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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科普】器官移植 -- 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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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科普】器官移植

有人说这人就是部机器,可不是吗,哪个部件坏了都能换,这还不是机器?这换也换不了新的,也就是从Junkyard里翻出能用的来换上。科学点儿讲这叫器官移植。

最早有个外科大夫修汽车的时候受了启发,想,有的人也就是肝,肾的坏了,难道整部机器就该报废不成,要是从Junkyard的死机器里翻出还能用的给换上,没准儿这机器还能转几年。于是器官移植运动就轰轰烈烈的开始了。可问题出现了,等移植的人这队排的太长,捐器官的又太少,外科大夫们不含糊,跟领导们一商量,办法就有了。在美国的,就在这驾照背后印上:Upon my death I am willing to donate the following: Eyes, Heart, Liver, Kidney, Any Organ, none. 学过解剖的虎大夫能不能告诉我这none是人的那部分? 要在国内,这是犯罪份子们最后一次表达爱心的机会,能不推辞的就不推辞。

于是在美国,一出交通事故,警察和医生们一看这位不行了,一声口哨,外科大夫们拿着家伙就上场了,是要心的取心,要肾的摘肾,这里头矛盾可大,生猛点的大夫摘肾的时候没准儿在肝上也撩一刀,这要肝的大夫就不干了,吵呀吵呀,最后达成协议,这活儿就得尔大夫那样有经验的才能干,这直升飞机一开,器官就送到各个手术室了。在国内可不成,刑场离医院太远,又加上堵车,这时间就是生命,大夫们一急和法院的同志们一商量,不行干脆这死刑就在手术室执行算了,法院的同志们酒没醒的时候,还真能答应。这心肺一起就给移植上了。

可这人体和我闺女差不多,认生的很呀。外来的器官,他根本不认,您说您这人体,自己的不Work了,给换个好的吧,还直排挤人家,是不是得拿免疫抑制药扁他们。这抑制免疫的药可不是吃素的,有的时候火力太猛,好坏同志不分,就全给扁了。外科大夫们发现问题,跟药厂的同志们反映,于是就开始找对待敌人很严厉,对工作很负责,对待自己的同志又很温柔的人来担任免疫抑制工作,您说现在找这样的多难呀。

现在生气伤肝,失恋伤心的人特别多,都等着器官移植,供体太少,哪儿够呀,就得想别的法子。2,3年前有人发明的机器心脏,具接受了这机器心脏移植的群众们反映,这东西干活是干活就是动静太大,离铁路一里地过火车的时候都睡不着觉,您就别说这火车在自己胸腔里跑了。有人也做机器肾,可这太不方便,谈恋爱的时候一介绍,这是我的肾,一点儿不重才2吨。内分泌大夫在这点上走的远,从网箱养鱼上得到启发,用一个半透膜做的网兜把内分泌细胞兜住埋到人的皮下,营养就靠人的组织液,分泌的激素可以渗透到人体里,可人体的免疫系统拿它没办法,因为隔着层膜呢,这主意是不是特神,跟重新发明车轮子差不多吧,这是一位在加拿大工作的中国人发明的(听他自己讲的,没考证),叫孙绵方。可这也不是十全十美,一来这人体组织液的营养那赶得上血液呀,那细胞饿呀,时间一长就死了,这也不是太大问题,网兜里的细胞换起来很方便,可时间一长,人体的纤维组织就把网兜给套牢了,激素出去太困难,网兜也就废了。看来我们搞科研的任重道远啊!

大伙儿是不是都听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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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您是哪个州的驾照啊。

我的和您的可不一样。

Mine is like this:

I would like to make an anatomical gift effective on my death:

□all organs

□all tissues(bone,eyes,other)

□specific organs:

科普写的很好啊。

家园 NJ
家园 真改了,为不是写了嘛

你那里现在那么热闹,不去副版行吗?

家园 听明白了,俺觉得这个方向还是对的

就是这一辈子不太赶得上,转世以后会好些了吧。

我记得练香功的好象说空气中就到处飘得有好得很的肝啊肾啊什么的,人家大师伸手一抓就是一个,一拍就给病人换了,不开刀不见血。将来医学到这一步我就放心了

哦对了,去年还是前年看见照片,是小耗子背上长着手溜溜达达的,据说现在研究的就是把耗子身上长的这手拿来使用。。。

家园 写得真不错,深入浅出,游刃有余

听说有人要改造猪的基因,以后需要器官的话,猪圈里拉头猪出来就成了,想法够大胆的。

家园 楼上的两位什么专业

建议改行,学医吧,学生物也行,这好脑子,干别的可惜了!

