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邓案两位律师于25日20时许有新行动了, -- 新义和拳
我不懂流程,不知道当事人要解约必须当面执行还是通知一声即可。
但不管怎么样,这个律师已经把邓玉娇推倒了极其不利的地步。
在这个律师没有介入以前,我知道的是:有官员到娱乐场所,强逼服务员做非法服务,在受到拒绝以后发生争执,官员挑衅导致邓玉娇用刀反抗,致一死一伤,警察初步调查,邓玉娇患有一定的精神疾病。——到此为止,一切都对邓有利。
律师介入以后,我知道的是:邓玉娇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官员试图强奸未遂,犯罪中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如果有的话,就是根本就不可能取到的衣物上的指纹),在另一个场所,官员和邓玉娇再次发生争执,官员们挑衅,邓玉娇用早有准备的刀子致一死一伤。
好了,盘点一下,看这个“热心”律师介入对邓是有利还是有害吧。
这个案子,本来从好的方面来说,邓将无罪释放(如果精神疾病确认的话),或者轻罪。现在我的感觉是,邓玉娇最好的结果就是轻罪(是不是叫故意伤害),搞不好就是重罪(故意杀人)。
现在的律师是按照轻罪的方案去制定方案,但是已经被骂死,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而前律师声称要使邓玉娇在无病的情况下无罪释放的豪言,除了煽动起滔天巨浪以外,我看不出一点实现的可能,到是有可能直接致邓于死地。
当然,要使破除现体制,到是有可能,但是一个律师,想在现有体制以外解决问题,他还是一个律师吗?说他是“革命者”更合适吧。
截至目前为止,唯一的获利者就是这个律师(如果不算那些与此事没有直接关系的网民的话),邓不管有罪无罪,不管轻罪重罪,他都有说辞,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意图强奸或者已经强奸的是黄,邓贵大不过是和玉娇起了争执。真是不把玉娇置于死地不甘心。在一心要把事情闹大的同时,该律师难道也顺便收了邓贵大家的钱?越看越像是邓贵大家雇佣的内奸。
邓姑娘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请了这俩WBD,更不该请了再撵人家走。人家好容易攀上你这顶高帽子,这一撵人,能不恼羞成怒么!
看看,原来只是剥夺邓姑娘轻判的机会,喂饱自己就够了。现在一看邓姑娘认清了他们的真实嘴脸,干脆下手报复,不弄死不罢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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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左和极右,常常穿一条裤子。这个趋势,从去年开始开始越来越明显。在某些“左派”圈子里,有人已经明言“要积极推动颜色革命,然后变颜色革命为红色革命”。四川地震后,打着救灾的幌子去宣传反政府,被老百姓扭送公安局的(不得不佩服老百姓的眼睛还是雪亮的),据我所知有轮子,有基督徒,有民主宪政派,也有自称的左派甚至毛派--马克思说过他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老毛如果在世,见到这样的毛派,大概也要说他不是毛主义者。
极左和极右为什么常常穿一条裤子?无他,利欲迷心,想吃人血馒头而已。
我觉得你还是尽快长大最好。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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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子作为作案工具,是不会搞错的(只要不是勘验部门故意作假)。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尊重事实就是了。邓玉娇买水果刀也不是为了杀人,情急之下抓起自己的水果刀还是单位的修脚刀并不是问题。
精神病的问题有点意思,一般情况下,都是辩方(律师)试图证明嫌疑人有精神病以减轻罪责甚至免罪,控方(公安局检察院)试图证明嫌疑人没有精神病应承担罪责,这次却正好反过来了。
走,偶们和他有代沟,不跟他玩。你看上面,教主正在总结“文革隐隐欲现”呢。。。让他跟教主玩去。
本来想写篇“北斗”给梨花赌场做广告的,结果今天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额,为什么无源的格罗纳斯也用参心坐标系呢?哎,想不通哪,这位洗心称咱们是文艺女青年哪 —— 怪不得偶想不通。还是让这些非文艺青年在这里扑腾吧。
偶越来越发现偶对“北斗”是个半瓶子醋乱晃荡,所以经常喜欢来这里转转,看到这么多人给偶普法,于是,偶释然了。。。
听说莲花你开了一个酱油铺啊,额,什么时候偶去你那里打酱油。。。
唉,小老百姓,打打酱油的风险都很大,工商税务也就算了,支持国家建设么,偏偏城管都三不五时的要孝顺孝顺,唉,其实我也知道他们也不是真正吃国家饭的,日子过得同样不容易。。谁叫现在经济低迷呢,实在是手头紧了点,供不起,我觉悟不高心里多少有点打起了小九九。。。说起我那铺子,也是瞅着央视招牌下才敢搭个,虽然这段时间沙尘暴多了点,人家招牌再重,也不定什么时候给风刮歪歪了罩不住,但总规比起别家自己糊的招牌,应该还是安全系数比较高一点点。。。。能开一天算一天吧,我家虽然是小本生意惨淡经营着,好歹也是自家做的,没有工业成分,味道不见的好,到底是纯天然,以后多多关照啊。。
和女人的收入都是禁忌话题。注意礼貌。
外太空的人的确不知道现在是女人的钱包和男人的年龄是秘密来的。。
原来您是娇柔,弱小,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抱歉抱歉,铺红地毯,鞠躬,男士优先。。。。另,可能否允许我挽着您的胳膊?这是赐给我的无上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