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一直有个困惑 -- malloc
为什么中国那么多外汇储备,不去分一点出来去买一些实体公司的股份呢,甚至控股呢。比如中国的飞机不行,那么我就买波音的股份。我买你通用汽车的股份。投资那些各个行业的领头羊。这样,除非美国的实体经济垮了,否则实在不行也能捡一堆有用的东西回来。
中国没能买成unocal,阿联酋没能买成港口。
美国人的自由市场经济只是嘴上说说的。
不只是中国,日本也在考虑要求将持有的美国国债换成美国公司的股份。但是美国一直不答应,将此视为对危及战略安全的侵略行为。现在中国和日本似乎又一次在趁此机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美国不知道能不能继续撑住不给。
另外股票比债券的风险大。中国将外汇储备从国债掉换成股票将承担更大的风险。这中间的利害关系太大也太复杂了。不知道肉食者现在是怎么打算的,也不知道他们面临的条件能允许他们做到哪一步。
读这一段。原作者是 New York University 的 Nouriel Roubini 教授,由厚积薄发河友转来:
外资要买美国的公司,尤其是你说的那些行业龙头,那不是一般的麻烦,国会山有的是办法不给你批,限制条件一大堆,其实这些不单单针对中国,西方国家内部也是有重重壁垒的.
所以当你看到美国指责别人不开放市场的时候,你应该会觉得美国有多假
那些科技含量高的公司,即使美国国会允许你花大价钱买下来,只要技术和管理骨干一走,就完蛋了。
人家可是放卫星的超市,据说很先进!
麦道外包个飞机翅膀都吵成那样还买波音呢。
以后谁提美国是自由资本主义的典范,自由市场的典范,直接拖出去刨个坑埋了。
" 美国的《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Foreign Investment and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2007 或“FINSA”)是美国现任总统布什于2007年七月签署的一项法律,并于同年十月生效。该法律是对1950年美国《国防生产法》其中一条的修订,并对已经存在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或“CFIUS”)从结构、功能以及责任方面在法律上进行确认和制度化。在2008年4月21日美国财政部又颁布了执行FINSA的关于外国人并购美国企业的规定草案,并将在今年5月2日之前征求公众对该草案的意见。
CFIUS是设在美国财政部下面的一个特殊职能机构,其成员由一些主要政府部门的官员组成:包括财政部长(担任该委员会主席)、总检察长、国土安全部部长、商务部长、国防部长、国务卿(就是外交部长)、能源部长、美国贸易代表、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等等。
一个外国收购人在收购某美国公司之前可以(以自觉自愿为基础)将其收购意向通知CFIUS,让其审阅并决定该收购是否会影响美国“国家安全”。如果认为影响,该项目或者停止,或者由收购人与CFIUS签订一个旨在减小对美国影响的协议,主要是收购人做出一系列的承诺。
另一方面,即使CFIUS没有收到收购人对收购意向的通知,CFIUS或任何其组成成员机构都有权利对某项目进行调查。CFIUS有30天进行初步审阅。CFIUS认为一个项目对“国家安全”可能产生威胁,那么CFIUS就要对项目进行长达45天的国家安全调查。
“国家安全”包括的范围很广:如关键基础设施、重要能源资产、重要技术、对关键资源和物质的长期需求、外国投资者是谁并且它在武器扩散和其他方面的纪录,以及美国反恐政策等等。
在CFIUS做出判断后,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国会报告。
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什么样的外资并购会被纳入到这样一个高规格的监管之下呢?他们用了一个有意思的词“covered transaction”就是“被监管的交易”。哪些交易算“被监管的交易”呢?答案是“太多了”。只要是一个“外国人”进行的一项并购,其结果可以导致一个从事“州际商务”的美国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就构成一项“被监管的交易”。
这样的一个标准确实不高。首先,在今天全球化的世界里,十有八九的美国公司都会在至少两个州有业务;其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早在审议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时候就把从事“州际商务”降到了一个普遍很容易满足的一种商业活动 -- 即向另一个州发一份信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在21世纪的今天,一家公司只要通过电子邮件向位于另一个州的一家公司发出一张订单就已经满足“从事州际商务”这个要求了。
