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朱维群是个真人才说起 -- dfindy
你今天是不是刚刚在水木被我给封了14D?
:-)
矢口否认钓鱼的事实,言之凿凿地说“执法并不不当”。所谓“术”就是用见不得光的手段,达到某种目的,做好了,大家都不知道,算你运气,被曝光出来了,就要承担责任,为后者戒。哪有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居然还有人为这样的行径辩护,请问,要是十三亿人民都按照自己的利益搞“术”而不守“道”,钻法律的空子,那将是怎样一个恶性博弈的局面?什么叫“术”?你家宝宝吃到的奶粉是含有三聚氰胺的,三聚氰胺不是国家法定必须检测的食品有害因子,因此企业方面没有责任保证奶里面没有这东西,这就是“术”。
呵呵,没找你算账呢,自己过来领打!
所以我充分理解你的上述反应——我闭嘴:-)
出于照顾你面子的考虑,我就此闭嘴:-)
你还好意思说啊。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刚才说什么来着,:-)
旧社会狗腿子们比领主要恶的多,全然不知其实自己也是被剥削阶级的一员。
该批评还得批评。
这话说得也太失水准了吧。
但是我依然要问一句:不用“钓鱼”的办法,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怎么打击“黑车”?
——最直接的一点,怎么取证?取不到证据,怎么打击“黑车”?其它的车轱辘话我也就不说了。
这种办法很容易产生事端,副作用很大(闵行的那桩案子就说明了这一点),这些谁都清楚都明白——但是,各位,有更好的办法么?各位,认真动动脑子,认真想想,行么?
PS: 有句俗话叫做“管杀不管埋”,对于记者或者其它一些只负责批评不负责解决问题的人(我想起了中国历史上、特别是明王朝的“御史”,现代中国的记者应该说就是“御史”还魂)来说就是如此……对于我们普通网友来说,连“管杀”都不用了。问题在于,如果所有人都抱着“管杀不管埋”的心态,我们这个社会将会走向何方?!
更何况,做工作是专业部门的任务,容易的事情,要专业人员干嘛。
我觉得,如果你社会经验丰富,应该明白,在对付“黑车”这样数量较大、非常普遍的现象的时候,靠政府公务人员去当便衣,实在是非常无力和无效的……具体的道理和分析应该就不用多说了吧?
“黑车”生存的基础是经济原因,是经济上的利益让它生生不息;对应地,打击“黑车”唯一可行的办法,也就是用经济利益作为杠杆,利用社会力量(说白了,就是社会渣子的力量)给予打击。这样做很不道德,也很容易产生事端——但是,还有更好的办法么?
平心静气,动动脑子,认真算一算、想一想,行么?
alarm兄说打击白粉犯罪用钓鱼手法,这个在警察系统很常见,老美还专门有个电视节目讲打击过程的,拍得跟个电影一样。但问题是,白粉和可能用来做非法营运工具的车有本质不同,前者禁止流通,从兜里面能掏出白粉的,二话不说拿下,没什么好说的,但一般普通老百姓怎么“钓”也“钓”不出白粉;但是车这个东西任何人都可以获得,自然给个执法者和“倒勾”们发挥的空间,令人想起一个笑话,一女士带着鱼竿划船,渔业执法官(男)一看到立马就罚款,女的说我根本都没钓,执法官振振有词说“因为你有犯罪工具”,女士当即说我也要控告你强奸,因为你也有作案工具!
换到上海的当事人来说,可能觉得搭人一程收点钱(其辩称是那个肚子作疼痛难忍状的乘客硬塞的)不算什么,老实说俺当年做编辑时向晨枫大大约稿,寄样刊还多夹几本给枫太做教材呢。其实alarm兄站在官员角度看问题很深刻,坚持执法没有问题5000万收得理直气壮,但再放大了在国家政治层面上说5000万甚至几十个亿都算不上什么问题,咱们广东早些年几个中行行长卷个几亿跑路,政府还不照样转,放在大上海了5000万这么个小数都不好意思拿出来说......要不是闲得没事的媒体出来搞风搞雨,官爷早就洗洗睡了。
后来看到《羊城晚报》评论,说此事对社会心理的影响极坏,类似那次南京一个青年公交扶跌倒老太婆给反咬一口并被法院用“你如果没撞倒她怎么会去扶她”的伟大逻辑收拾后的效果,我看现在南京也没人敢扶老太婆了,跌倒了就在地上凉快着呗!我也深有同感。试问今后还有谁敢为急病病人出个顺风车?权力的滥用导致社会道德的沦落,大概也是如此。
分明是栽赃陷害创收,上海的黑车多了,晚上上海火车站那里多的是,怎么不见有人去抓了?
楼下也有人说了,闵行交大那里多的是
明明是有关政府部门和人员渎职和滥用职权,或者利用社会渣滓(这是你自己说的)来执行政府职能,倒让你总结成
"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给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留点体面好不好?
如果真作五毛党的话,也要敬业一些好勿拉?只会训斥网友没有社会经验,不能平心静气,不动脑子,不认真。。。,是不够的。
回头看看你自己的帖子,你还有多少信用可以支付啊?
今天实在吃不消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