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广东规定国企工人不加工资则管理层不得加工资 -- 晨枫
这个好!绝对合理!要是进一步规定工人增加工资时,管理层的加工资幅度,那就更好了。
笑话一箩筐,今年特别多阿
烟基本上是送滴,酒基本上是贡滴,工资基本上是不花滴,老婆基本上是不用滴!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酒杯一端,政策放宽;
筷子一起,可以可以。
已阅,按上级指示精神,各级人员工资不要动,其他方面请劳资部门斟酌。
劳资部门汇报具体落实情况——奖金多点,补贴多点,福利多点!各级人员适当拉开差距。
反正政府怎么做都是错吗,挑错还不容易吗
如果奖金、福利、补贴开始成为问题,就继续增加相关规定。
首先收入不透明,工资本身对管理层就只是个添头,只有把各项收入全部透明化管理,才可以真正实现相对公平。
这也应该尽快做到。还应该做到的是政府主官收入的透明化,便于人民监督。最重要的是,银行实名制,不过这据说还是问题很大,阻力在哪呢?
谁去补漏洞?谁去检查修补情况?我在回帖中的文字可是真实的单位内部行文。大概只是极个别的……大概是,咱们可以说让企业员工去监督管理层工作,但是你让企业的下级员工去监督上级本身就是个笑话,“还想不想在这里干下去了?”——这是原话,现在国内的就业情况不是很好,谁想成天找工作去?家里不过日子了?至于企业内的组织和工会?我可以告诉您,“全力配合管理层的工作”是排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之前的。
关键是咱们国家的工资制度应该动一动了……
制度的变更绝对不能依靠既得利益者。
员工是不可能去监督的,不要说中国,在外国也是一样。补漏洞是立法机构的事,或者像广东一样,有劳动保障厅发布新规定。国企的管理层应该还在纪委的管辖范围之内,纪委可以检查修补情况嘛。
中国改革开放的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在体制内改革。多少年来,一直有人说这条路已经走到头了,但一直还在走,而且越走越远。既得利益者如果想保持既得利益,也只有改革,否则只有到外国去作寓公了。
兄弟不幸在机关、国企、私企和合资都混过,其中的奥妙呀……
第一,纪委现在实行交叉办案,本区的案件让外区办,本区办外区的案子,首先要有个立案手续,不是什么案子都办的,没有上头点头,纪委的朋友才没空立案——立案多是好事么?
第二,人大有民工代表可是新闻,因为这种事少,可管理层当代表的少么?
第三,非国有企业中的工资谁管?只要到时没拖欠,有关部门就会干瞪眼。
至于“权钱交易”么?您有空参加一下各地的慈善组织聚会,切身体会一下下……
实现以上变革不是非要暴力革命,只要既得利益者懂得进退,激流勇退,人民是会宽恕他的么!
要是不知死活的占着位子,那也只好让他尝尝“被历史的车轮碾碎”的味道。
何谓“逆历史潮流而动”?挡人财路是也!
虽然分配不均,但是总体生活水平在提高,现在至少没饿死的吧,不见得必须要靠暴力革命的。
改革是在改变什么? 改革的本质是什么?
按西西河的辈分,您可是我的前辈啊。
体制内的改革还是应该鼓励嘛,舆论和民情的压力就是要达到使“既得利益者懂得进退,激流勇退”,希望不就是在于此嘛。
有时候很有趣:身在海外的人容易发现国内的进步,但一发现了,很快就有身在国内的人指出“你们只知一不知其二”。身在国内的人容易发现国内比国外的不足,很快也会有身在海外的人同样指出“你们只知一不知其二”。具体来看这些纠正都对,但退一步来看,中国的这二十年的进步也是有目共睹。
隔岸看花呼?林中看数呼?嗯,这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