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医学伦理讨论四:收还是不收? -- 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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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决不收9/02,来者不拒1/03,不给就暗示0/04,不给就不好好看0/05,私人付费系统就收0/06,公立医疗体系可以收1/07,小于50刀的收。9/18,小于5000刀的收0/0
在现代社会中送礼品,给小费是很正常的(原始社会好,共产共妻,谁也别说送,都是公家的)。
但是作为医护人员收礼品,小费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
大多数情况下患者出于感谢的心理,送蛋糕点心,黑古力是非常普遍的。
当然也有极端的例子,在某港一位富婆+泼妇就把自己的亿万家值送给自己的命运计算,规划,设计师。
OMG 几十个B呀。要是给我,别说干她的风水师,就“干”她什么都行!
在袋鼠这里也有一个例子,患者死在养老院,最后把自己的房产赠送给护士,结果家属“大打出手”,不亦乐乎。正所谓“活了不孝,死了烂叫”。
房子价值半M,大家抢,是“火车压罗锅,就算死了也值了”。
但是如果您治疗好了腰间盘突出,网球肘,患者想感谢您。给您一些礼物(不是吃请),或者额外的付费。您要不要?
或者多少您可以接受。
同时考虑工作在公共医疗系统,和私人付费的系统。
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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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顿饭是可以的
明码标价,公用医疗系统和私人付费的没有关系,涉及到拿不属于自己的钱。
如果是个体诊所就无所谓了,这不涉及到拿别人钱的问题。
不收礼品可以吃饭,有点矛盾,呵呵,50刀以下也可以接受吧
吃拿卡要就过分了,还是够矛盾
的小礼物,以免患者过意不去。或者吃点健康食品也行。
如果收了钱财礼物,又治不好,那成何体统。
以及医患博弈的短期行为。
这个题目,如果要回答,只能是:
治疗前送红包不收,对穷人公平;治疗后送礼物收,不论多寡,表达谢意。
医患之间的矛盾同买卖双方关系很像,但是又绝对不同。
买卖是明码实价,或者是偷梁换柱,搞变天账。
医疗服务也是一种商品,所以总体上看相似。
实际上就是一个期望值的问题,所谓货卖用家,您用的着了多钱都买不是?
但是医疗的评价非常复杂,因为人是复杂的。
这就涉及如何评价人的健康,和生命了。
很多人久病,重病都发毒誓,哪怕是花自己一半的积蓄,设置所有的积蓄都值得只要能好。所以很多的宗教都从人重病下手,比如老张当年搞的五斗米。
但是问题是如果钱花了,人没了会怎么办?您买电视不好可以换,可以退货,但是人命怎么换,怎么退。一锤子买卖。
因此同什么体系没有关系。
在西方所有的一线医生GP都是私人的,但是还有纠纷不断。
回到这话题,关键不是拿不拿,而是为什么要拿,为什么不拿。
而且是有比较标准的回复方式和处理方法的。
谜底要最后揭开。
回到这话题,关键不是拿不拿,而是为什么要拿,为什么不拿。
而且是有比较标准的回复方式和处理方法的。
政府该补助的补助,该把现在一些吃干饭的医生养起来就该养起来,但是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还是应当允许民资外资进入,逐步规范,作为补充。
目前的体制是好的医院其实很市场化,但是要戴一个非市场化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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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鲨姥姥1990(还是91?)年由蒋彦YONG医生主刀手术。术后送红包、锦旗均被拒绝,谓:这是医生的职责。
但是这种医生往往手中没有任何资源,入院、床位要另找渠道,这是国内的情况。
这个感觉收了——日后那麻烦大了
(不讨论国内现实情况啊,哈哈)
跟虽远大夫不光能学到医学知识,还能学到其他的。
不是我说的。而是这里的政策。
依照加拿大医生和护士的伦理指引,可以收。
小礼物或是小额的馈赠,例如几十块钱的,甚至一百多的,直接收。不要有负担。
小费是对过去服务的肯定,不是对未来服务的定金。所以,不必有思想负担。
但是,大额的不同了。思想负担依然不必有,但是法律责任就要搞清楚了。
这时首先要感谢患者对医护工作的肯定。而后建议患者,如果你真的想送,还是请律师来和我谈。这样,对你对我都比较合适。
这样于情于理都好。也让患者再次思考一下这个大额馈赠。
不认识的人千万别要,我老板一生谨慎,这是他的教诲,老先生吃过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