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黄鹤知何去,剩有游人处 -- 陈郢客
一个理论想要成为一个体系,必然需要封闭的逻辑循环。存在者从存在中来,又回到存在;道成肉身者从上帝来,又回归上帝。对于一些人来说很不幸,可以说精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却不能反着说这话。是的,群众这个概念作为政治话语出现,天然地在政治话语中占据了圣父位格。民主宪政作为方法论,可以在执行层面讨论,也可以在方法论层面讨论,在方法论层面的讨论可以导致放弃民主宪政。但是“群众路线”或者“群众路线”的政治正确是不容讨论的,能讨论的只有“群众路线”的真假,就如你所讲“群众路线”的蜕变。
精英之于群众就如圣子之于圣父,代言而已。而你所讲“群众路线”蜕变成牌坊,其实在之前就已经先将“群众路线”降到了方法论的层面,--过去的“群众路线”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样一个大旗下,才有其确定的含义。--方法论当然就是一个牌坊,代言的真假而已,私人利益或者公众利益。
但是我觉得有必要恢复“群众路线”的本来面目。“群众路线”即使作为方法论也是一种作为方法论的方法论,一种理念性的方法论,如此它才能真正地回归于群众这一本体。“群众路线”是一种标准的精英方法论,只有真正的精英才会认同“群众路线”这个理念。
假精英害怕群众提醒他要注意保持“群众路线”,因为在假精英看来回归群众是堕落,回归上帝才是荣耀,所以假精英要把“群众路线”混淆在众多的牌坊之中。
假精英害怕群众呼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因为假精英想做的就是抹去从群众中来的痕迹,断绝到群众中去的道路,似乎不如此就不是精英了。与此同时,假精英仍然可以空洞地思考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无论是在历史还是哲学和宗教里永远地思考。
说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很不接受葡萄对这句话的编排,看到他流毒至此,也说几句。群众换个自己的代言人称不上什么野心,即使对某个具体的人来说这称得上是野心,那也是或有或无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直指的也不是这个,而是指精英阶层并非世代固化的,是一种对精英阶层的警告。因为一个或有或无的野心而压制一种明确的警告,总是有些莫须有的意味在里面。或者应了河里学来的一句,锤子的眼里只有钉子,有些人不认为那是或有或无的莫须有。其实,即使有向上爬的野心又怎么样?不正是迎合了葡萄的需求,鼓吹世家精英的生活奢华吸引眼球,然后说自己想说的,求仁得仁。我还是把葡萄理解为心存善意,只是不接受他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的莫须有判定,这句话确立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干涉广大,不能为了一些技术细节的显明而弱化了根本。
里面讲了大泽乡起义揭竿而起,更讲了“苟富贵,无相忘”的著名桥段。
你倒不如直接讲是太史公流毒至此。太史公所记下的话本就给了大家这些解释张力。
你的这个就是唯一正解?你的这个不错,但是你要说你这个是人家太史公所能表达出来的唯一解释那就是狂妄自大了。太史公同样揭示了陈涉那种得道升天以后骄狂无比的嘴脸。
这个世界没有唯一的正解。事物总有发展与消亡,陈涉也如此,如果你将那句话限定在陈涉的一生来理解,并用那句话解释陈涉的一生,那你在讲陈涉,而不是那句话。
得道升天后可能骄狂无比,也可能不,这是个或有或无之事。现在,你或者葡萄为了劝戒想要得道升天的人以后不能骄狂,把所有还没得道想要得道的人都事先设定成了之后一定会骄狂的人。
于是,或者听你们讲怎么才能不在得道之后骄狂,或者就别想着得道了,喊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先听我们讲。葡萄为什么要给精英阶层吸收新鲜力量?因为他要对抗精英阶层的骄狂。。。
我只是在说或有或无,我没有追求唯一的正解,相反,我在提醒你或者你们,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未必想作王侯将相,想作王侯并做成了的也未必就一定骄狂。我赞成你们的警惕与劝戒,但是我反对你们为了突出自己劝戒的重要,将所有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人都带上你们想给带的帽子,那将使得没有人敢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么看来,似乎是你们在追求唯一的正解,并为此忽略了为什么要正解。
不是您说不算就不算的。
“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该放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
---《毛选》第五卷
----
嗯,一个要求修改宪法给工人罢工权力的独裁者。
你先告诉我一个独裁者的权威定义,看能不能套到老毛头上去。
我觉得你既不了解毛也不了解华盛顿。。。贬也好褒也好都是盲目的
哎哟喂,醒醒吧
本质上继承自苏共组织架构的中共,不可避免受苏共效仿教会架构后遗症影响。
苏共的领袖情节有鲜明的教会传承中教父传承的印记。而教会的传承中,受难的圣徒是其传承的不可或缺的一环。日后随着历史的延伸,在解密档案里,那些为学者摆弄的各种原始资料公之于众。多数人肯定会认识一个和现在宣传口径有不同的毛泽东。当年的是非恩怨,究竟是矛盾不可调和,还是一个老人为权谋在发昏,不管看的人怎么解读,原始资料的不同,认知不管什么结果必定和现在有说不同。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当时的中国内外环境都遇到了难以短期消化的问题。一个重上神坛的毛泽东,很难避免。
尽管毛泽东说的很明白,谁修改他的话就是修正主义。当年谁与谁在争执中,冲倒耶稣的面前要求耶稣为谁更正确做裁判。那么日后必然会有人为这个重上神坛的王座继承。和教会历史曾经有过的尼西会议一样:排斥异端。那时的教会奉圣的耶稣,已经不是历史上那个真实存在的耶稣。如果毛泽东重上神坛,那重归神坛的毛泽东,已经不会再是那个真实的毛泽东。
要摆脱周期律,如果不能把神还原为人。不能,从自身明白人人生而平等是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基础。那么,逐人上之人的梦必然也会假托把毛泽东重新推上神坛而行之。
他只能躺在广场的纪念堂里,为何?继任者需要,民众需要。
他上升为象征,亦上升为风向标。
这意味着什么?于他自己可有任何好处?他可真的在乎?
