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林嘉祥是被网络暴力加害的倒霉蛋,希望他退休后不必再背负不 -- laska

共:💬155 🌺338 🌵51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11
下页 末页

本帖(曾)被判违规,无申诉/道歉帖,未达标。

家园 这样舔屁沟,林局长很激动

哈,哈,哈!

家园 一件简单的事情,一点也不荒唐

他有罪无罪,我是没准备去认证呢,在我心里我就认定他属“咸猪手”一类人。

没别的,就凭他肥头大耳举止轻浮嚣张(别问我是怎么判定的我不想回答这种问题),遇到丢官弃职身败名裂的事也不为所动

你们讲他如何如何,证据如何如何我不是不明白,我心里也很清楚的,但改变不了我对他的看法和成见。

我只会看林在做什么,不会听旁人言语如何如何,那改变不了我的既定看法,就这么简单。

另外,不要以为他“依法维护了名誉”我就会轻易改变对他的既有成见,还需要看“林做了什么”,和你讲的,和laska讲的,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世上的事情,看似简单,其实复杂的很。

但一点也不荒唐,呵呵,MM别激动~

家园 原来还是“董事”,以前没听说呢,你讲讲看
家园 猥亵小朋友? 公共场合?

脑袋有毛病了才相信...

所谓受害者家庭显然并非普通人...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政治斗争在里头...

家园 所以,事实并非是你所探寻的,事件不过是你

宣泄成见的借口。这也是你一再要我“不要激动”的依据吧——你的主观认定是可以变为事件真相的,我说100遍“我不激动”,你还是会坚持101遍“不要激动”。

既然你认定有罪的理由与LZ讲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又何必跟贴说别人“激动”呢?好复杂、好矛盾的做法啊。这正证明了很多世上的事情看似复杂,其实简单的很。

我认为讨论态度很重要,不仅是对论坛气氛的维护,也是对别人的基本尊重。非常遗憾,你的帖子除了“自我”两字外,什么益处都没有。

本帖(曾)被判违规,无申诉/道歉帖,未达标。

家园 你肯定舔得很爽,不然为何笑得这样欢
家园 呵呵,你这是自由心证还是干脆直接就诛心了

他有罪无罪,我是没准备去认证呢,在我心里我就认定他属“咸猪手”一类人。

没别的,就凭他肥头大耳、举止轻浮嚣张(别问我是怎么判定的我不想回答这种问题)

同样的逻辑,现在我仅凭“豫章花开”这四个字,现在我的脑海中就出现了一个“肥头大耳”“举止嚣张轻浮”的形象,就认定您是属于“肥头大耳”“举止嚣张轻浮”之人了。我现在就认定“豫章花开”就是一个“咸猪手”了,如何?(别问我是怎么判定的,我不想回答这种问题)

你们讲他如何如何,证据如何如何我不是不明白,我心里也很清楚的,但改变不了我对他的看法和成见
搞了半天,你不是不明白,你是装不明白啊。就是说,你所谓的“看法”,只是出于成见,而逻辑和证据则是无所谓的?

我只会看林在做什么,不会听旁人言语如何如何,那改变不了我的既定看法,就这么简单。
“既定看法”--ok,原来是先入为主啊。原来只要你看谁不顺眼,谁就该死是不?好强大的逻辑哦。

不要以为他“依法维护了名誉”我就会轻易改变对他的既有成见,还需要看“林做了什么”,和你讲的,和laska讲的,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世上的事情,看似简单,其实复杂的很。
“既有成见”--看来,说你搞诛心还真没冤枉你。

另外,我还奇怪了,既然你知道“世上的事情,看似简单,其实复杂的很。”,怎么到了你这里,逻辑啊,考证啊,分析啊,证据啊什么的,都不需要了,对你来说,只要有“既有成见”、“既定看法”就万事大吉了?嘿嘿,您倒是“简单”得很哪。

家园 还好我没倾向laska咸猪手

不然还不得再被你扒三层皮啊,呵呵。

还是看林自己怎么做吧。

话说回来,现实生活中,曾有人和我聊这个话题,一般我一句话都不回答,不谈这种话题,只有一次教育一个小同事讲过一句:“不一定,或许被冤枉的”。

是不是匪夷所思,会被你讥为“某某分裂”吧,我是带着“成见”看林做什么,这“成见”凭自己对人性的认知与获得的信息。

林自己或许更希望大家把他忘记吧。

家园 就问你一句话:你“探寻”出了怎样的事实?

对啊,态度很重要,林的态度很重要。如果生活中有机会接触林,即使我存在目前的看法也不会另眼相看的,更不可能指着鼻子骂两句。

都是些半官方半网络消息,我们争什么呢?

还是看林自己怎么做吧,这就是我的基本态度。

家园 呵呵,一山还比一山高啊
家园 呵呵...
家园 我很认同。

因为这贴不是投票贴,所以我这贴纯属表态。

家园 说得好,道理在人舌头上,你怎么做都是错,花
家园 我认的事实就是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林猥亵

我可以直面回答问题,你能吗?我看是不能的。我说的“态度”是讨论的“态度”,并不是你对林的“态度”,相信你不会连这个都会搞错。

结果也只有一句话,你根本经不起追问,这很正常,除了主观认定什么都没有的言论的确只能自曝其短。现在说“争什么”实在有些搞笑,是你起的头啊。

家园 司法认定可以是你认定的事实,但不等于我认定的事实

我也是很直接的回答,我不明白你想从我这里要怎样的答案,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另外,他没吃官司,说明法律对他是有交待的,有什么好争的。你能逃出这个范畴?逃不出就别争。

你无论追问我多少次,我依然会讲:我倾向认为林是咸猪手,凭我自己获得的信息和对人性的认知。我只看林。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11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