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偶像之死 -- 华恩
“人总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以太祖当年为张思德写的这段话,来衡量巨星迈克尔杰克逊之死,或许有点不伦不类。但既然太祖在这里将这个价值标准泛泛地对象于自然人,虽然对死者或许不敬,应该还是适用的。
音乐人迈克尔杰克逊走了。
一个生命在半百之年嘎然而止。
如果历数其它才华巨星的突然而死。还可数出黄家驹,1993年,31岁从舞台跌落而死。1980年,约翰·列农,40岁被疯狂歌迷枪杀。1977年,猫王因吸食毒品过量而死。1962年,玛丽莲梦露36岁迷一般的死。
如果一定要将其区分的话,一类是自残而死,一类造化弄人。前者可比花开而半路凋零,好端端的,就是不肯长寿。后者既然是不可抗的厄运,使人感叹天妒英才。
迈克尔杰克逊之死,或许属于前者。
作为流行巨星的迈克尔,其激情,其出其不意,其不走寻常路,可以很自然地联想到古典乐界的贝多芬。后者以一曲《命运》表明自己向病魔,向不公平的抗争,其精神遗产惠及后人良多。
而在贝多芬一生的最后十年当中(1818一1827),虽然耳朵全聋、健康情况恶化、生活贫困,精神上受到折磨,仍以巨人般的毅力创作了《第九“合唱”交响曲》,史诗一般地在57岁之年为自己的生命划上了个灿烂的惊叹号。
与之相比,迈克尔杰克逊与其说是可敬,不如说是堪怜。其光华灿烂的演艺路程,始终伴随着一些不祥和的阴影。21岁从黑人变成“白”人,32岁,有可以让人联想到斯瓦星格的面貌,自此后整容的失败伴随着猥亵男童等丑闻。一个健康,活泼的黑人小孩最终变成了个白面魔王般的人物。
11岁的黑人少年
21岁
22岁
26岁
32岁
38岁
47岁
准备在下月伦敦巡演的造型
上帝给了他天使一般的歌喉和舞姿,他却用来毁灭了自己。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或许他出生晚20年,就不必那么折腾了,当然或许就不会那么出名了。什么样的身体经得起如此多的折腾?
,我想偶像能走的路会走的更远,而且更自信.
喜欢的就几首:we are the world, black or white, they don't care about us, earth song, 比较大气,有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