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聊聊大盛魁(之四) -- 老拙
认为成单利也行,复利也行。因为每个月只付利息,不付本金,单利和复利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区别。
月息3%在没有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是不折不扣的高利息。不过这款不但能贷的出去,而且还贷的风生水起的,这就是人家大盛魁会做生意了。其实我有时候还挺纳闷是不是大盛魁进入草原之后牧民(包括蒙古王爷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了,否则之前没人来放贷的时候日子是怎么过的。如果大盛魁改变了牧民们的生活方式(当然只是一定程度上的改变),那它真是太牛了。
我可能过于追求这个故事的真相了。自嘲一个,都几百年过去了。札萨克在故事里可能是一个普通的蒙古王爷(旗长),也能是扎萨克图汗部的王爷。总之这件事情促使了大盛魁“买来赊去”,“收来卖去”的买卖形式的形成。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大盛魁把蒙古草原上的“印票”的商贸业务,做成了大规模的完整产业链。
首先,在外蒙各盟三年一次的会盟大会——蒙古人称之为“楚古拉”会议——上,各旗署、王公与大盛魁及其他旅蒙晋商共同协商货物价格、利息以及偿还日期,并确定今后3年的供货商。商家、货物和牲畜价格、利息等一经决定,3年期间不得变动。
然后,每年各旗署每年一次经过统计,向大盛魁提交要货清单。大盛魁按清单在归化进行采购,货物准备好之后,编组大型骆驼物流大队,向4000里之外的外蒙乌里雅苏台进发。
这样的大型骆驼物流大队通常有几千峰骆驼,编组成严密的类似于出征之军队的组织。在这个物流大队里,每个驼工牵14峰骆驼(称为“一把子”),每14个驼工组成一顶“房子”,共有196峰骆驼。每顶房子有一名“领房人”、一名班头、一名做饭师傅和一名兽医,每人一匹马。每顶“房子”共用一顶大帐篷、一个伙食单位,还带有十来只巨獒,用于一路上的护卫和夜间警卫。
每次向外蒙草原送货,少则十几顶房子(3000峰骆驼),多则二十几顶房子(5000峰骆驼)。一路上,上百只大如牛犊的巨獒在前面开路,商旗迎风飘扬,数千峰骆驼逶迤而来,那气势!
到了乌里雅苏台附近,各“房子”分道,奔向各自负责供货的区域;然后,各“把子”再分道,奔向自己负责的旗盟。货物送达后,各旗盟官员清点接受,在“印票”帐上签字盖章,任务就算完成了。
秋后,大盛魁的掌柜伙计来到各旗盟,按“印票”帐记录的数量挑选羊马,选中的作上记号,由各旗盟派人赶到指定地点,交给大盛魁。
之后,羊、马又被组成羊“房子”、马“房子”从乌里雅苏台赶往归化。
大盛魁每年由外蒙向归化城交易市场赶运牲畜,仅羊、马就有十几万、二十几万之多,长途跋涉几千里,途经草原、沙漠、山地,气候多变,环境险恶,还要求牲畜死亡少,不掉队,保持体膘毛亮,需要很高强的一套专门技术和经验。所以,大盛魁赶牲畜的员工都是祖传的专业人士。羊房子、马房子的“领房人”被成为“羊把式”、“马把式”,具有很高的地位,对于赶运牲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这里,大盛魁职业经理人掌权的体制再次发生作用。大盛魁给予这些羊、马房子的领房人“顶身股”,稳定了专业队伍、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而其他旅蒙晋商由于是财东掌权,舍不得给羊把式“顶身股。
大盛魁每顶羊房子赶羊约一万五千只,分成十几群,每群一千多只,两个人起运,行走起来,各群的先后距离约二里路,整群前后相距约二三十里。前头第一群有掉队的羊,就由第二群收容,以此类推。 到最后一群就都收容起来,慢慢走。末一群羊,最初分配的数目就比较少。赶羊的人技术也高,他能把掉队的羊收容起来赶到目的地。每天赶羊到了休息地,必须选最好的“底窝”让羊群休息。“底窝”就是过往的羊群在这块土地上曾经休息过夜,日久天长,羊拉的粪底厚,用羊粪发暖,羊在这样的“底窝”上休息过夜,不易生病。大盛魁由外蒙向归化城市场赶马,是24个赶马员工赶一顶房子的马群,约一千五百多匹,赶马员工分成两班,每12个人为一班,轮流行走、休息。如遇到没有河水需用井水饮马,马多井少时,每顶房子的马匹和员工再一分为二。大盛魁由外蒙赶运到归化城的马匹,除选送军马外,大部分通过归化城的羊马市场批发给 各地贩马客商,经销于全国各地;一部分由大盛魁的总号另组织人员赶运,直接销售于各地市场。这些马匹分四路赶到山西洪洞县、长子县、河南开封府和直隶定州,在几个定期的骡马大会上进行销售。
就这样,大盛魁把被大商号看不上眼的草原“货郎担”生意,发展成为这样一项规模巨大、供应链完整、商务模式高效严密的大生意。
[做外贸的]等看外贸业务。可是内贸业务到此还远远没有说完。
前面有河友提到,希望老拙在本文中说说价值投资。实际上,这也是我在阅读大盛魁有关文献时,常常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价值投资,不仅仅是“价格低于内在价值”,更重要的是要投资好公司。
什么是“好公司”?
