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春秋笔法与南开和公正杂谈—闲言碎语 -- 天空黑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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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呵呵。有点不厚道,小心他找你就事论事

非要和你掰扯1+4和2+2你就麻烦了。说不定会告你哦

家园 中国正处于社会革命中么?

如果答案为“是”,那么请问这场革命成功了么?只有革命成功了,旧法统被推翻新法统得到确立,那些在旧法统下属于非法的行为才有可能被新法统判定为合法。

请注意“有可能”这三个字,因为从中国近代几次政权、法统的更迭看,大多数违法行为始终是非法的——1950年、因为爆发了大范围的政治土匪暴乱,解放军撤离贵州纳雍县县城、向毕节县城收缩,临撤退前干的最后一件事情是:把关押在监狱里面、原国民党县政府起义的时候移交过来的、犯下了杀人抢劫等严重罪行的刑事犯,用机枪挨个牢房扫射、全部打死在牢房里面

家园 还是请您回答一下我上面帖子中最后的问题

首先,我承认,现在中国并不处于社会革命中。用适用于革命中的观点看待整个中国社会是不适用的。但是具体到此次南开事件,我们是否也能找到些与社会革命法则相通之处?南开的学生在校园的交通中处于绝对的弱势,这一点无可否认。南开校园的交通法则及其执法者完全不能保护学生,致使学生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强势群体的所谓“欺压”。而学生们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又不能改变这一现状,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们何以自救呐?您能否给我一个您认可的解决方案?

还有我上一贴中的问题,

每个群体都要为自身这个群体造成的后果负责
这个观点您是否赞同(俺觉得这很重要)?

家园 我认为

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每个人都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而且到底负多大的责任,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

而你说的:

每个群体都要为自身这个群体造成的后果负责

这种状况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应有的现象,这种现象只存在于社会对立严重,阶级/阶层/族群冲突严重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必须选边站、然后大家捉对厮杀直到分出个胜负来,我前面说的“社会革命状态”就是典型例子。

你觉得今天的中国到了每个人都必须选边站的时候么?

家园 虽然不至于每个人都必须选边站

对于整个中国社会,回答是否定的。

但是对于某些局部,某些方面肯定是对立严重呀。在这些局部中几乎确实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阶级立场”。这个立场不是自己“选边站”的结果,而是你自身“阶级地位”决定的呀。

这种严重对立,其实并不鲜见呀。比如建筑工地的民工和包工头,居然要总理帮助讨薪,这种对立还不严重嘛?对于校园交通这个问题,学生和“无良驾驶”者的对立,也绝对算是严重了(南开事件并不是个案,这个您应该了解吧)。

如果中国社会不存在这些“严重对立”的族群,胡温又为什么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呐?我觉得您要是看不到这些,真的就是不客观了。

我的问题您总是回答不全:

学生们何以自救呐?您能否给我一个您认可的解决方案?

希望看到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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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现在中国社会的矛盾

首先,是客观存在,无论你说的民工讨薪还是南开砸车事件,还是你没有提及的越级上访、老上访(在北京都形成了所谓的“上访村”了),或者是其它的一些群体性事件,都是社会矛盾的客观反应。对此我觉得没什么好回避的,也不想回避。

其次,这种矛盾虽然严重、但是还没有到需要用社会革命才能解决的程度——中国27-49这22年的社会革命已经够尖锐、够彻底了,连土地私有制都被扫除了,农村的宗族权力也被基本上摧毁、仅仅留下一点残余而已。

所以我觉得,对今天的社会矛盾,完全应该、也完全能够以法治精神为指导、以法治社会为手段,建立一个社会内部的妥协机制、裁决机制,动态地化解。

社会革命不是闹着玩的……那是以国家的大动荡大破坏、以千万颗人头落地、以遍及全社会的仇恨为代价的——法国大革命、连拉瓦锡这样的著名科学家都不能逃脱上断头台的命运。中国的大革命,共产党这边的革命烈士就不说了、他们的死都是国家和民族的重大损失;就是国民党那边被镇压掉的党政军警宪特、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同样是那个时代很优秀很杰出的人,放到今天同样能够成长为社会建设的骨干力量;更不要提革命中因为各种原因而屈死的冤魂了,这些人无论是死在国民党手里还是共产党手里,都是那个时代最无辜、最无奈的牺牲者。

所以说,不是矛盾尖锐到无法调和、迫不得已的程度,千万不能用社会革命的模式去解决社会矛盾……建国以后提出了“区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就是为了把大多数社会矛盾从阶级斗争社会革命的框架下解放出来,用更加缓和、更加就事论事的办法来解决;而“文革”期间把社会矛盾上纲上线、用社会革命群众运动的办法来解决的做法,以及由此导致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创伤,也从反面证明了这种做法的极端错误与荒谬。

