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图析林某”猥亵“很可能是冤案--仅指“猥亵”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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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是什么?你也不要谁什么尊重了!最简单的一句,你们组织害怕什么?为什么不公开录象.这个你们组织为什么不会达.
同时,请你那些高贵的尊重不要用在我身上!去和你的同志去就好了!
连录象都不敢拿出来.我相信有什么用,得让中国人相信!
呵呵,非常的专业的感觉,得通宝两个,多谢!
这个酒店的两个摄像是好的,也已经是不错的。
酒店的摄像头,大多数是公安局强制要求安装的,平时只做一个摆设,有检查什么的才会开动的,谁会相信需要呢?
我看了那段录像,觉得楼主的考证靠谱,从时间、距离、环境来看,“酒后行为不当”的官方说法还是比较准确的。
复 分析得很好.
记者队伍膨胀得很快,可是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下降的速度同样很快……防火防盗防记者,至理名言也:-)大家以后要多留点小心,千万别被他们给忽悠了
复 这不错,
但至少我比你们更象人!从你的文字里我已经感到你脑羞成怒了.其实,我并没有对你人进行过什么,我只是鄙视加入你们组织的人的人格.说到这了你也不要太在意里.总之.我也想在西西河和你说下去了.要不去其他论坛.包括新华网!
估计你会等到的!
很搞笑。
想必这位是看过那“不曾公开过”且是“一定有”的录像的那人。
或者,如果林真的有猥亵,你一定是在旁边亲眼目睹着全过程的人,乃至于这么“义愤填膺”的振振有词!
如果这两种可能都不存在,那么需要被鄙视一下的人,我看未必是楼主,而是你了。
玩这种莫须有的加罪文辞的人,原来有秦桧,现在倒是有你。
秦桧有资格去鄙视别人吗?
他自然没有。
那么你有吗?
也没有。
倒是让人看到你在处心积虑地试图制造一场革命,民粹的把戏收起来吧。
GCD都不玩民粹了,某些人倒是活转去了不成?
复 这个你不要担心,
你都嚷嚷了多少回了,咋不见啥动静呢:-)
可笑的是,这位秦桧身兼三职。除了要当好秦桧的角色,居然还打算同时扮演着岳飞和钟相杨么
完全就是在胡搅蛮缠……很可惜我不是认证会员。
也有不少好记者,任何事务都应客观看待。
只是也确实有些记者几乎已沦为以八卦为业,尤其是南方系的,看看南方系豢养的那些“专栏作者”就知道是些什么货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