巴菲特把公司分为优秀(Great)、良好(good)和可怕(gruesome)三类。他说,稳定行业的长期竞争优势就是他寻找的公司类型。真正优秀的公司能够在资产上获得巨额回报,不需要把获得的收入进行再投资。良好的公司就是,如果要它增长,公司就需要再投资大量的资金。可怕的公司是增长很快的公司,需要大量资本刺激增长,以后的回报很少甚至没有。
实际上,“能够(长期地)在资产上获得巨额回报,不需要把获得的收入进行再投资”的公司应该说非常稀少。至少伯克希尔.哈撒维不是这样的公司,因为伯克希尔.哈撒维公司从不分红,总是“把获得的收入进行再投资”。用这个标准衡量,伯克希尔.哈撒维公司不如大盛魁。因为大盛魁持续分红,同时把部分获得的收入(提取公积金)进行再投资。而且,我们不应该忘记,巴非特投资的年代,是二战之后相对安定的年代和政治稳定、经济发达的美国。大盛魁的200年,却是政治、经济非常不稳定的年代,经营的环境是战乱不断的经济极不发达边境地区。
所以,按照巴菲特的标准,我们基本上可以把大盛魁归到“Great”一类。
关键是,我们想通过大盛魁的历史,分析“Great”的公司具有有哪些特征?
当然,“Great”的公司可以有很多的类型,大盛魁只是其中的一种类型。
从上面看到的大盛魁历史看,“Great”的公司,首先要能够在国家、民族、社会的变革发展中,发现被别人忽视的商机,并把它发展成为规模巨大、供应链完整、商务模式高效严密的大生意。
到此是不是就OK了呢?不是。
真正“Great”的公司,其管理阶层还能通过创新发展和收购兼并,不断扩大和延长这项生意的产业链,从而在增大利润的同时,挖成越来越宽、越来越深的“护城河”(竞争壁垒)。
微软、思科等公司都是这样,大盛魁也是如此。在上面介绍的产业链形成之后,大盛魁的各任大掌柜们通过创新发展和收购兼并两种方式,不断地扩展和延长了这个产业链。
先说创新发展。
康熙平定漠北后,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建立了一个蒙古王爷轮流进京值班的制度。要求草原上各汗的王爷轮流到北京常驻值班,参与国是。一方面可以及时得到解决草原各种问题的意见,另一方面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人质”。
可是这项制度对于蒙古王爷们,却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因为,王爷们进京值班,旅途和驻京的各项费用,以及笼络京内大臣们的礼品和支出,需要大量的银两。蒙古王爷们尽管拥有巨大的草场,大量的牲畜,可是却缺乏现银,需要借支,而且数目不小。别的商号惟恐避之不及,大盛魁的大掌柜秦钺却在其中看到了机会。
这一年,札萨克亲王应召进京值年班,临行向大盛魁借贷一万两银子。秦钺不仅爽快地答应了,而且还派一名掌柜跟随亲王进京,如果亲王需要,随时支付银两,或者代亲王垫付。名义上是为照应亲王所需,实际上是秦钺安排的“公关经理”。因为就在这年,朝廷开始对蒙古草原上混乱的“印票”生意进行整顿,首先是彻底清查无照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然后要通过“楚古拉”会议选举并经朝廷审批,最终确定几家商号给予“印票”业务经营权,以便进行监管。
秦钺在蒙古草原上到处活动,札萨克亲王在京城四处打点。在“楚古拉”会议上,朝廷派来的理藩院大员为大盛魁说了不少好话。经过“楚古拉”会议讨论和朝廷批准,最终确定了三家商号可以运营“印票”业务,其中大盛魁的经营领域最大。朝廷还专门给大盛魁颁发了盖有乾隆玉玺的营业执照——“龙票”。那些被清理出蒙古市场的商号临走前大量拍卖存货,秦钺得以很低的价格予以收购。
从此之后,每逢王爷进京值班,秦钺就专门派号伙陪同。一路上和驻京的花消、进京前置办礼品和进京后送礼,都由大盛魁跟班号伙按与王爷预先商定的额度予以垫支,记入“印票”帐。这时候大盛魁的跟班号伙,俨然就是王爷的帐房先生兼半个管家。王爷回来之后,将“印票”帐上的欠款分配到属下各旗,大盛魁随后收帐。就这样,秦钺把支应王爷进京值班纳入了“印票”业务范围,每年从此项业务取得大量利润之外,还通过这种方式,形成了与清王朝特殊的关系。
