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聊聊医学伦理 -- 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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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您能恢复以前的帖子啊,好多帖子没有了,真可惜啊!
附加资料:耶和华见证会Jehovah's Witnesses和输血Blood Transfusion
上次提到的宗教是大名鼎鼎的耶和华见证会Jehovah's Witnesses,极力反对输血的一个宗教,在西方的医疗体系中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是19世纪70年代才创立的一个基督教的小教派,一开始叫守望会Watch Tower ,所以他们的组织叫Watch Tower Society (WTS),起源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1931年改称耶和华见证会。它的创始人查尔斯罗塞尔(1879-1916: Charles Taze Russell)。
目前全球大约有七百万信徒。人数不多但是非常坚硬(Hardcore)。
他们有很多特殊的信仰,今天就介绍有关输血的内容。
他们是坚决拒绝一切血液和血液制品。
这是他们的理论基础。
Only flesh with its soul-its blood-you must not eat Genesis 9:3-4
Abstain from ... fornication and from what is strangled and from blood Acts 15:19-21
所有的信徒都必须写出书面声明,不允许医生给他们使用血液。
As a member of the religious body of Jehovah's Witnesses, I categorically refuse the use of foreign blood or blood components during my surgery. I am aware that the planned and needed procedure thus has a higher risk due to bleeding complications. After receiving thorough explanation particularly about that, I request that the needed surgery be performed without using foreign blood or blood components.
这个组织同医学界,法律界,政府之间的官司不断。目前的状态是,成年的教徒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输血,(儿童的争议比较大,有的政府强制输血)。
但是WTS规定一旦教徒实用血液制品就不是他们的成员了。所以还是不允许。
比较出名的例子就是1994 Stamford Hospital Vs Nelly Vega。 基本概况就是上一篇中例一的内容。
Nelly 生小孩,大出血,医生希望她接受输血,但是他们拒绝了,而且Nelly还给医生写了,你们不用负责的保证。但是Stamford 的人比较倔强,半夜三点把法院的法官从热被窝上面拽出来,强行要求Nelly夫妇接受输血。
在Nelly病愈出院,抱着小宝宝回家后。一纸诉状把Stamford告上了高院。最后经过漫长的诉讼,医院败诉。承认错误。
当然这个宗教还有其他的官司,输血是一类,还有其他,比如说国旗等等。
总之比较硬。
另外就是关于宗教信仰的问题,以前我也不理解。但是同不同信仰的人接触多就认识到了,林子大鸟就多了。
比如这个宗教的信仰就血液的纯洁性要高于生命。 生命的终结可以是另外的一个开始,但是血液不纯洁就没有办法了。
还是理解万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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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激动了。。。太好了。。。
来自不同国家,都是在中国,有的读书、有的工作,应该是有组织的,也发展新会员,不过很温和。
他们不过生日、不过圣诞节什么的,一切以圣经是否说过为准。
还看过一个电影,里面的一个小孩,因为家里是这个教派,连万圣节的假面都不能玩,看来起码在美国这些人也是属于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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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是耶和华见证人教派的。第二个,一个护士她怎么能决定谁是治不好的?况且治不好的病人海了去了,都照她这么处理,那医生护士都成了可以随便决定病人生死的人了。有时候可以治愈,更多的时候是关心。
一直记得您呢,回来太好呢。
这个文章挺好的啊, 咋放在争鸣争议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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