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精神病的争论 -- 胖鱼
采访提问的过程中,时时处处挖坑,就等着被采访人往里跳……
呵呵,说不定当地高层都去过或者相当一部分去过那个地方,那么他们万万不会把那地方认定为“不良场所”,最多作万分惊讶状,反问,那地方原来还有这种服务?一般经营这种场所的,肯定背景很深,否则干不了。所以,即使要断尾求生,肯定也是着眼于他们所要的服务内容,而不是去的场所。
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是无行为能力人,症状轻一些,有一定自控能力的是限制行为能力,对某些能判断,能控制的行为负责,这需要专业鉴定。间歇性的看是不是发病期间,不是发病期间就视作普通人,发病则免责。
比如“推坐”实际上是“按到沙发上”,而且根据最近的问话记录,邓已经受到性侵犯,程度未知
请见刑法236条第三款(三),既然有这条规定就代表有这么干的,而且还不是极度稀有的情况。既然有人能“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可以推知,房间里有旁人根本不成问题。如果真的既遂了,即使不能认定成这一条,也可能按同款(一)来认定,或者至少是从重情节。也就是很可能十年以上起判,或者刑期朝着下一档的上限:十年,无限靠拢。
所以房间里有无旁人不但不影响强奸罪的认定,还对犯罪人极为不利。
没看出什么不妥的地方
杨立勇:是推坐,这个有事实依据,有证人证实。推,肯定是推。沙发就是一张单人沙发,也就那个深度,是躺不下去的。你们不信,可以到那里去量,清清楚楚。当时在休息室内,还有两个梦幻城服务员在场。我可以告诉你,那两个服务员一开始都在里面。根据证据材料来看,在中心现场,也就是从进休息室,到命案发生的过程非常短暂,也就三五分钟。
杨立勇:“按倒”,是从哪里来的消息?我们不知道,在公安发布的消息上没有。我们是在用证据按照法律程序来还原过去发生的事,收集、甄别和完善都有过程,11日在长江巴东网上发布的消息,也是最初的信息,并不是整个案件的全部过程,5月11日凌晨我们侦查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是绝对不可能把整个案件弄清楚。
那个警官我觉得回答的都挺专业,也合理。他说什么修脚刀的说法,警方没说过,
南都:之前恩施媒体报道,公安局宋副局长向政府汇报说黄德智要求提供“特殊服务”,后来怎么改成异性洗浴?
杨立勇:这个我不清楚,但我相信是没有的。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1593.html
南都:关于水果刀也有争议,之前的消息是修脚刀。
杨立勇:修脚刀这个出处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从来没有认定那是修脚刀,还有说她是修脚女的呢。好像是听的一位退休人员说法,然后等消息出去了,退休人员的说法就成了网上炒作的依据,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能确定的是,邓玉娇从商店买过刀,(刺死邓贵大的那把刀)究竟是洗浴中心的刀还是她带的那把,需要甄别。这些细节问题,没多大意义。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1593.html
再引用就干脆全文引用了。我只想问一句,哥哥,是北京的消息来源牛叉,还是你牛叉,还是那个副局长NC?
一,恩施州优抚医院即然是湖北省指定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机构,邓玉娇被强制保护性约束十几天,为什么不做精神病鉴定?邓玉娇哭诉有人打她,杨局长只保证公安机关没有打她,邓做为人嫌疑犯被公安机关强制带入医院期间,公安机关有没人监控?如有的话,把证据拿出来不更有说服力
二,为什么没发生性交易,不是强奸或是强制猥亵妇女,而是闻所未闻的异性洗浴,公安机关有什么充分证据证明吗
三,单人沙发躺不下去,听不太懂是什么逻辑
这都TMD搞什么在啊,拍电影还是演戏啊。
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 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外链出处
http://www.cjbd.com.cn 发布时间:2009年5月23日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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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公安机关认定,涉案“第三人”邓中佳没有违法行为
本网讯 5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另讯 “邓玉娇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了确保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权威,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负责对外发布“邓玉娇案”的相关新闻信息,通报有关情况。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3053)。
(值班总编:郑莹莹 责任编辑:涂启亮 校对:田向东)
这个“消息来源”已经臭街了。
再说,稍微想想就知道,副局长能这么说话,还能让“媒体”知道了,那中国的官也太好做了,不要脑子都能上位么。
单人沙发躺不下去,所以只能推倒成坐在上面的状态,“推坐”亦无不可了。
而且如果是推倒在床上那下一个动作很可能就是QJ了,如果死者真的是有意QJ,那“推倒在床上”这个动作可以视为QJ过程的一部分。但推倒在椅子上,又是对方强烈反抗的情况下,QJ恐怕有点困难——这个是猜想的啊。
邓姑娘确实没有“被QJ”。但这个不代表死者没有试图QJ,或者猥亵,或者其他类似的行为。
并不是非要QJ得手了以后才能开始防卫的啊。
至于邓姑娘,她通过反抗没有被人家QJ得手,保护了自己,那当然不希望别人传来传去的都说“邓玉娇被人QJ了”。她母亲应该更不希望了。
那个律师的做派,我看倒更象演员,由着他这么折腾,邓玉娇肯定要吃亏。邓家这记耳光打得够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