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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庖丁解字之 头生子的遭遇 -- 丁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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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恶搞】伯:把老大白灼了吃,其意同蒸
家园 【恶搞】“盘”是古人的鸳鸯火锅?

上边放男孩,带把儿的;

下边放女孩,不带的

头生龙凤胎专用

纯粹搞笑,如有雷同,全属偶然

家园 顶一下

虽说清者自清,但还是要大家一个鉴别的机会。

家园 补一张图

点看全图

这是父乙孟觚上的铭文,见于殷周金文集成释文第四卷第438页。

当然,说是洗澡似乎也可以,但难道老二老三就不洗澡了吗?

孟的字形,孩子在盘中,与字义,第一个孩子,需要得到解释。

要么是放着不解释,要么就是目前最有说服力的解释---以首子献祭。

这个说法虽然在证明上还要缺环(实物证据通过考古手段发掘到的希望很渺茫,除非象庞贝古城那样,正在举行首子献祭的仪式时发生大灾害,把那一瞬间凝固下来。),但并不存在什么循环证明,说这个说法是循环证明的人,可以判定为不懂逻辑。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

1 孟的字形是孩子在盘中。

2 孟的基本字义是第一个出生的孩子。

3 文献记载有少数民族杀首子祭天的习俗。

4 文献中有记载世界范围内各民族有以新收获的农产品祭上神的习俗

5 新获农产品与首子明显含义一致。

6 文献中有记载汉民族有以新收获的农产品祭上神的习俗。

结合456我们很自然地想到,汉民族可能有杀首子的习俗。

如果有的话,孟字的构形就可以得到圆满解释。

什么地方有循环论证?

6

家园 刚看见,花之
家园 孟是庶子,伯是嫡子

如果从这个角度讲,不论是贞洁说还是献祭说,倒都也讲得通。

家园 原来这个说法的出处是在这里。不过我认为这种解释是有问题的

首先文中这个金文“孟”字,确实是目前能找到的最古老的“孟”字。但在甲古文中并没有出现,不能完全得出其原型。

另一方面,“皿字”确实是种饭食之器,至少《说文》中解释如此。但是“皿”做底的字太多了。比如有网友开玩笑说,“盗”难道是把次子也吃了?

用一些少数民族,且不能确切证明的风俗来论证一个现象也有所不足。就比如,拿某些少数民族吃尸体的风俗来论证人类曾经吃人一样。

贞洁说涉及到人类的婚姻制度,这个先不说了。

而献祭,在远古时代,那种生产力低下,生育和抚养风险极高的年代,我认为根本不可能作为一种常态来存在。这类看似合理的行为,存在一个悖论:如果一个人能够很容易得生育后代,就没有必要奉献给上天;反之,如果繁育困难,那奉献之后,他很可能不能再生产后代了。因此其起源就值得怀疑。而由于前面说过的,原始社会生育和抚养极其困难,比如人的平均寿命都不到20岁,那么性成熟期也不过短短的10年左右。女性怀一胎就要10个月,加上婴幼儿极高的夭折率,加上男女比例各半。将头子献祭的做法,在那样的科技和生产力水平下,是极其愚蠢和危险的,甚至可以说是部落自杀。

当然,这个字具体解释,我也不是专家,并不知道。不过我想到在原始社会中有种特殊的墓葬形式——将夭折的小孩,放在瓦罐等器具里面,埋在住宅的旁边。这些小孩经研究,都是自然死亡的。这种形式肯定部分是寄托了父母的哀思,也有可能有宗教的意味。而且这非常不同于后来出现的一种现象——将小孩杀死,直接埋在柱子等房屋基础之下,这种形式的争议到现在还很多。

总之,我认为即使是用以献祭或食用,那小孩也应该是自然死亡的。

家园 欢迎讨论

而献祭,在远古时代,那种生产力低下,生育和抚养风险极高的年代,我认为根本不可能作为一种常态来存在。这类看似合理的行为,存在一个悖论:如果一个人能够很容易得生育后代,就没有必要奉献给上天;反之,如果繁育困难,那奉献之后,他很可能不能再生产后代了。

这种逻辑推理对农产品效力如何?对文献记载的少数民族的习俗效力如何?

