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杭州飙车与福冈判决 -- 萨苏
杭州市政府出来谢罪的话,最多只能为人行横道的设置不当,精神文明建设不足之类的东西谢谢罪。
这个和福冈市政府的情况不一样,福冈市政府谢罪的两层原因,一层是因为肇事者是市政府公务员,市政府对于自己的公务员有教导关照的责任。一层是因为“涉嫌袒护肇事者”。福冈案里的情节和后果远比杭州案恶劣,而且福冈案发生在法案修改之后,有进行严惩的条件。可以说无论怎么讲肇事者的“6个月拘役”都是说不过去的。引发民众激愤是必然的后果,而福冈市政府对此应当负很大责任。
死于轮下的冤魂已经太多了,那个不冤? 这次即使姓胡的小子真的“冤”了,就算是他倒霉好了~。。。作为开车的一方,总要有第一个“冤”的是不是?难不成开车的一方就永远被“公平”对待行人就永远猪狗不如死了永远一句“遗憾”就被抹掉了?。。。另外,这个似乎用不着扯到“民主的胜利”上去。
说这个小胡成为牺牲品还为时过早,要知道,他被起诉的理由是交通肇事罪。
虽然俺是个老司机,但俺同意修改法律,对所有酒后、超速致他人死亡的司机严惩。
终身禁驾
高额赔偿
最高刑期为中国有期徒刑最高时限20年
保护我们自己,保护我们的小孩
执法就更不用说了。很多地方宽松的近乎荒唐,就像很多时候严厉的也近乎荒谬。取款机犯错可以判无期,开车撞死人几万块钱了事。
很多时候不由得感叹,草民生在天朝,命咋就这么贱呢?总是说以人为本,可实际做的却是漠视人权和生命。比如现在拐卖孩子的很多,对失主一家可以说是一生幸福被毁,而买孩子的人只要没有暴力抗法,基本就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老天还有没有眼?
合情合理
执法就更不用说了。很多地方宽松的近乎荒唐,就像很多时候严厉的也近乎荒谬。给孩子刮痧可以被剥夺监护权,强奸杀人关几年了事了事。
很多时候不由得感叹,草民在美国,命咋就这么贱呢?总是说以人为本,可实际做的却是漠视人权和生命。比如现在杀害新移民或者黑下来的人的很多,对被害者一家可以说是一生幸福被毁,而杀人的人却被陪审团宣告无罪,根本就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老天还有没有眼?
不然,就很有理由按照前面北京和成都的判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这次胡飙车判得轻点,也许如鲠在喉,愤愤不平的社会各界会更有动力去推动新的立法,避免今后出现更多的谭卓。至于胡飙车,就算你丫运气好,从班房出来之后别再玩什么飘逸或者逃逸了,老老实实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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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飙车是他的判断,而他也没说要治这小子一个 飙车罪
文章里面是分清楚了的,你似乎没看明白。
要猜的话,情况就多了。
看他那车烂得那样,说不定这小子当时也受伤了,无法行动,甚至撞昏了,四十分钟后才被警察弄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