哪里可能呢?
毛泽东的命运也难免如此。所以,惟愿我此生看不见如此场景。
她说 ,人类嗜吃最伟大的人物。看着心惊
毛主席身后还是被他所反对的特权者们利用了
老人家尚在世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文革里大家都是高举红旗、喊着毛主席万岁打倒对方的,都说自己是拥护主席的,都说自己听毛主席的话的,都说对方是反革命反主席的。用主席自己的话说,这是借钟馗打鬼。
如果主席被当座神竖起来了,和其他宗教类似,后人一定会为了谁是正宗继承人打个不亦乐乎。参见伊斯兰教,为了争谁是穆罕默德的正宗法统,逊尼派和什叶派相互杀了上千年,看看叙利亚和伊拉克,到现在还是血流成河。
中国人可不能重蹈覆辙。
同意看法“毛泽东重新上神坛不是好事”。
1.日使馆提醒在华日本人:公众场合注意言行和态度
这个案例和日本使馆提醒的注意关联是:
今天新闻中有这样一条,一名日本籍女子,因为在出租汽车用脚强撑出租汽车司机椅背,致出租汽车司机后背受伤,被判罚1100元。
我说这个判决是明显的枉法。理由如下,因为根据中国刑法规定,的士司机在运营过程中受到阻碍视同危害公共交通有关刑条。这个运营过程自乘客上车起,终止于乘客离开。
有中国乘客因为对的士司机行驶里程有异议,拒绝支付的士司机费用强行离开而被刑拘过。
这个刑拘就是他在的士上有威胁到的士司机人身安全的举动这个日本女乘客,用脚撑的士司机椅背导致的士司机后背受伤,肯定属于危害的士司机正常运营范畴。如果不是这样日本人不可能认罚1100。
2.昆山台商子弟团伙抢劫案,全部涉案人员都判缓刑或者无罪。而根据海外报道,该团伙在当地多次作案。如果不是这些台商子弟误判抢劫了一个美籍华商,当地警方都不会受理。
如果参照中国刑法有关规定。不仅他们都没有缓刑的可能,而且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地方部门都没有资格对他们做出有关判决。
这两个案例我实际在说,在华外籍人士社会等级等级高于在华港台籍人士,在中国国籍的普通人社会等级低于在华港台籍人士。这是一种被当今国内默认的潜规则。如果这次不是因为中日关系紧张,那个日籍女子估计连罚款都不会有。
如果说王侯将相梦太远,那么成为港台籍人士或者成为外籍人士的梦远不远。这里多少中国人在追逐这样太远或者不太远的梦。直白的说,那都是至少在默认中国国籍的人是中国境内三等国民的这个现实。而且在这个三等国民之中,还要分富裕与贫穷,城市与农村,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三六九等。所以我必须说,做人上人之梦的,不过是想通过某种方式成为人上之人。他们不会去发对制造人与人不平等的制度。作为个人,他们或许是有希望成功的。但是作为个人,在人生而不平等的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这个群体中,不管因为什么理由不去反对这种制度设计的本身,做这种梦是绝对没有前途的。这个就是主席说过的,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投降派。
自古以来统治术不过就是分而治之,中外盖莫如此。
原因很简单,引力扭曲时空。
归根结底,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物质决定意识。
我只是希望,外界负熵的流入能够一直不致枯竭,我们能够以比较低的成本节俭能源的方式、自强不息地占据科技树和生命资源金字塔的顶端,直至下一场宇宙大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