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摔死你个王八蛋. -- 独狼
您懂这句话么?
这个罪犯我也看着可恨,也想往死里整。要是搁一个没有人烟的荒岛,我也要恶狠狠的教训他一下。以上属于我作为一个人的本身需求和欲望。
但是我身穿这有国徽的制服,我内心还是有约束力的。为啥?因为我的所作所为代表了国家,代表了制度!
人,作为一种高等动物,有时候就是不得不需要用理智来控制情绪。说实话, 我心里很恨那个犯罪分子, 但是恨死他了是否就要让内心的恶爆发出来?爆发之前我是否要犹豫一下呢?犯罪分子之所以是犯罪分子,就是因为当他们心里的desire出现的时候, 他们follow the heart。我肚子饿,口袋没有钱的时候,是否可以去偷,去抢?我看到一个美女,人家不理我,是否可以去奸?我看到一个坏人了,很恶, 是否可以去打他?作为警察, 是否可以要求别人都follow the order, 我自己去follow the heart?
文化大革命, 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黑暗时期,在那个年代,用暴力手段去对待阶级敌人是被小将们广泛接受的理念。造成的结果是,很多老人都说:“那年代,人怎么会变得这么恶的?”很多电影里,日本鬼子对付抗日份子的手段,灌辣椒水, 上老虎凳,都被年轻人学会了,用来对付他们的阶级敌人了,而那个所谓敌人,可能就是他们的一个邻居或者师长。
虽然你绝不同意我叫好的行为,但请捍卫我叫好的权利。
不好这么情绪化的,前面你都不是说了你是围观群众嘛,哪有围观群众变事主的道理?有话好好说,是非曲直大家都看的清楚,h5zhu的辨(?)风是否平和他说了不算,你说也不算,我说更不算,谁算?都不傻,大家心里都有答案,那些辩论赛上喜欢搞的小伎俩河里行不通,我认为这位老兄也是尊重逻辑的人,重要的是看这位老兄说的道理逻辑到底是怎样的。
本来写了一堆,结果死机都丢呢。重说。
我自问就一土人就一草根,这精英大帽子我不要,也不觉得自己读过几天书,就算接收过高等教育,楼下各位我也没看出来哪里在兴高采烈在赞美,大家是痛惜愤慨。私刑这个问题,麻烦全球找一个没的警察局出来当学习标兵,让我等开开眼。至少咱们的警察枪不乱走火,射杀无辜市民上全球头条。
咱们经常看到一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老实交代,怎么有口供,怎么去定罪量刑,那从严的这个严字很耐琢磨。
强奸成年人的呢?也应该是人渣,该打,打死都不冤!
未遂的能好到哪里去?该打,打死都不冤!
猥亵调戏的也差不多吧?该打,打死都不冤!
理由多充分哪!
您这句话我只同意蓝色字体引用部分,其余全是您自己推断,这个推论不知道从何而来,我特意去翻了所有的回复,发现引用中成年人未遂调戏之类的全是您个人所言,后面没人说过这个。不想误导后来看帖子的人,想先说明一下,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耐心去翻这个帖子。您这个总结不是画图,有了点,自己再点几个,就出了一条直线。
所以接着把此上升到公权力的高度,也就不足为奇呢。还好您没号召大家要求国家考虑改革公检法制度。咱们在地球上,对吧,那就现实点说话!
再后来扯远呢,绝大多数人还是没机会进局子的,也别太小瞧公安同志们,还随着性子做事,他不养家糊口呢,内部还是有纪律处分的吧。各行各业都有特殊典型,山寨土匪,十三不管的老鼠屎,别因为这些人往真正的警察身上摸黑,那样会让他们很心寒的.
[MOVE]鼓吹刑讯逼供[/MOVE]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下面这些回复能读出鼓吹的水平不低阿!小民我是没看出来,请鄙视我吧!!!
我看了5遍我也没看出来谁在忽悠我!!再说一句,这是龙门,能有认知鼓吹的水平,就应该知道龙门的真正含义。
还综合手段,我觉得手段都很单一阿,高手是在心理上做文章阿。那些手段都是粗人闲来口水,警察自己看呢也就是图个宽慰,还真能听我们忽悠阿!
起码大家让我现在知道毕竟这个社会没那么阳春白雪,你犯罪呢,我让你认罪还得和风细雨跟谈心似的,他做那些犯罪行为时考虑过受害方吗。
其实受害老百姓有的时候单单要个说法,这个说法不只来自执法机关,更来自周遭热心大众,也就是所谓的公道自在人心
人心都是肉长的,要大家真是你打酱油我作俯卧撑,执法机关失去了震慑力,犯罪者无所忌惮,反正他们也不敢拿我怎样的,我不认你们还能逼我阿,我怎么胡来群众也没意见的想法,从而引发更多的人不惧社会法制,加入这个行列,社会才是你说的那种灾难!!!!
对于有些徒有皮囊做畜牲事的,受害者家属如果知道警察肯私下修理他们,只会感激!邻居们也会感到有这样的片警儿安心,放心,社会治安还是要靠草根不是精英动嘴号召公权力,一个地区警民配合好,警察不用熬夜加班,亏对妻儿父母,老百姓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胆,犯罪分子不敢猖狂,知道没好果子吃。
扯远呢,写乱呢,是因为亲眼看到过这类犯罪人对一个普通老百姓家庭的影响,虽然偿命呢,因为他杀小女孩。但是那些活着的受害人及其家庭,有举家迁移的,有受害人长大自暴自弃的,当面对这一切时,一时的刑讯和私刑究竟过还是不过
这样用暴力发泄情绪的行为都是可鄙的。罪犯即使已被定罪,自有法律去惩罚他。滥用私刑只会让人感觉执法人员也成了暴徒。
或者强奸犯一律凌迟,那么也就不会再有强奸犯了。嘿嘿,真是高招!
难道动用私刑就合理合法了?
还“对这种现行的禽兽都不能使用暴力,不如全体回家卖红薯”,哈哈,“暴力机关”原来都是干这个的。那么还要法院干什么?要监狱干什么?凡是现行犯,“暴力机关”就来它一通私刑,一切不都解决了?也出了气了,也杀鸡给猴看了,多简单啊!
但愿姐姐不要碰到这样的警察。----什么?你不会犯法?在预审程序还没进入之前,你犯没犯法可不由你说了算。要是有人陷害,说你是“现行”呢?
并且,你说“对邪恶的暴力镇压是对正义的强大维护。而对邪恶的和风细雨只会形成姑息纵容。”ok,哪天有个警察觉得你的某个小毛病就是属于邪恶,于是在去法院之前先私刑对待,你会觉得怎样?
是不是又要先确定一下哪一类邪恶可以审判之前先施私刑,哪些可以暂缓?
类似枪毙小偷、凌迟强奸犯这类不民主、不人权的事情,美国没有,中国也没有。
如果你支持的话,我一定要反对!嘿嘿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可以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