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建立在新闻发布会内容翔尽真实的基础上,瓮安事件流程推测 -- 故园湾里
因为女儿自杀了,所以惩罚一下?
是不是建议以后,城管的多一个项目,给自杀人员家属开罚单。
年轻人聊天的时候做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的,难道就只是坐而论道?站着?搂着?扔石头?我觉得俯卧撑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其实比较诡异。
关于死者死前说的那句话其实也不太难理解,我就有同学曾经在宿舍顶楼(5楼)说:不如跳下去看看会不会死。当时几个人在一起,没有人把这话当真;还有同学私下聊天也认真地说:活着没意思,不如死了算了这样的话,我们开解一下其实最后还是没事的,也没有人为此整天盯着这样的同学看他/她是不是真要自杀。在这件事上,死者的朋友也劝了她,她当时也放弃了。那一般人把这当着一个玩笑、一句狠话放过去不很正常吗?现在觉得不正常是因为死者的确真的自杀了。但是其实说自杀的人有无数,真自杀的其实还是少部分。
更不用说要强X了....
你看了那条所谓的"大X桥"的照片就知道了... 那个谁的家长是刁民是肯定的,,是不是黑的一员,很难说....
当然,那里的官员,也不是善主...
如果有必死之心,确实很难,防的了今天防不了明天。
不过因为父母不在身边,就有了必死的决心?她哥哥叔叔还在县城呢。
楼上只是说这是一种可能,那么为这种可能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只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就可以证明这个可能是存在的。这并不是说楼上会持有这种标准,也不代表楼上就认同这样的做法。自己孩子被冤枉家长打人的可能性的确存在,对不对?而且楼上也说了,这种可能性被基本排除了,也就是说楼上其实是在探讨问题,不是下结论,更不是说死者家长的情绪不需要考虑,死者不值得同情。
关于第二段,李叔被打的事情,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楼上大约还是想说明其他几家打人的现实可能性。因为放在平时(也就是没有这件案子的话),打人并不是特别严重的案件。换言之,几家如果打人的话(当然指认已基本排除几家直接打人的嫌疑)可能并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对后果估计的不同,人的行为是不同的。
最后,楼上说要引入对其他三个孩子媒体关注不够的问题,我觉得也有道理啊。他们三个是直接当事人,他们说了真话对整个事件有直接的定性作用啊。当然,这并不是说打人就不重要,不抓打人凶手是对的。
其实您二位啊,就是关公站秦琼。关注的地方不同当然说不到一块儿去,没必要动火气。
你能看出这个,不容易呀...
小地方同姓的往往存在比较强烈的宗族关系,遇到事情了往往会动用本宗族内的资源,无论是黑道白道还是灰道的、都有可能被动用,这应该是个不那么容易被错误解读的常识问题吧?
估计是想证明其两手都不闲着?
总之怪怪的。而且还着重说明"做到第三个俯卧撑时。。。" 哈哈哈,看到这,感觉"俯卧撑"此词不红,天理难容。
展开报纸,对官方解释细细看一遍,指出语焉不详的地方,嘲笑官方的“一小撮”等常用语,视“俯卧撑”为官方新的“发明”,然后宣布官方在掩盖真相,认为官方毫无公信力。
他们的逻辑是建立在不信任官方的基础上,所以很轻易地得出官方撒了一个不高明的谎言。那么,是谁导致了这种不信任呢?就是地方政府官员,这群没脑子的官僚平日里胡闹的事做得够多,早已失去人民的信任。照理说“周老虎”、“黄静”、“洪桐县”等案只是一个地方的案子,至多能证明那里的官员有渎职的嫌疑,可其他地方的老百姓会在第一时间接受官员渎职、案件另有隐情的说法,并在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其他案子中加深这种印象,毫不费力地相信“谣言”。“天下乌鸦一般黑”,最起码是见过黑乌鸦后才能得出的结论吧,地方的老爷们但凡能约束一下自己,少一点以权谋私、行政干预司法,少一点官僚做派,对本案的质疑相对能也少一点吧。
法律精神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没有给人民信任的前提和信心,人民仅凭感觉、仅凭经验得出不理智、没逻辑的结论很正常,没什么不公平。这个案子给普通人留下的印象就是“政府不可信任”。
多么败家的地方政府啊,它们不仅没有学到中央政府的效率和日益开明的作风,还把中央政府积累起来的民心打击了一番。愚昧地方政府与经常做些“亲者痛、仇者快”事的中宣部是两大毒药。
政府公职人员的责任心和水平对矛盾的处理还是有影响的。在相对公平的情况下,处理的好可以大大减少出大事的概率。
死人、强奸这些当事人和当事家庭不太理性,如果理性了那这个人的感情是否也太那个了?
:群众不都是理性的;上访不都是有理的;“弱者”不都是弱的;政府对某些纠纷是无能为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