他们的法律对“控制权”的解释也值得我们借鉴。持股比例和董事会席位的数量都是参考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无论是通过持股、委派董事、投票权代理、合同安排,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在重要事务中的决定,都将被视为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因此,即使收购人只收购了一家公司的少数股权,但通过某种一致投票或其他的协议安排可以左右公司的重大行动,那么就会被视为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了变化。
因此,只要是一个非美国人、一家不是在美国注册的公司、一个外国政府或者任何一个被上述主体控制的主体,通过收购取得一家“从事州际商务”的美国公司的“控制权”,这个交易就可以被CFIUS审查,而CFIUS拥有很大的自由来判断该交易是否会影响到美国国家安全的任何方面。 "
walmart,amazon,还有dell,hp等跨国公司的物流部门中国人多着呢,比较容易接管。
感觉国内人心目中制造的美国,和地球上实际的美国,有不小的差距。
总的来说,似乎国内人以自己的一厢情愿塑造了一个和真实美国有很大差距的想象中的美国。
记得,有一位来自广州的学者临回国前跟俺说:“美国除了烘干机外,没什么比广州好的。”
他指的是国内凉衣服如同万国旗。
俺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感觉到他的认识的落差造成的“矫枉过正”。
奇怪的是,这中扭曲,几乎连国内的“高层人士”,也不免俗。
比如,这个买美国企业。
难道国人真的不知道,美国在这一点上的政治考量远重于经济考量么?
实际上当时优尼科大部分油田在亚洲,美国都不让买。
哈哈。我们也跟它来吧逼宫。
这方面俺不大懂,我觉得外汇储备基本上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国企出口所得上交的利润。
2、国企出口所得兑换给国有银行的。
3、进口关税(不知是否交纳外汇)
4、个人侨汇兑换给国有银行的。
5、个人外汇存款。
6、外国贷款。
7、热钱。
8、私企出口所得兑换给国有银行或存在银行的。
其中,只有1和3是属于国家可花的钱(国有存在银行的资金)。
其他部分对银行来说只能说是借的钱,即使是兑换的银行兑出去的RMB也主要是借的钱(存款)。其中有相当部分要留着以备兑回去,剩下的国家要花也只能用国有资金来换,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80928/77696.shtml
有序解决美国危机对全世界都有好处。如果美国通过印钞票来解决问题,持有美元资产的投资者就会受到损失,世界经济也会陷入无法想象的衰退。过去十年,美国不断提高的杠杆率促进了全球需求增长,从而推动了全球经济增长。它导致美国出现巨大贸易赤字以及美国贸易伙伴的巨额外汇储备。这些外汇储备循环回到美国,购买美国的债券,推高了它的杠杆率,刺激了需求增长。因此,美国贸易伙伴的巨额外汇储备和美国经济过高的杠杆,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很难想像问题的解决方案不会需要多边同时参与。
美国需要改变对待外国投资的政策。排斥来自非西方国家的投资,是美国解决当前问题的主要障碍。
人们记得,中海油试图收购优尼科(Unocal)曾遇到巨大阻碍,迪拜港口世界(Dubai Ports World)被迫撤出对美国的港口投资。如果美国可以成功地推进债务和股权转换,股权所有者应该是亚洲国家以及石油出口商。美国人不太适应这些国家成为其公司所有者,但是,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在对待国外投资者方面,美国应该向英国学习。
虽然上述建议对全世界而言会带来双赢局面,但是,它施行的几率很低。美国对自己的评价仍不太现实。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债务人,可它的行为却像最大的债权人。美国人可能需要经历更多的磨难,来改变态度。
美国不愿接受来自非西方国家的投资,最后只能依靠印钞票。美联储可以购买任何联邦政府发行的“废纸”,来弥补处理不良资产时的损失。这将导致较高的通胀率。当外国人抛售它们的美元资产,美元会崩盘。美国可能经历恶性通货膨胀和经济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