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纳税人的称号在中国是否名不副实? -- 赫然
请问你一个逻辑,既然土地是军队抢来的,而军队是属于政府的。那么政府有什么必要为人民服务?
是和TG政府一伙还是蒋介石政府一伙?
如果按广义的供养政府概念的话,除了没有创造过任何价值的未成年人,啃老族天生没有劳动能力的痴呆症患者。
就只有伟大的政府工作人员才不是蛀虫啊。
我这一只这些早8晚12按时交税的蛀虫向非蛀虫的政府工作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但也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是,你要先问他几个问题。
一是他是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孩子吗?
二是他是国企职工吗?因为人家说是国企养着老百姓。
三是他是吃人饭长大的吗?因为据我所知,国企少有种粮食的,现在连东北新疆的农场都承包了,是农民种的。
四是他是专门到这来哗众取宠,混人气博眼球的吗?
如果他的答案,使你判断能够与之讨论,你再和他讲讲道理。
要是讲不过他,兄弟来帮你。
其实我自己倒还没那么糟糕。只是现在总在和许多工作辛苦的
兄弟打交道,看他们在苦苦奔命,勉强糊口。 我和另一位从
加拿大回来的,是仅有的头发没白的组员。
其中有人大病,这两年的积蓄一扫而空,我们还帮了不少,
但还是很艰难。
现在有人站着说话不腰疼,说是“政府养着人民”,我就不知道
我们这些人要政府养什么了。工资是自己挣的,税是交的,
住房是自己租的,看病是自己买保险的,小孩是自己花钱的。
一笔笔的税款交出去----- 我是知道税务局那帮人是怎么吃喝的
--- 现在政府吃喝着税款倒要说是政府在养着我们,想到自己
这些朋友的苦,真是忍不住的伤心落泪啊。
人就是政府的,也算是政府养人
强。
看来大家拿是纳税人国家。
我可从不自认是国家的奴隶。他爱自认,自认去好了。
纳税人并非只是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纳税人还包括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即使是就自然人而论,商品中包含的消费税等,都是消费者承担,消费者自然成为纳税人,即使在国外,在纳所得税前也要将部分消费额扣除,就是这个道理,因为那部分已经交过税了。当然如果你非要较真说所得税,那谁也没法跟你抬杠。但就像很多网友指出的,封建社会农民只交租不纳税,那难道是皇帝养大家。公民自认是纳税人,没什么不对,这说明我国的公民意识已经觉醒,从观念上树立了权利义务关系。公民是生而成为公民,而一旦参与劳动和社会生产,自然成为纳税人。如果阁下是讨论的话,这就是我的观点。
大部分,包括我这个刚混上的冒牌,都是工程师不假。但出身就难说了,我敢说有不少官宦富贾的海外兵团吧,反正自称大院出来的不少。我是小城市里出来,至今未脱离社会底层的小职员,所谓民间疾苦,不仅是感同身受的问题,相信易水兄也应差不多。这两种人面对问题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前者可以清谈思辨形而上,后者则是重实质尚感性。所以这个问题,赫然兄可以提出来讨论,而我辈认为这简直是扯淡。
不过这位赫然兄,我看倒不像是“何不吃肉糜”的人,我看像是个愿意咬字眼的“小”知识分子,只是他这种思维方式有问题。思维方式有时决定一个人的思想趋势,赫然先生的前景大约是给萨苏《国破山河在》作序的那个家伙,看着道理一套套挺蒙人的,咬文嚼字组织严密,但脉络却是割裂历史文化人文的混蛋逻辑。我说的混蛋不是骂人,而是说误入“歧途”的意思。
不多说了。 河水确实有点太混了。
政府养着人民这种说法的确离谱。
但是尊重事实是必要的。不能图一时痛快就夸大事实。这样反而会让自己的观点可信性下降。
义务兵役制下服役的老百姓,是使用的杀人技能(入伍后国家培训的)和杀人劳动(战场上),还有自己的鲜血(当他牺牲或者负伤后),为国家作出了付出,用拿破仑的话说,他们付出的是“血税”。
所以残疾士兵理应享有国家奉养,也是纳税人,他的税,已经通过自己的劳力和鲜血付过了,付完了。
看了好多回贴,有意见的主要在于是否政府养人民。我个人觉得这个提法也有失偏颇。
相对与美国,还是改成政府养自己。主贴中也将相应改动。这个分歧分散了讨论的主题:中国的纳税人趾高气扬的指责政府,对吗?
我重新总结一下我的意见:
1. 从法理上而言,中国人监督政府不是因为是否交钱和交了多少。纳税人与否和监督政府的权利是没有关系的。
2. 从经济来源上而言,以纳税人来指责政府,是没有有力的理由的。因为中国政府对于个人税的依赖很小。
很高兴看到大家热烈讨论,看来对待中国政府看法上有非常大的分歧,至少比纳税人的问题上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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