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谈谈最新听倒的一件很搞笑的案件 -- four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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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老婆是记者,最近采访了一个搞笑的案件
路人甲在静安区某条路上走,某老人乙出门倒水。不小心泼倒了甲身上。于是一场争吵产生了。
争吵中,路人甲动手打了老人乙,(一下或者几下?不清楚)。老人遂报警。
警察来了,把两个人请到公安局喝茶,问明事情。然后判了路人甲15天拘留,因为警察说,国家有规定,如果动手打了60岁以上的老人,不管如何,重判。老人乙已经70岁了。
现在搞笑的事情出现了,路人甲,老人乙都不服警察的判决,先互相告上法庭,然后两个人合力把警察局告上法庭,说警察偏袒对方。而且在法庭上,两个人都说对方和警察有关系,走后门使得警察偏袒对方。
估计打的也不重,一般人就算压不住火,面对这么大年纪的,怎么也下不了重手的,治安拘留15天不算轻了.何况老头泼水倒在人家身上在先嘛,要是老头道个歉,估计也就没事儿了,谁愿意和这么大年纪的人争执,别说打了,就是吵架的时候,老头要是一口气没上来,那不更惨.
双方争执,都只说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完全不考虑对方,如果有第三方来裁断,不按自己的立场出发作出的任何结果都会导致大吵大闹。
光拘留,没有经济赔偿,老头肯定不干,给了钱,立马放人都没关系.
复 估计是要钱...
世人熙熙,皆为利来啊
人都不笨,既然哭管用,大家都去装悲情了。
复 估计是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