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乌鲁木齐骚乱的几点分析 -- 波音战斗机
当初萨斯初起的时候,我有朋友在医院工作,暗中通知我说他们医院开始收萨斯病人了,叫我不要去那里看病。我当时将这个消息用短信通知了几个好友。其中有一个比较敏感,当即提醒我,在政府通知之前,最好不要传这种敏感信息。
两个礼拜后,我旁边的大学,有两个教授,因为传该医院收萨斯病人的消息,被请去喝茶。
没别的意思,就是在关键时刻,传敏感信息,可能会导致你无法预想的结果。一旦造成损害,即使这不是你的本意,你也要承担一定的后果,面对或文或武的处理。好心办了坏事,何必?
通篇都基于这一个论据,太薄弱了。虽然我真的非常愿意相信你是对的。
您是学法律的哦
是否还需要我说的更明白?
作为凌驾于行政之上的法律,已经放宽~~~~~~
并且播放出来,让我这一类怀有报复心理的人消除仇恨。否则,学习巴勒斯坦、伊拉克和塔利班自杀爆炸,并不是很难的事情。
凤凰卫视刚才公布了,140死者全部为汉族,那个造谣的呢? 1 贾行僧 2009-07-06 06:08:50
站出来再说说你是那来的小道消息.
还有一些死者尸体陆续在机井内被发现,估计死亡人数还会上升.
卫视的新闻不止一人看到,意淫那140中多数为暴徒没有好处。政府不公布,显然是出于淡化民族色彩,防止激发民族矛盾考虑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国外的新闻媒体报道,基本多是引用新华社消息,虽然明里暗里暗示140中死伤者有很多为暴徒,但无实据,仅用语言技巧暗示。如果如alarm所说,那么在新疆这个龙蛇混杂的地方,我不相信国外会这么好心,相反恐怕要大张旗鼓宣布,恰恰死伤不说全部,绝大多数为汉族。只能如此行事,而且新华社通稿中确实语意模糊。
最令人愤慨的是事件的定性,难道仅仅是打砸烧杀,个人认为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的恐怖袭击加种族屠杀。
这样的定性更方便处理和争取国外认同,而不是一味和稀泥
播放04年武警新疆总队4支队在车师县围剿9个暴徒,暴徒躲在玉米地里,开枪当场全部打倒,6个当时毙命。从行凶到镇暴结束,没有超出24小时,整个车师县都被搜查一遍。
我前几年遇到一个当过特种兵的,98年他们部队被江boss派到新疆镇压,也突突了不少。
如果违反法律必然受到惩罚,即使是从宽,也同样有威慑力的
而且法律不凌驾于行政之上,而只是更靠后的一道防线,前面的防线出了问题,后面的防线就没什么作用了
其实现在讨论的大多数问题都不是法律问题。胡耀邦的错误不在于他提出了两少一宽,而在于他在大局上全面屈服于传统的宗教和地方势力。王震的正确也不在于他反对两少一宽,而是在需要下重拳的时候坚决使用军事手段解决问题,但同时也有恩威相济的一面。
你作为律师,认为行政应该从严,可是对于行政来说,法律都不会严管的事情,让他们去扮黑脸?他们没有执法权的.
话到此吧,如果还不明白,我也没有办法!
首先呢,我不是律师,呵呵
其次呢,我国所谓的执法,还真是放在行政部门,司法和执法是分开。公安是行政部门,他们先启动,后面的司法部门才能跟进。
再来解释一下,法律的威慑力在于必定性,只要是有犯罪就有惩罚,管的松不是不管。
打个比方,假设在韶关发生了强奸案,没有从重情节的话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那么法院可以在“两少一宽”的政策之下判五年,可要是公安一听说是少数民族犯罪就不管不问,那就是推卸自己的责任了。
至于骚乱的情况就更加明显了,该开枪的时候,难道还去想这些人是不是够得上死刑?那就是武警和军队先下狠手再说。“大炮一响,法律无言”,这是句很有名的法谚
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