之后,秦钺又采取办法,从老商号手里争夺对驻边军队、官员的供应。康熙平定葛尔丹叛乱时,为了保证十万大军在漠北的后勤供应,招京商(与清廷铁关系的大商号)随军支应。草原安定之后,继续由这些京商供应驻边军队和官府。朝廷规定,军队和官员的薪俸由户部拨给,日用百货由商号供给,其支出分摊到各旗盟。这项业务尽管利润可观,但商号常常收不到现款,要等官府拿到旗盟分摊款后才能收款,而草原牧民缺少的正是现款。于是,供应驻边军队和官府的老商家视此项业务为鸡肋,从而使供应商品的质量不断下降。
秦钺从中又看到了机会。于是他特意嘱托归化城负责采购的分号掌柜精选市面上稀缺的南货,如时令水果、腌鱼烤鸭、衣料用品,用骆驼运载到乌里雅苏台,用较低的价格供应给衙门官员和驻防将军。大盛魁在购销这种商品时特别下功夫,货色齐生,供应及时。其他任何一家旅蒙商号都没有大盛魁送来的各种商品。这一招果然灵验,将军官员有时便指定大盛魁为他们采购东西。大盛魁有求必应,决无差错。慢慢地,名声扩大了。在驻外蒙将军、办事大臣和蒙古王公眼里,大盛魁是一家最能满足他们日用所需的商号。于是,驻边军队和官府的日常生活供应,后来甚至朝廷设置的口外所有驿站的日用供应,全都交给大盛魁。大盛魁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后,记入“印票”帐,由官府分派给各旗盟归还,再由大盛魁按帐收取相应数量的牲畜。这样,“印票”业务的供应链再次的到很大的扩展。
对军队、官府的供应,反过来又促进了更多的创新发展。比如,过去大盛魁取得的牲畜基本上都是卖了回收资金,没有深加工业务。自从开展供应军队官府业务之后,就产生了大量的伙食用肉类的需求。于是大盛魁就大量宰杀“印票”业务获取的牲畜,用于供应军队、官府、驿站的伙食,过年时加工成冻肉馅供应,后来干脆包成饺子天然速冻后供应。从而使供应链继续向深加工延伸。据说,每年供应军队、官府和驿站的肉馅,就要宰杀4000多只羊。所以,内蒙人都说,速冻饺子实际上是大盛魁的发明。
(土鳖继续抗着铁牛)
觉得大盛魁最核心的竞争力应该是职业经理人制度,就类似我们这上市公司吧,看来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健康的股市。
现在外贸不好做,内贸这物畅其流,开发国内消费,应该发扬光大,感觉现在比大盛魁那时候,最缺的是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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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在蒙古这种地方做生意,蒙古人付的是羊马,大盛魁以前的人没有把生意做大的一大原因恐怕是头疼大批的羊马在赶回去的路上怎么伺候吧。活物比死银子难照顾多了,弄不好吃坏了肚子,或是得了传染病,都可能全部死翘翘。照顾这些活物儿全看领房人的道行了,大盛魁肯给这些领房人顶身股,的确有眼光。顶身股这三个字真有魔力呀,想想大盛魁的几代领房人,就一辈子奔波在茫茫戈壁,苍苍草原上,无一日不操心这些羊马的吃喝拉撒……
1)借贷给进京值班的蒙古王爷们
2)给驻边军队和官府供应稀缺的南货--->夺取对驻边军队、官员的供应
3)羊的宰杀、羊肉加工:平时,供应军队、官府、驿站的伙食;过年,供应冻肉馅;后供应速冻饺子。
其实第三项还隐藏着一项羊皮(羊杂碎就忽略了)的业务吧。以前是卖整羊,现在应该是买羊肉和羊皮了:)
做什么生意都做的很专业。专业到别人想做也做不了。比如说领房人,好手大都被大盛魁的‘顶身股’给吸来了。别人再想进来这行,门槛就高了一些。
按一只羊出30斤羊肉,一个人一个冬天(有冻饺子馅的时候)吃10斤羊肉馅饺子计算。
4000只羊可以供应:30*4000/10=12000人。清政府在蒙古的驻军没有多少呀。
不知道大盛魁是在驻军的当地宰杀的,还是在归化城杀的,如果是在归化城杀的,那不还添上了赶一次羊房子和运一次肉的成本吗?
就是万把人
蒙古独立轻易就赶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