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另开一贴,试答善人兄,公益律师 -- 一个历史
306条除了对律师有利的最后一句,前面与307条是一样的,所以有人认为是一种针对律师的歧视性立法,但我认为搞个306条是为了加进
中国从法律上认定委托人和律师窜供属于犯罪,国外是没有的,可以认为,西方发达国家认为律师应该“不择手段”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即使律师知道委托人确实做了诉方认定的犯罪行为,律师也要替他开脱,看来在中国就是不行了。虽然律师都知道怎么避免自己陷入到委托人的案子中去,但立法时的考虑还是能看出小小的不同。
的郭建梅,是刘震云的夫人。
没有见过郭,跟中心有一点接触。
感觉是一些在做事的人,也不张扬。
具体做的案件不怎么了解,因为是法律的门外汉。
芬必得的广告自然是有公司打造自己“亲善”的诉求的。
是一个系列广告,记得还有一个乡村教师。
报酬是100万。
据说郭的这100万全部纳到援助中心的账上了。
隐约记得听说过,北京律师要有个公益服务的时间要求。
应该只是个什么提案吧。或者已经有了?
律师的战场,不应该是广告处,个人的一点感觉
吃si之类是指光在一边说风凉话。您花力气给大伙儿科普就不属此类了。这里我收回道歉。
您继续。
以作参考。马大善人:律师兄
律师兄若以为容易歪楼的话知会一声,我会删除。
比如这篇,公益律师郭建梅的14年外链出处
如果能用做广告得来收益的支持公益那就更好了。
花谢你。这个邓是谁,中心头头?最近老碰到邓,不知小平同志地下有知,会不会来管下.
警方或检方一追问,谁让你这么说的,当事人就会说,我又不懂,律师说的,好吗,律师就进去了。
所以公益律师要么求利要么求名。
河里讨论律师帖子一堆,此律师要占领西河了 —— 世间百态,尽出其中。
夏霖的辩护词一出来, 有人叫好, 也有人说"就是杀死崔英杰的那颗子弹".
争论的焦点之一是, 崔英杰究竟是故意伤害致死, 还是故意杀人.
据新闻, 公安起诉意见书主张故意伤害罪, 而到了一审的检方, 则被改为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有的批评者认为: 崔英杰的辩护律师没能争取到更轻的罪名; 除此之外, 他们在辩护词中打情感牌, 同时质疑城管, 这些做法并非最符合当事人利益.
我的疑问是, 最后崔英杰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他表示服从判决. 难道这个判决结果对崔英杰来说不够理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