是不知道我祖先总共杀了多少人!跟这种人谈数字,有意思吗?
要是有日本人跟我谈这个问题,我会跟他说:这个数字是当年东京审判估算的,我们尊重法庭的判决。你要是不服,可以,麻烦你先把驻冲绳的美军赶走,象当年一样,取道朝鲜半岛,我们干一仗如何?要是连美军也没办法赶走,我可要看不起你了!
最后说说我心目中的正路: 无他,就两条,其一是强国,其二是发展经济。或许有一天,日本人要看中国人的脸色吃饭,那个时候,就不会有什么数字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