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原创】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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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佩服他45/6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但我鄙视他8/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但我佩服他42/1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鄙视他69/21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佩服他5/2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鄙视他3/0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7/2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18/2我打酱油(现在投票流行这项。。。)11/1
在学术讨论里有个trick就是不回答和自己的东西无关的问题。我人为这个时候律师不需为自己 的沉默辩护。
职业素养差
我不但最近,而且向来对屁股感兴趣。在我们感知的世界中,我们不仅仅是旁观者,而是在其中扮演多个角色。我们有利益冲突,我们有喜怒哀乐。对于事物的反应,很难避免不受多维屁股位置的影响,自觉或不自觉。我的习惯,是在结论或情绪喷涌而出的之前或之后,把自己的屁股割裂开来,检讨一下是哪一维的屁股在发功,检验一下自己的反应是否符合逻辑的路径。以屁股划线,不敢说实践中绝对没有,但理念上绝不容忍。
生活中的我,要改变立场,很难,也很容易。难的是已选定的立场比较坚定,因为对自己立场的来龙去脉比较清晰。易的是我对立场没有感情,因为为立场而立场不是工程师的习惯。但在更多情况下有优柔寡断,随波逐流之嫌,因为没有足够的信息输入和计算能力。因为这一点,有坚强明确信念的人向来得到我的尊敬。人类追求理性,拘泥于已掌握的理性无异于缘木求鱼。对于一往无前以自身殉道的先行者,无论自觉与否,难道我能简单的责之嘲之以没有理性,没有人性?
说话直接我很喜欢。当然说话有逻辑我更喜欢。我不激动。奇怪的是生活中也常有人认为我激动。从前我时常因为人以为我激动而激动。现在习惯了。
社会需要高素质的人!
否则就不必找16个陪审团了,尽可以找几个律师给这些罪犯鼓掌了.小律师也不必坐他的牢了.
谁说什么契约社会/法治社会一定如此,美国人不一样吵着要人家瑞士银行公开帐号信息.
还是那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是某种理论.
中国和美国恰恰走在法治的两个极端(不知道有没有比美国极端的),美国为了程序正义,能把辛普森那样的人放走;中国为了实体正义能把终审的刘涌提审毙掉,两者之间价值高低是法学界多少学者安身立命之所在,老话讲,不要打破别人的饭碗,大家都不容易,呵呵。。。
固守这句话,无视受害者家属的要求,也不顾自己良心的不安,这样一个人,有啥好佩服的。
如果连环杀手得着一个机会,当着他的面杀人,难道他也用这句话安慰自己,不去制止犯罪,甚至沦为帮凶?
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也不是任何事情都要维护的。不知道变通的人,这个社会上存活不下去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他说不说都没什么好结果的,不如不说在这个圈子里留个好名声(说归到底是传统和亚文化问题,价值判断只是婊子的牌坊而已)。。
制度可靠,人的道德永远不可靠,不可指望。这是美国立国时就根深蒂固的思想。美国对人性不抱希望,中国正好相反,强调教化而且相信人的道德自律比律法约束高级。
美国是:一旦定下制度,哪怕人性肆无忌惮也不怕了,结果真的放任人性发挥恶的创造力了,然后让制度发挥作用,然后庆幸说,你看,人性本恶但我不怕。制度万岁!继续玩,继续玩,play by the rules,创造力万岁!不怕你更坏,怕你不坏,你想做好人,那叫做not aggressive。
中国是:日三省吾身,修齐治平。制度人定的,制度落后于人就是死板。既然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那要案例有什么用?中国不带归纳抽象的,因为所有细节都是一体的不可分割的,一抽象就塌缩了。
体制只有合适与否,没有好不好(所以不相信普世xx,如果美国人理解这句话就好喽)。当然,人是会变的,如果有一天中国人都变成像美国人一样想问题了,那中国方式就很不合体了。人都变了,体也改了吧。这叫做“和平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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