法治精神法治社会,讲究的就是个案分析、实事求是、局部推进并最终形成全面进步的局面,个案分析是做到事实求是的前提条件,实事求是是保证局部推进的基本要求,局部推进、长期积累才能够形成制度和传统,最终达成持久的、不可逆转的全面进步。

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要具备实现这个构想的社会前提同样不容易,当社会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没有机会了,因此我认为现在这么提倡“和谐社会”就是认识到了问题的紧迫性和机会的不可重复性。所以,现在我们面对社会矛盾就应该贯彻而不是背离这个方针,不能够去掩盖矛盾、但是同样不能去夸大矛盾,无论是掩盖还是夸大矛盾都不能贯彻这个方针。具体到现在的网络世界,我认为有一股人为夸大矛盾、试图用社会革命框架去解读现阶段社会矛盾、甚至是故意煽动社会革命的潮流,对此我坚决反对。

具体落实到“南开砸车事件”,我认为应该客观冷静的分析事件本身,不要掺杂太多的感情因素、更不要随意地把这个事件和其它社会现象牵连起来,无论是车主还是学生,每个人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如果说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也不能决定现实社会中的对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那么起码也要在这个虚拟世界上把事情的经过讲清楚、把责任讲清楚、对双方作出一个公正的评价。只有公正的评价、处理每一个“南开砸车事件”——也就是河里面很多人所不齿的“就事论事”——最后汇集起来,才可能形成一种机制一种氛围,能够事前预防、事后化解这类矛盾。每一类矛盾都这样处理这样化解,社会才能够长治久安

你问学生该怎么自救?首先我认为学生就没有沦落到需要用非法治渠道才能“自救”的程度、这个社会也没有沦落到需要学生“自救”的程度;其次是建立法治社会,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就是青年人——这关系到他们未来的命运——而学生同样是青年人中一员。所以,如果非要用“自救”这个词,学生们也应该选择和法治精神吻合、与建立法治社会合拍的办法去“自救”,而不是选择聚众砸车、打警察打老师这样的群氓行为

家园 您说的我都太同意了

不过您能不能具体说出一个学生们可以选择的“和法治精神吻合、与建立法治社会合拍的办法”,我再多提一点要求,切实有效的办法?

局部推进、长期积累才能够形成制度和传统,最终达成持久的、不可逆转的全面进步
对于这一点,我也can not agree more。但这一进步的过程也只有在矛盾双方都尊重并且遵守现有制度的条件下才能实现。(不知您是否同意?)当强势群体可以违反现有制度而不会受到惩罚时,这种进步过程还有没有可能实现呐?

在校园里机动车应该慢速,并且主动避让行人这个制度年头恐怕不短了吧?别人为你工作,你就应该付钱,这一社会行为准则和传统形成也有几百上千年了吧?可现实确是强势群体违反这些制度,而不是遵守这些制度才是真正的社会现实。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现实社会中,强势群体即使违反了制度也不会受到惩罚,或者受到惩罚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在这种情况下,您不觉得弱势群体依靠“合法”的方式去争取其“合法权益”很可笑嘛?

家园 网上讨论,说这样的话就没意思了

他要是有调查报告,学生证明,还用跟你讨论么?他要是拥有那些材料,你(假设你没有那些材料,因此只能靠主观臆断)又有什么资格跟他“讨论”事实真相呢?

家园 学生砸车的时候

难道有调查过车主背景?知道车主是得利群体,强势群体?还是只要开机动车,口出不逊,说什么证阿官阿的就都是强势群体,该揍得扁扁的?你怎么知道车主不是二百五胡说八道?

家园 貌似这两种“强势”与“弱势”定义不同吧,不可混淆

如果按照你的“目前谁能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更大,谁就是强势群体”,那到砸车阶段,大学生岂不是变成了强势群体?

家园 细节很重要,但是细节要服从事实

[SIZE=3]Alarm童子的问题就是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编造细节[/SIZE]

什么是事实:当事者、事件调查人员、法院才可以认证。而且是要在反复确认,认真调查,排除虚假信息的情况下才可以得到事实。

远在几百公里外的Alarm童子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事件调查人人,更不是法院。仅仅凭着自己的想象,就罗列复原所谓细节,说好了是胡编乱造;说大了是伪造证据,公然违法。

家园 倘若什么都是各人自己定义的, 讨论就失去了基础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强弱关系在<道路安全法>里面已经有了明确的体现. 这也是我上面的帖子对强弱区分的依据. 而不是你说的

你的“目前谁能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更大,谁就是强势群体”

至于学生和别克车主谁强谁弱, 好像没有公认的评判依据, 那就大家各自自由心证吧.

家园 嗨,大学生就是愣头青

头脑一发热,哪里管这么多喲……南开砸车事件,后来车主都痛哭流涕服软了,学生们照砸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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