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私家车主遭遇倒钩,关注上海闵行"黑车"事件 -- 猪头笨笨
美国是流氓强盗出没的地方。所以美国这地方的安全告示之一就是
上车就锁门,可以避免停车时的危险。中国礼仪之邦,也慢慢向美国接轨了?那个警察就这意思。雷锋没有了。
好像那个警察没有说要搞什么栽赃式执法吧?也没有说用用违法行为执法吧?你这么厉害,能引伸出这么多来?不是要搞法制嘛?你这随口说算砸回事?
区分上海人外地人?这个关于户口的口水太多了,就不扯了吧。
虽然我私下认为他们就是默许钩子这么搞来获利。也私下认为那些所谓的举报者就是钩子。跟南京法院似的,搞得好心人都没了。
但光口头上占领道德最高点,好像没啥大用。
如果找些警察站在路边晃悠,黑车过来揽生意,抓住罚款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以前在DC附近有些女警察打扮得很风骚,站在路边吸引司机注意,很多上钩的。也很有效果,也是在法律范围内的。
但是如果警察去敲司机的窗户,或者干脆拉开门上车,问要不要服务,就过界了,警察可能还要赔偿司机的损失(如果有的话)。
另外,干这事的只能是警察,如果警察找些无业游民干这事,就是违法。执法权不能随意让渡。这个在中国也有相关的规定,现在交通协管不象以前有权开罚单了独立执法了。
如果作为警察,这个都不懂,还在讲什么“道理”,那就是中国执法的悲哀。世界上很少有双方都没有点“道理”的事情,杨佳有他的道理,二王也有点道理呢。问题在于作为公权,尤其需要确立规则和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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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好好改造一下自己的精神世界了,好好学习一下人民警察和警察的区别,无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法权的区别。
不过可悲的是,基层往往是上层的映射。君不见,有好些年不提精神文明建设了吗?不提两手抓了吗?胡的八荣八耻,说出来就完事了,共青团啊,就喜欢搞表面文章,一到实施就显出本质了。
怕。
呵呵,上次没有发完整,漏了一字。索性再加一点:据说日本曾出台税收告密的政策,谁告密并查实了就把财产给告密的人于是,妻子告丈夫、儿子告老子,一国鸡毛。。。。
后来终于有明白人提了个议案,大意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社会的基础,告密盛行会使人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样的税收增益远远抵不上信任崩溃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云云。。。。后来,日本就废除这个税收政策
现在,大家在街上看见老人摔倒不敢扶、看见有人生病不敢停车。。。这样的生活就是和谐社会么
邻居/朋友间拼车可能被视为黑车禁止打击,以及罚款,同样的道理:
1、亲戚朋友间借钱收点利息可能被视为违反商业银行法出以罚款;
2、公司内部跳蚤市场被视为非法市场而予以取缔并没收所得。
where is our economic freedom and the limit of govermental interference......
如果可以以违法手段执法,那么小到屈打成招,大到诬良为盗,杀良冒功都是顺理成章之事。
你提到了美国警察,我倒是想问一句,美国有执法者把搭载陌生人的车主罚款一万元的事情么?
无论是执法手段问题也好,户口问题也好,明确体现的一点就是这位警察眼中法律是个什么东西。
你也不用指控我什么空口抢占道德制高点,你大概身在美国,不用和这种无法无天的警察打交道。我听到这位的言论,最大的反应就是恐惧,对这位的批判,不是为了什么虚无缥缈的道德,就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
雷锋如果还活着,也会被他罚破产的。
3号线宝杨路站一排QQ哈哈大笑
在中国,以打击毒品犯罪为例,在对付末端小分销商的时候,一般是用警方备好的“钩子”去向毒贩子“买货”,交易完成后警察现身、人赃俱获、齐活,这个是打开案件突破口的第一步,后面就是根据掌握的情况追查毒品、追缴毒资,更精彩更曲折。这种“钩子”多为社会人员,有的人干脆就是被警方掌握利用的瘾君子。让警察去当“钩子”?老兄,不要小看对方的经验和智慧,你和毒贩又不熟,人家一眼就能识破你压根不是好这一口的,没戏。
这种手段道德么?不道德。容易出现滥用的问题么?容易滥用。有没有成为执法人员勒索敛财手段的可能?有可能。还有更好的办法么?没有。
第一,即使你说的这种情况,也有可能是违法的。严格来讲,也是不对的。具体原因后面说。
第二,这个例子与打黑车不能类比。为什么?黑车的工具是啥?车。拥有车违法吗?不违法。毒贩子卖的是啥?毒品。持有毒品违法吗?违法。本身这是严格管制的东西,禁止流通的东西。所以能拿出来卖肯定有问题。这是用这种方式打击贩毒乃至其他管制品的合理性,被钓的人能拿得出来这东西就违法在先了。
回头来说第一点,为啥这么做及时对于打击贩毒来说也可能是不对的?这就看具体手段了。您要说,一千块钱一包,对不起,这东西我没有,但是您开价一千万一包……您等着,我给您淘去……这就是行为的可期待性,诱惑如果大到足以使普通人动摇乃至犯罪,那么这种方式就由量变到质变,变成违法手段了。警察不能诱惑公民去犯罪。
回到上海钓鱼这事,有车不违法,有车载人也不违法,甚至因此拿了些钱也不违法,因为这合乎人情常理。开车的人遇到有困难需要搭车的人,甚至继续搭车的病患或有紧急事务的人,允许无偿搭车反而证明道德高尚,不拒绝拿一点钱也并无可指责的地方。只有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考搭载乘客谋利才是违法行为。本身执法的就不懂法!
毒品不是什么人都有的,只有犯法的人手里有。爱心可是大多数人有的。所以我理解为什么倒钩查车之事会引起公愤,也是它的社会危害所在。查黑车的难度有那么大,以至于要用下三烂的办法?
怎么打击,怎么取证,有没有更可行的方案?
现在,关于上海“钓鱼事件”的舆论监督已经走进了死胡同,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一、不了了之(不排除运管部门和当事人“私了”的可能性);二、“钓鱼”打击“黑车”的做法废止,“黑车”失控,然后正规的出租车司机罢运。这个事情已经杠上了,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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