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看到网上有人在质疑王10的1亿重建计划了 -- revive
如果真如文中所说的话,我觉得四川当地网友应该联合起来抵制万科参与重建。
灾区那么大,王十为什么直奔遵道镇,不去别处?
四川绵竹市遵道镇——
遵道镇,特别适合做旅游地产项目、别墅项目。
这里是今年4月世界超级模特中国走秀的山水之地。遵道镇地处绵竹市西北部,人口21703人,耕地面积20713亩,幅员 32.75 平方千米,资源丰富,有山有水有坝,交通发达,一条约4.5公里的一级公路直达该镇,通讯便捷。遵道镇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该镇位于龙门山脉中段,镇内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东部是物华天宝的平坝,西部是上万亩茂密葱郁的森林,有18奇观,72溶洞。素以环境优美,山清水秀,风光秀丽著称,玉妃泉、玉妃湖、鸳鸯湖、鹿堂山、马跪寺、楠竹园是著名的旅游胜地。一条宽10米的沿山公路为旅游提供了便捷的交通。
包装弄弄,又是一个九寨沟,而且交通比九寨沟便捷的多。
遵道镇,特别适合做旅游地产项目、别墅项目。
地震死了那么多人,地空出来了。房子都倒了,省去拆迁了。
王石,火急火燎直奔来了,别的地方不去,专奔这里来。万科好眼力啊,王石不傻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的临时安置、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并以绵竹市遵道镇为重点;该项工作为纯公益性质,不涉及任何商业性(包括微利项目)的开发;批准公司在净支出额度人民币1亿元以内参与上述工作;上述费用将在未来3到5年内,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支出。公司将在每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的支出情况。
万科根本就不是捐款,投资一亿,不要盈利,但要收回成本,【-1亿+1亿=0】这跟捐款是有本质区别的,而且,公益开发的1亿元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实际投资7500万元,抵扣的2500万元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等于万科在未来3 到5年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少缴2500万元所得税。万科显然是要以一定的投入换取灾区重建工程的巨大收益。真精明啊……佩服
1. 这1亿可以免税
2. 花1亿就能圈到大批的土地,大家看看万科选的地方就知道了。为什么不选汶川呢?那种穷地方,圈了地也赚不到钱
3. 堵了网民的嘴,用这么低的公关费用就能达到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目的
4. 一亿元以内,分3~5年按实际需要支出。这句话太高明了,如果前期投入没有达到预期的商业目的,完全可以取消后续的投入,而且也不违背这个公告。
气愤之处:
1、把全国人民当傻子,1亿元投资混要视听
2、在如此灾难之前还考虑商业利益,典型的奸商
3、被广大网友骂了10天之久后出台了这么个的政策,脸上功夫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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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捐的款也是一亿以内。
关于
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具体规定,对照万科的公益活动步骤,它是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
能在非常时期那么快拿到项目的,也一样有办法躲过规定
反正税前扣除是要指定非盈利公益部门发票入账,经税务局备案批准的。
这个案例类似于某单位在自己门前修路,没有委托非盈利公益部门或国家机关,成本只能列入和经营收入有关的支出而已,不能免所得税。
如果真的全照规定来的话,王十元今天最多就一衙门的处级干部
谢谢夸奖
那我争取做到处级审计干部,去查他的帐~
现在回复真难啊,点了十几下,才出来回复框。。。
希望能做一个不畏强权的英雌
您引用的财政部9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已经废止。现行适用的是国务院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其中第51、52和53条针对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准予扣除额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这也许是王石希望表达的意思,可他学会了慷慨了吗?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8年05月22日
周健工
汶川大地震,机构、企业、个人都在捐赠,总数已经达到空前的160亿元。中国改革开放30年,已经造就了无数的成功企业和亿万步入小康的家庭,名不见经传的企业突然出手上亿元,到沿海地区打工的青年捧出数千元的整月工资,他们的慷慨已经汇入举国抗震的大潮中。
我们也看到从中国的地产商人到美国的投资银行,一度捐了钱还挨骂。许多刚捐过的公司或者明星,不得不又追加,以跟得上“行情”。企业突然对该捐多少钱、或者怎么个捐法,拿不准主意了。捐多少才算慷慨?
企业和个人面对灾难不由自主的捐助行为,从感情上,源于人类同情心的本性;从理智上,源自一个朴素的道理,我们都生活在社会里,社会越是发达,越是现代化,我们的分工体系越细,每一个人依赖他人生活的程度也越深。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让每一个人体面地活着,也是我们每个人自己体面地活着的前提。
慷慨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社会资本。政府对于纳税的个人和盈利机构的捐助,应该给予税收优惠,因为这些捐助已经成为公共支出的一部分,替代了政府在这方面的支出。如果非政府部门对捐助资金的管理是透明和有效率的,私人和公司的捐赠越是慷慨,就越能分担政府救灾的任务。
一种经济学的解释是,捐助者出钱,购买的是内心“温暖的光辉”(warm glow),对于富人来说,慈善是在社会上地位的一种最基本的象征。那么,捐助者捐的究竟是谁的钱,这是判断慷慨的基本前提。汶川大地震,小学生也捐钱,但那些省出自己的零花钱捐的,和向父母要钱捐的,意义显然不一样。
公司捐出一笔钱,我们首先要对其慷慨投以赞许,然后,要仔细衡量其慷慨的程度。那些依靠政策性垄断获得较高利润、而对社会福利贡献不多的行业和公司,如烟草公司,可能要比其他行业捐助更多,才能称得上慷慨。
当一家企业说它捐了多少钱的时候,我们当然要为他们喝彩,但我们还应该看得更深:这些钱究竟是企业的钱、企业拥有者的钱、还是员工的钱?家族制企业的捐助,实际上是企业老板的个人捐助;股权高度分散而且公司治理比较完善的上市公司,其捐赠现金的数额受到股东和董事会的约束。在公司、管理层、员工与股东之间利益分配合理的公司,其捐助往往形成合力,即个人捐助加上公司的配捐,对于公司和公众,这是一种最佳的模式。
有时候,慈善需要在时尚和高尚之间选择。负债的个人、亏损的企业、接受转移支付的贫困地区的政府财政,是否应该跟着捐助?这里面有一个底线:不能因为其捐赠行为,而导致其后从社会吸纳和消耗更多的资源。如果上述捐助者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净福利,那这样的捐赠应该得到谨慎的鼓励,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些捐赠者应该考虑现金以外的方式。
所以,金钱的数额并不是衡量慷慨的唯一尺度。有些情况下,服务和专业技能,是公司或者个人更重要的捐赠。在大地震过后,如果有一位木匠,千里迢迢赶到映秀,为居民用当地的材料和传统的工艺,盖一幢安全的木结构房屋,他捐赠的时间和技能,以及所表现出来的慷慨,并不逊色于出手金钱。
而且那些只在意被媒体曝光的瞬间、然后就不再过问钱的去处和花法的人们,所表现出来的慷慨,有待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