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无耻的飚车及其辩护人,也请法律的大牛,欢迎砸与被砸 -- cococal
如果没踩,那行车速度和撞击速度就一致了。如果踩了,则行车速度将高于撞击速度。
国内的交通肇事罪最轻判决都3年以下。
你咋不说老蒋抗日抗到重庆去了?重庆有日本鬼子么?
第一夫人还抗到美国去了呢。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173256#LB
开口就是“屁话”,教养很好啊。
那个电瓶车是在距离斑马线还有十来米的地方横穿马路的
他不会被控“故意杀人”;若被控“过失杀人”,重点不在主观意愿,而在于客观的过失,这里过失就是超速;要是控告其危害公共安全的话,连撞人致死都不在是重点,关键是闹市飙车的行为。总之对减轻刑事责任没多大帮助,有的话也微乎其微。
媒体和网络在这件事里起的作用未必全部是正面的,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言论自由没有明确而可操作的界限加上一群知识结构畸形的记者,导致的结果必然是舆论暴力和冷漠并存的现象。。。
飙车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因为刑法是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从我掌握的法律知识看(当然我掌握的知识实在是少的可怜),这件案子实在是简单、清晰、普通的很,就是交通肇事。
不普通的是,这是一个富人家的孩子,开改装的名车,无视社会规则,不尊重他人生命,夺走了一个普通人家的同样年轻灿烂的生命,而这个富家子至少是表面上并不在乎。
不普通的还有相关部门的名声不太好、没有公信力;现在的社会矛盾比较激化;网络给大家了一个方便的接收和发布信息的平台;还有媒体自觉不自觉的渲染。
这件事如果从一个事故科的警察的视角来看的话就会更普通。比这让人气愤的交通事故多了,只是没有发酵这么厉害。
有关部门说胡斌的罪名将由法院来确定,这是很巧妙的将皮球踢给了法院。虽然很巧妙,却很不体面。做好你的本职工作,说自己该说的话就行了,有必要这么心虚的去迎合舆论的口味吗?有关部门,你们也太不大气了。
对这个胡斌,我没有任何同情心,我只希望他能死的很惨。其实我们身边有不少这样的人,很麻木,以自我为中心,对任何事情都不在乎,他们几乎没有改变的可能,没有什么能感动他们。
看看,实际上我不认识胡斌,我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也不知道事情发生的详细经过,但是我很愤怒,并且做出了这样的判断。我是对的吗?
波音还真不好意思妄自菲薄
况且那个帖子被某位河友举报了两次管理判定都是不违规,看来,您对“教养”的理解大概很独辟蹊径
孰之过?该检讨一下了哈
我说您上西西河是不是就为了颠颠的跟在波音屁股后面捡话漏?回去查查自己的回复集,这些天第几次了?有事没事就出来插一杠子。
粉丝太热情,波音有时候也有点怪不好意思的哈:)
1.这件事如果从一个事故科的警察的视角来看?
这个事故科的警察会不会在情况通报会上讲70KM?讲改装车待查?
2.做好你的本职工作,说自己该说的话就行了
很希望当时的通报会JJ也是如此做法
也可以推测下
如果是你说的这个样子:做好你的本职工作,说自己该说的话就行了
会出这么大的乱子吗?
3.你说的这个:做好你的本职工作,说自己该说的话就行了
很厉害的一句话,你也算是个很厉害的一个人啦
但
恰恰是JJ违反在前
实话说,PGW为什么会检讨?(这个PGW的检讨,呵呵,不得不呵)
也是因为他没做到你说的这个话
这些人没做到在前,....
^_^
我就不多说啦
到认证版面去捞我一下,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