家园 是不是如果人真正死了,很多器官也就没法用了

看到一篇东西,说其实如果人真正死了,很多器官也就没法用了,因为缺氧时间太长了。所以据说有的医院看到是驾照上写着器官捐献者就不给你尽力救,比如说心不跳时间还不够规定就赶快call了开膛取器官。看得我心惊肉跳,不知道该不该去把自己驾照上的“器官捐献者”去掉。行家给说说?

家园 【文摘】看看这个

南方网讯 《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所以备受关注,表面上来看,是因为它填补了国内法律空白;深层次分析,却在于它对传统伦理观既尊重又突破的勇气与实践。

  因为出台了这部法规,今日闭幕的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将在历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印记。在会议中,自始至终参与、领导该条例制订工作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权向本报详细披露了4年立法过程中的五大焦点问题。

  如何防止出现“谋杀”?

  在很多情况下,提供移植器官的都是去世的人。然而,至今为止,中国关于死亡的概念还没有法律规定,只有临床标准。这就为立法提出了一个难题:如何确定死亡?

  陈国权说,中国过去有种习俗,将死者停尸二三天,现在医院判定某人死亡后,也往往要在太平间内放置24小时,这些从客观上都是防止错判死亡的情况出现。但是,如果要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根本不允许有这样一个等待的时间。所以,大家都认为,这个关键环节要非常慎重。在有限时间内,要杜绝作出判断的人误判或有意误判,否则,进行器官移植将演变成一场“谋杀”。

  正因如此,在《条例》中规定,医师自遗体摘取人体器官,必须经其他两名以上医师书面判定捐献者确已死亡后方可进行。判定捐献者死亡的医师,不得参与该人体器官的移植手术。

  陈国权说,相比起目前的临床死亡标准,这个判断程序要严密得多。

  “自愿”会限制捐献者数量?

  国外一些类似的法规中,有的对器官捐献者采取“推定自愿”的原则,而在《条例》中,采取的却是“彻底自愿”的原则。陈国权认为,这体现出《条例》尊重传统、尊重人权的人性的一面。

  《条例》规定,身后捐献遗体器官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死者生前以书面遗嘱或者其他书面形式同意捐献;(二)死者近亲属书面同意且死者生前未有不同意捐献的意思表示;(三)死者生前意识清楚且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求,并有不参与该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师二人以上书面证明,而且其近亲属也不反对的。

  如此严格的捐献者“资格条款”,会影响深圳市器官捐献者的数量吗?陈国权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条例》在对器官移植作出规范的同时,也是一种推动与宣传,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观念的更新,自愿身后捐献器官的人会越来越多。

  接受器官移植如何排序?

  患者接受器官移植的排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始终是审议法规草案的焦点之一。

  陈国权说,这实际上是一个关于平等权利的问题。《条例》确定的大原则是“先来后到”,即患者接受移植的顺序由市红十字会按照申请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但是,近亲属中有已经捐献人体器官的患者,在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享有优先权。

  陈国权着重提到了对擅自更改患者排序位次的人的惩罚条款。他说,《条例》最终定稿的内容中,增加了擅自更改患者排序位次的法律责任。同时调整了处罚的原则,由经济处罚为主转为以对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罚为主。他强调:“《条例》对擅改次序者实质上是当作买卖器官者来重罚的。”

  如何禁止器官交易?

