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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闲话犯罪之(8)皆曰可杀 -- 上古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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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闲话犯罪之(8)皆曰可杀

三鹿奶粉事件曝光,一时间国人皆曰可杀,可杀谁呢?恐怕探讨起来,还真不好下手。

收奶站加毒药的兄弟俩刚被逮,要说定他们个图财害命好像说的过去,可仔细想想,这么一杀,得杀多少收奶的啊?估计这两兄弟再有本事,也不可能把三氯氰胺投放到全国20多家企业的原料奶里吧?

把三鹿奶粉的质检员干掉?那么肯定也不止一个质检员,质检员以外的三鹿公司员工也都会觉得脖子后面冒凉气;更不用说那20多家公司的员工了。敢情奶粉厂成了恐怖分子训练营?

三鹿的老板也逃不掉吧?据说早就知情。这合资公司的老板不仅有洋人,还有官人,要动他们恐怕难度有点大了,但难道不是正因如此,而民愤更大吗?

我想起一位朋友曾经跟我提过,某一食品厂为节省淀粉成本,收购泔水馒头添加到肉制品中的恶心事。当时以为只是谣言,即使不是谣言也只是偶尔,只是个案。今天三鹿事发,惊醒了好多人——那么多的流言竟然都是不久将要证实的事实!

找来找去,我们发现了一个几乎全行业共犯的庞大犯罪团体。在这里面,有凶手,有帮凶,有包庇者,有知情不报的,有习以为常的。够杀头的,恐怕也得数以千计了。这些人没有儿女吗?没有亲人吗?我们看到了一个为了金钱如此疯狂、麻木的群体。药品、食品、饮品,砍掉了一个,很快就有另一个噬人者突然从身边冒出,好像是罗梅罗电影里的僵尸。然而定下神一想,难道只有他们在这样做吗?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在这片土地上,我们看到那么多的人,诸如煤矿事故的受害者和受益者,被枪毙的贪官,他们自以为高明地以别人的生命换来自己的财富,或者无可奈何以自己的生命换来家庭的财富,如此往复循环,但无论如何,好像任何人的生命(包括他们自己的)从来都不是他们要考虑的成本。这还是“犯罪”吗?

这让我们不禁想起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

皆曰可杀,念着念着不知怎么成了,曰:皆可杀!

关键词(Tags): #也谈国是
家园 该杀的

还是要杀,严打时的做法就是先例。还要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这个地方政府肯定喜欢。

杀鸡给猴看,还是有效果的。

家园 该关就关,该杀就杀

不都是觉得法不责众吗?就责一次众看看。

奶农里掺药的,收奶站里掺药的,公司质检员,公司老板,中央和地方政府里管食品安全的官老爷们,一个都不放过,以刑法144条,141条定罪,该关的关,该杀就杀,从重惩处,杀鸡给猴看。

就算都杀了又怎么样?死了张屠户大家都吃带毛猪吗?我还就不信了。杀掉一批,后面还有敢乱搞的就接着杀,说句难听的,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奶粉搞完再搞猪肉,搞大米,搞食用油,不把这个歪风刹住不停手。

国家的食品安全就是这么搞起来的。

家园 送朵花,笑一下

这让我们不禁想起鲁迅先生的抗人日记。

扛人日记,好累啊

家园 哈哈 ,哈哈,兄台好眼力。
家园 我不管

反正我是老百姓,我就是要看到有人人头落地,我要吃到人血馒头,不然我不安心

家园 退一万步说法不责众

也还有个首恶必办的问题

何况牵连进来这一众人等

并不是人人都够杀头的过

所谓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如果只是因为犯罪人多就不能依法处理

那也太儿戏了吧

家园 皆可杀!

先杀体制

家园 没收非法所得是要害

这些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还不是为一个利字。如果除了对人既要处以刑罚,又要没收非法所得,就更有震慑力。

否则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就这次只能是一个运动而已,过去了如轻风吹过罢了。光抓不没收非法所得,一则有钱可以活动,二则大不了蹲几年,辛苦他一个幸福一家人,没有太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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