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新中国粮食生产的研究 1.概述 -- 润树
有一点好像还没人反驳过:通常情况下,工业生产中的流水生产或小群体协作生产(规模生产或批量生产)的劳动效率必然要高于手工作坊式(单件生产)的劳动效率。但是实际上劳动积极性这个问题在公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中都同样存在,那为什么没人从这个角度出发去提倡“作坊式的工业生产”呢?
分到家的土地种的和生产队的时候一样。
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恐怕都知道。
它能够生产粮食?
说个笑话,法庭上法官问犯人:是你打死了人么?犯人说:我没有,手枪射出了子弹,凶手是手枪。
您在上面的计算中,我发现80-84年,化肥,良种,投入的劳动力都在增加。计算完的结果您说增长的贡献主要来自以上三点,和积极性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说,您的计算很正确,农民就是有天大的积极性,积极性能生产粮食么?
可是法官能把杀人的责任归于手枪么?
当然,要是在50或60年代就达到千斤那就更好了。
您如何解释经济作物的增长?
根据您在这里给出的数据,84年经济作物的面积为2.25亿亩。粮食面积我查了一下,大约为16.9亿亩。假设总的耕种面积不变。
农业产值84年比79年多出了34.8%。那么以79年每亩平均产值为1的话,84年的总的增产值为19.15x0.348=6.6642亿,其中粮食的贡献为16.9x22.6%=3.7968亿。取整计算,经济作物的贡献为2.86亿,则经济作物的产值增长为2.86/2.25=1.27。那么增长率为127%。除去播种面积,增长为97%。
当然这个很粗糙,经济作物产值应该比粮食作物产值高很多。具体的比例我查了半天,没有找到。但有这么个数据。
这样看来相距不多。
您的文章中对此的解释我只找到了一下文字
面积增加了30%,这个不用说了。但这个能否解释接近130%的增长么?按照您的理论,我扣除化肥,自然增长等因素。种子不可以等量,我按照50%扣除。您还有47%的产值得给我找出路。
就可以在本文的分析结果中找到答案。
法官我就不当了。
再次提醒您看贴要仔细。
化肥和积极性无关,
良种和积极性无关,
劳力和积极性无关,
那么和什么相关。
您的引用只是表明,积极性提高没有带来粮食生产的增长,并不是说农民没有积极劳动。或者说,在集体制下,农民即使不那么“积极”地劳动,也可以获得那么高的增长。事实上,在长时段内,集体生产确实获得了更高的增长。1970年是这几十年中增长最高的一年,您认为积极性的贡献占了多大比重?
另外分田到户后农民的积极性可能是提高了,但林毅夫的那个证明方法不充分。因为从理论上说,劳动力增加了15%,完全可能是不得不如此,否则正常的生产都不能保证。
积极性要想提高粮食产量,除了提高化肥的使用,扩大良种的播种,增加投入的劳力以外,还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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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瞒产。没错吧。
把计算中的口粮留下,其余的拿走,结果拿走了所有的粮食。
我无意揭老底,我只是想说粮食增产对于那时的农民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