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摔死你个王八蛋. -- 独狼
这件事吧,我也喊个好先,谁让中国老百姓都嫉恶如仇呢,对这种有确实证据抓现行而被修理的,作为一个旁观的老百姓,我没有同情心。但楼主穿着警服代表国家行使私人暴力的行为确实不对,法制国家都有法律规定不可私刑逼供或虐囚,这是有理由的。不谈人权,谈谈另一方面,假设两个情况:一是路过的不知情的平民看到这个行为,会怎么理解,对国家暴力机关的公正性会产生如何的怀疑?二是旁边不知情的警员看到这个行为后会对他日后的执法行为产生如何的影响?在一个社会中,任何个人的行为都会对整体环境产生影响,你的行为的前因后果不可能让所有人清楚,所以必然会向两个方向产生放大反应,对于了解的人来说,那是替天行道,安慰忠良,对于不了解的人,就可能起到扩散暴力的作用。同样是执法机关,法院宣判后,昭告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了,就可以一枪毙了,而你就不行。再谈一点,暴力行为对执法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的影响在过去几十年内一向被中国忽略,为什么西方的警察定期要进行心理辅导?谈一个小例子,我们那小地方的派出所,前任所长是个退伍军人,嫉恶如仇,碰到犯事的,一概皮鞭警棍斥候,结果有一天一个自控力差的小字辈,把一个还没有证据的嫌疑人用背带绑在大梁上打,结果我就不说了。所长的“正义行为”和小警员的“不正义行为”之间到底有何联系?就我所知这种行为在10年前的中国的执法机关,尤其是地方上,是很普遍的,孙志刚事件就是这种风气的直接后果,现在公安部三令五申强调依法执法也是这种情况造成的。
对老百姓的保护还不够,却优先去保护某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当然,不是指所有的犯罪分子,也不是说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的权利就不要保护)
当警察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当罪犯心满意足的死去... ...
医生为十几二十岁的孩子作诊断,遇到复杂情况必做的一个测试就是毒理测试,即使他们否认,因为尽管所有人都不承认吸过毒或吸毒成瘾,大部分这个年龄的孩子都吸过毒。
奥巴马承认他年轻的时候吸过毒,没人对这个大惊小怪,没几个人在乎。
社会体制?
一个枪子是省事,但不也太便宜那个家伙了吗?
对待人渣用正常人的方式是不奏效的
要求警察在完全按规矩执法是不可能的
甚至有时候警察要参与一些犯罪行为才能更深入犯罪组织打击犯罪行为
与黑社会做一定范围的交易换取治安好转
这些都是警察们的潜规则
只要大致上警察是在法律范围执法也就可以了,有的河友们追求的那种黑白分明的执法境界估计没有哪个国家能做到
“不是不让你们生存。但是,要听话”
想漂白自己,想转正行?可以
等你当了老大再来和我谈
前几天广州这里有警车交通肇事了,车里的人还牛B轰轰的,给媒体报导出来了。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些绝对不是公安,肯定是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单位。没多久果然查出来,是海事法院的车子。
http://news.sina.com.cn/s/p/2009-02-05/0409171508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