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愚杀(四)那个敢做不敢当的男人 -- 故园湾里
肖志军,在妻儿的尸检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在诉讼还在进行的时候,离家出走了。
离家出走,而且之前还特意告诉律师自己的手机是向别人借的,只留了湖南家里的电话座机。到了家没两天,就又突然失踪了。虽然传票已经发到他家里,不过从客观和主观上说,他都看不到传票的了。
这是离家出走,还是畏罪潜逃?我不能确定。聪明的人,也许可以告诉我。
我一直以为,作为男人,不,哪怕仅仅是作为人也好,要有担当。做出来的事要敢于承认,尤其是那些做错了的。可惜这个要求,现在看来也是太高。他既然做得到死不签字,既然做得到签字说“不同意手术后果自负”,既然说得出“就算不签字他们也应该先救人”,既然说得出“她是被医院活活弄死的呀!”……那么,他现在“离家出走”,说实话,实在是很符合我对他性格的理解。
敢作敢当的男人,我们知道,有很多。然而敢做不敢当的男人也很不少。那些想着把女友拐上床的,振振有词说“现在中国还有处女吗?”;那些把女友肚子搞大的,就不阴不阳地敷衍然后打包一走了事;至于肖志军,他不但把女友拐上床了,把女友的肚子搞大了,最后还把女友和孩子一起拖死了,这家伙不过是个中极品而已。对他来说,世界上最可惜的事情莫过于实际生活中换马甲的难度比在网上难多了,不是退出注册——然后点击“注册新用户”,打几个字就能又回新兵营呆着这么简单的事情。不然重新注册一个用户改头换面,不但可以以旁观者的身份为自己开脱,又可以体现自己fq的热血并力图勾引无知MM,说不定又能把她拐上床,弄大肚子——对了,之前算命的就说他第一个孩子会被人害死,那第二个孩子就一定会顺利出生的嘛。他有理由如此认为。
和一般人认为他是个农民兼文盲的看法不同,他其实有点墨水,也有点小聪明。但是这点墨水和聪明全部被他用在了歪门邪路上,比如“不签字他们也可以先救人啊”。再次充分说明了,文化和人品没有必然关系。
姑且不说医院最后会得到怎样的判决,现在李家已经把肖志军另行起诉。但是他们能拿肖志军如何呢?他会到庭参加诉讼吗?他会接受法律的判决并切实履行吗?他的行径大概不适应死刑,但他除了自己一条命就一文不名了。李家父母难道能雇凶杀了他?那是另外一种犯罪,绝对不可取。所以,李家父母也拿他没办法,他可以一辈子背着所谓的民事偿还责任,但一辈子不还。
就像,对那些恶意捣乱的马甲,版主其实也没什么办法一样。对这种敢做不敢当的男人来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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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得干净我就支持,我要是他的父母,我会选择告他诱拐,诱奸以及故意杀人
从情理上,至少他够得上过失杀人.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终极品?
MM说的敢作敢当这种人,挺稀有的。多数人遇不到需要敢当的压力(比如偶)。没经过验证的话,推定为无。那些有机会面对压力——可能也还没多大呢——的,多半采取缩头策略。这位仁兄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看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而已。再说了,能一眼看到结局的,得有多大的智慧呢?
扯远了。
- -- 系统屏蔽 --。
图片看不见,谓之叉烧包,简称叉烧。
引申为不存在,或者我没有看见的意思
这个不要命的呢,就怕不要脸的。
肖某人就是最后一类,而且是接近终极的。
原义:
1.兄弟,图片在哪,我只看见一个叉烧。
2.这个叉烧果然很令人泪如雨下。
引申意:
1.人参公鸡汤虽然大补,但还是当作叉烧吃比较好,我们小家小户的,粗茶淡饭就好,太补的东西容易流鼻血不是?
花就不送了,为这契而不舍的精神.
不过,我承认我的写法很容易引起错误的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