我们的推理并不是少数民族有,汉民族就得有这么简单

而是

1 世界范围的祭新

2 少数民族的祭新与杀首子

3 汉民族的农产品祭新

由此猜测汉民族也有过杀首子祭新,不是很自然的吗?

而孟的字形恰好与这种猜测吻合,所以增强了这种假说的可信度。

当然,这个字具体解释,我也不是专家,并不知道。不过我想到在原始社会中有种特殊的墓葬形式——将夭折的小孩,放在瓦罐等器具里面,埋在住宅的旁边。这些小孩经研究,都是自然死亡的。

如果能证明首子的夭折率大大高于其他孩子,这种看法可以参考。

至于盗字,如果你觉得网友的调侃值得重视,我再解说一下:

1 盗字从来没有用于排行

2 盗的字形中那个次是一人馋涎欲滴的形状,在甲骨文中根本就没有下面的皿形。

家园 这是白虎通的成说

但我记得有人说过也有嫡长子称孟的,待查。

但是诗经中无数夸耀美女的诗篇都称MM为孟姜。

既然是夸耀,何不夸其出身高贵叫伯姜呢?

我想把孟解释成一般意义的长子更合适些吧。

家园 少数民族也是人;农产品则不一样。

先说少数民族的问题。事实上,你所以引用的典籍,不说其成书年代,单说其所描述的事实,也都是在距今3000年或者说2500年以内的了。因此你难以判断这是种以前习俗的遗存,还是一种比较新的习俗(比如裘所言的是为了贞洁问题——这个问题所引发的习俗是可以在比较晚近出现的)。而且,在距今3000年以内的时段,人类的寿命,生育知识,抚养条件等等,已经大为增强了。所以才有了这些风俗可能存在的条件。

因为这个说法是在另一个讨论性关系的贴子中看到的。我顺便引一个精子战争中的数据,并进行下计算:

人平均大约要进行500次性交才能怀孕。当然这不是精确的数字。

因为事实上也很好理解。在以前人类不进行避孕措施的情况下,一般一生至多生育7个小孩。这个大家看看周围的祖父母,曾祖父母辈生育小孩的情况就知道了。

那么我们分析下:原始人平均寿命只有不到20岁,比如有人计算是18岁,这里取20好了。性成熟再早,也得10岁以后再进行生育吧(因为男性发育相对较晚,女性要能生育也比较晚),那么只有10年的时间。500次,一天一次就得18个月,一天两次也的8,9个月,再加上10月怀胎。加上哺乳期恢复期等,接近于2年。因此平均下来,一个女性即使接连不断地生,不考虑抚养的压力等,也就5个小孩。而事实上很明显,如果将条件取的严苛点,也许就2-4个。另外,还有考虑到生育的风险和高死亡率。如果再进行献祭,保守估计至少一半的部落人口就要因此在未成年阶段死亡。哪个古代社会能够冒这样的风险进行这种自我节育?

农产品和畜产则不同。农产品,基本一年一熟,而且也不是将一年的产量全部奉献。畜产,其性成熟早,生育多,生育风险小等等,相对人而言繁殖快得多。再者,其对部落的价值怎么跟人相比?

家园 有称女子为伯的吗?伯只用于男子吧。
家园 不错,这样的讨论才有价值

先回答

哪个古代社会能够冒这样的风险进行这种自我节育?

。。。

农产品和畜产则不同。农产品,基本一年一熟,而且也不是将一年的产量全部奉献。畜产,其性成熟早,生育多,生育风险小等等,相对人而言繁殖快得多。再者,其对部落的价值怎么跟人相比?