  有关数字显示,目前,深圳有尿毒症需进行肾移植的患者150名,而去年只有7人得到了移植的机会;深圳每年需要移植200个眼角膜,但有九成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在另一方面,该市每年火化遗体7000具,这意味着,只要有3%的人愿意捐献角膜,就可以使这200人全部复明。

  社会上器官供应严重失衡的状态,让器官交易者看到了巨大的诱惑,也让《条例》制订者感受到肩上的重担。

  陈国权说:“器官交易是一种非常险恶的活动,搞不好就会草菅人命,甚至把穷人群变成富人的器官仓库。我看过国外一张器官价目表,一个肾好象是20万美金,一根骨头又是多少钱,可谓是触目惊心。所以,《条例》的出台,对买卖器官的行为一定要起到抑制作用,绝对不能出现由于立法不慎,导致对这种行为的鼓励,那样的话,我们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正因如此,《条例》明文规定,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同时还规定,患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有偿获取人体器官,并列明了对各种买卖器官行为的处罚手段。

  此外,《条例》还对变相的器官买卖作出预防。如针对有人为买器官搞假结婚,《条例》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移植于配偶的,接受人体器官移植的配偶应当与捐献者生育有子女或者结婚满三年以上。”

  陈国权特别提到一个细节:《条例》规定,买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不少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过程中表示了异议。他们认为,买卖人体器官本身就是犯罪,无需多此一举。然而,在我国刑法中却找不到这一条目。所以,《条例》最终保留了这一条款。

  如何体现专业技术原则?

  虽然《条例》只是深圳市的地方法规,但对我国其他地区甚至全国相关领域的立法意义不容低估。

  陈国权认为,从立法上体现出医疗专业的技术原则,是《条例》的又一大特点,也是其一大贡献。他指出,人体器官移植其实已存在了不短的时间,但《条例》是首次从专业技术上将之予以规范,如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技术标准,对进行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设置资格、类别门槛,并对人体器官保存库和人体器官信息库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等等。

  声音:

陈国权的遗憾

“我最大的遗憾,是对摘取器官的人出现问题后给予资助的条款,未能写入《条例》。关于这一条款,其实在对草案第一次审议时就讨论过,在最后的主任会议上,我也做过努力,最终无法如愿。我们的矛盾在于谁是资助主体上,至今都无法搞清楚。捐献器官是一种牺牲,这种行为大大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医疗成本,捐献者得到社会保障是合理的,我个人认为,这个主体应该是政府,政府应该用财政来承担这个义务。”

  背景:

通过立法改变世俗观念

我国第一部关于人体器官移植法规的产生,源起于1999年一宗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当时,深圳大学一位名叫向春梅的教师发现自己患上了晚期直肠癌,让丈夫帮着写下了这样一份申请书:“作为一名得到国家培养的人民教师和共产党员,我愿意在死后献出我的一切有用器官。”

  后来,两位等候多年的病人因为移植了她的眼角膜,重见了光明。

  向春梅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深圳人。就在向春梅捐出角膜的当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江影牵头提出了一个要求为角膜捐献立法的议案。

  但是,等到这份议案开花结果,却整整用了4年。这4年里,立法者们在做什么?

  “在统一认识。制订这个条例,最难过的不是技术关而是传统伦理关!”陈国权说,“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传统的伦理思想还非常重。中国人一向都很在乎遗体的完整性,所以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都顾虑重重,认为立法时机尚未成熟。”

  事实上,这个统一认识的过程集中在两个观点的交锋上:是等传统观念有所改变后再立法,还是通过立法来改变世俗的观念?

  深圳市的立法者们最终选择了后者,而且干脆一步到位由角膜捐献扩大到人体器官捐献的范围。陈国权说,我们相信,只要法规的条文明晰,能对复杂问题作出明确的界定,有利于移风易俗,最终能通过它促进社会的观念进步。

  认识统一后,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草案》,今年4月,提交至深圳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后来,又将修改后的条例在媒体上公布,并召开研讨会,征求市民和专家的意见。8月22日,我国首部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终获表决通过。(编辑:刘倩)

家园 不对,有的是比学医更能发挥他们才智的专业

半比如跳个大绳什么的,她不是告诉你她怕血嘛。

现原形

家园 要是这样说的话,也太冷酷了!

捐献器官到是可以理解,可是就是怕走如魔道啊!

家园 读给我妈听了,她笑了半天

连说这孩子比喻得好,前途无量啊

(我妈也是医生,她对医学常识的诠释我从来都没听懂过)

家园 您这是夸我?

有点拿不准。让专业人士笑话了。

家园 确实是老牌科普作家了!

形象生动,诙谐自然。

家园 关于移植,请教一个

前段因为LP孕吐住院,同病房有两个不孕的,输卵管不通,治了好多年了,还不行。当时我就想,输卵管难道不能移植吗?这个比心肝肾容易多了吧。或者弄点别的管子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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