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恶化还是停止?——谈乌鲁木齐75事件(完) -- 胡亦庄
说出这种话说明你不了解宗教裁判所是怎么回事。历史上的宗教裁判所并不具备逮捕和执行的权力(只有教皇国是例外),这个权力属于其所在国家的王权世俗当局。宗教裁判所作为教廷的派驻机构(其人事权与所在国的世俗当局无关,审判过程世俗当局也不能干涉),能做的就是“审判”(后来西方的独立司法制度即发源于此)。至于抓捕犯人和对犯人执行判决,则是世俗当局的事情。因此宗教裁判所在实质上是宗教势力与世俗政权进行合作的产物,而不是政教一体的产物。
http://www.sociologyol.org/yanjiubankuai/xuejierenwu/marong/2008-12-28/6937.html
关于布鲁诺被火烧,实际他的罪名并不是地心说,而是由宣扬巫术,与其说他是个科学的信徒,不如是个炼金术和泛神论的信徒。
而且天主教的宗教裁判所,并不完全是归教廷管辖,臭名昭著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实际是听命于世俗国王,而一系列的暴行则是当时西班牙世俗社会政治斗争的一个结果。
握手!
如果某个民族的特征要泛化成为全体国民的共同特征,唯一的理由,只能是有利于彼此的交流,而不是某民族特别优越,过程也应该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强制的结果。
说好听的,是现代化。
自绝于现代化的东西,一定会消亡的。
不是说汉族不可以向少数民族靠拢,问题是他们有啥好靠拢的?什么民族灭绝?汉族不过是西化的早几十年而已。少数民族有汉族的带领和护航,应该感谢还来不及呢。
这一点,不承认是没办法的。
有些汉族人总是自作多情,做一些自以为是的蠢事,想一些自以为是的点子。以为帮某些民族计划安排好了一切,人家就顺从了
有些事情你们有做,但是你心里这样想了。
这能作为事实依据吗?
,而是这个民族是不是有权坚守自己的东西的权利。举个例子来说,藏族人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菩萨和活佛磕头上面,我们瞧着别扭,作为汉族,我自己都说过“怪不得搞不好”这样的话,但如果换一个藏族人来,他也许会说,我就是喜欢给菩萨和活佛磕头,咋啦?
其实说穿了,我们汉族在谈“汉化”的时候,汉文化固然相比少数民族文化较为先进,有“向先进靠拢”的意思,但就其根本,仍然是希望在“汉化”的过程中,让这些少数民族逐渐放弃其自身的文化(至少是关乎其民族主体意识的核心文化,其他的比如唱个山歌,跳个箩筐舞啥的,还是喜闻乐见的),逐步向汉族“归化”,甚至是同化。归根结底,仍然是以消除民族特征和民族意识为归宿的。
我们在追溯这种“汉化”的历史渊源的时候,也更喜欢说诸如“历史上那么多征服汉族的异族,最后还是被汉族同化了”之类的话。
而且,这种对少数民族进行“汉化-归化-同化”的诉求,对于越是具有清晰民族主体意识,或者分离倾向(相对)越强烈的少数民族,这种诉求就越强烈,越迫切。
但一个悖论是,恰恰是这些少数民族(有相对独特的民族特征、文化,乃至更清晰的主体意识),其对我们的“汉化”诉求就越抵触,越抗拒。
呵呵,这个话题扯起来可说的太多了。上班时间抽空打字,也来不及细想,言犹未尽,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吧。
参差多样才是丰富多彩的源泉。
为什么一定要一样?
差异大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