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会出现对神的崇拜?

就在于生产力和文明程度低下的时候,人非常脆弱,他的

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

都受不可知力量的支配,而他们将这种力量命名为神。

所以,生产,包括人自身与农产品的生产,越是艰难,对神的信仰越强!

存活机率越低,他们越要献祭---因为他们对于灾害,减产,夭折,没有别的解释,只能解释作惹神生气,所以神降下灾害来惩罚。那么要怎么讨好神呢,只有献祭!而越是对自己价值重大的祭品,才越有诚意。

宜弟这个名字,本身已经表明了这种献祭正是对于儿童易夭折的应对---如果不易夭折,何来宜弟一说?

尽管这种献祭在现实上是荒唐的,在早期人类的观念里却很符合逻辑!

哪个古代社会能够冒这样的风险进行这种自我节育?

这我不知道,但有些社会这样消亡了,有些却延续下来了,故尔生命力特别强,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古代社会的习俗从来就不天然合理,合理的习俗是在自然选择中逐步产生的。

就象族内婚一样,不合理吧,大家都这样,有些部落因此就灭绝了。

慢慢产生出族外婚,与慢慢废除祭首子,有什么不同呢?

先说少数民族的问题。事实上,你所以引用的典籍,不说其成书年代,单说其所描述的事实,也都是在距今3000年或者说2500年以内的了。因此你难以判断这是种以前习俗的遗存,还是一种比较新的习俗(比如裘所言的是为了贞洁问题——这个问题所引发的习俗是可以在比较晚近出现的)。而且,在距今3000年以内的时段,人类的寿命,生育知识,抚养条件等等,已经大为增强了。所以才有了这些风俗可能存在的条件。

文献仅仅是说有这风俗,好像并没有对这风俗起于何时有所提及。

重要的是,把宜弟一词与

要把所有头生的分别出来供献给我;凡是以色列子弟中间母亲头胎所生的无论是人或是牲畜,都应该归我……-------------------------------出埃及记

结合起来看,贞洁说根本就不成立。

家园 我的意思是

为什么嫡长女不可以称伯?

女子称伯的也有,左传中有很多伯姬,都是长女。

家园 原始崇拜这个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献祭的成本是否过大。

就像农作物献新麦,不代表要献出该年所有的产物。

生殖崇拜可能有各种方式,但问题就在于,如果成本过大的话,就像前面计算的那样,一个社会将迅速消亡,而这一风俗也会很快中断,根本不可能延续。合不合理倒在其次。所以我个人认为这里面有点望文生义,再者,就像现代有些人说什么刘备借刀少关羽一样,忽略了当时情况下成本的极度高昂。

当然,前面说过其不合理性,这个不合理性是针对其起源的,如果在起源上就不合理,那根本不会产生。但硬说献头胎的道理(或者说其事实上,而非宗教上的效果),也不是说不通。一般来讲,限于父母经验,还有生育年龄,缺乏年长兄姐的照顾等关系,头胎相对而言确实不易养活,干脆将其献掉。

而且这点仍然缺乏考古依据。

家园 话说到这里

应该说我们彼此都很明白对方的论点论据和论据方式,剩下的就是选择了。(对了,还要补充一下,我说族内婚不合理,倒不是说它不合今天的伦理,而是说这样下来人种生命力低,不利于种族延续的不合理,这和杀首子是一致的。)

缺少考古学的证据,我并没有否认,但也指出了,这不象器具和建筑那样,只要存在就有机会被发掘。

这种习俗发掘出土的概率很低,除了庞贝那样的情况,我还想不到别的可能。

重要的是,这个假说的提出和论证,有什么地方可以给人义正词严地反问,有什么地方出现了循环论证?

我并不反对不同意见,相反,很欢迎,尤其是兄台这样实实在在讲道理的。

我反对的是那种对别人帖中说明了的东西视而不见,只顾歪曲别人的东西来竖靶子的恶劣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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