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不愉快的回忆 续(兼驳时下的某些明史论调) -- 明日天涯
不愉快的回忆不会一下子就能止住的,不过幸好俺胸襟还算开阔,所以只回忆到了90年代就打住了。九十年代最让俺感到厌恶的,就是那部出名的电影《小芳》(抱歉,由于爱看《红楼梦》,所以见不得女人受罪),起码80后应该能记得这部电影的同名主题曲。俺当时的的感受是,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见过会侮辱弱小的,没见过这么会侮辱弱小的!电影说的是文革时候某知青下乡,好像对一位关心他的名叫小芳的农村女青年当了负心汉,本来以知青当时在农村没亲没故的破落户情况,能和农村女青年结婚就算走了狗运了,如果文革一直这么下去他们也就结婚了,不过呢,党中央的春风先吹到了知青身上,允许他们返城了,这个知青也就“义无反顾”地扔掉了现在地位转换为“乡巴佬”的小芳回城了,虽然影片中或许还表现了点《苔丝》中所说的“法国情夫”式的一时间,或者偶尔会“恋恋不舍”的“痴情”。本来这也没什么需要上纲上线的说道,因为明白事理的都知道有知识有地位并不代表有德行,只有没大脑的,或趋炎附势,抑或为自身群体涂脂抹粉的人才会认为会唱唱歌,会画画画,或者会写两句诗,甚至只比别人多上过几天学就代表这人品行高尚了,书上也明明写着中国的儒生士大夫尽是些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东西,所以这位知青的行径也没什么奇怪的,只要他不在为人行事的时候要求别人把他当成“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掠取名利时候却要别人把他吹嘘成圣贤就行了,至于平时装模作样地充当人上人,那也没什么,反正秀才相公几千年来就是人上人,咱们只当没看见就马马虎虎过的去了。
这部片子让人厌恶的,是事隔二十多年后,又把这事情抖落了出来,要知道,知青先生们如大家所知的大都已经做了西方自由民主思想的仆从,甚至是狗了,所以自由地交配已经不存在什么道德障碍了,可是那些“小芳”们呢,二十多年前被他们始乱终弃时候已经够惨的了,以当时农村的思想观念,为此投河赴井的已经不少了,活下来的不知道被人嘲骂为“破鞋”了多长年头,即使结了婚,很长时间内大概也抬不起头来。二十多年已经冲淡了不少旧日的阴影,可是这些先生君子们却忽然以电影这种易于传播的方式得意洋洋地再抖落了出来,这不是给小芳们不知道是否愈合的伤口忽然又狠狠地扎了一刀吗?!让小芳们周围的人们又回忆起旧事来嘲笑她们吗?家里的纠纷矛盾不愉快就更别提了。大家说这种事情,有点良心人能做出来吗?所以我怀疑该影片的编剧、导演,以及对该影片赞誉的那些文人的心是不是让狗吃了。他们即使没当过知青,难道还不知道这是惨事吗?不过这也罢了,谁让文人们脱了臭老九的皮,现在逐渐又是人上人呢,所以人下人的小芳们,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平民姑娘一样,就活该被他们戏弄吧,象欧洲中世纪的农民姑娘,活该被贵族人上人“拥抱”后扔进妓院或塞纳河吧。
这部片子最让人厌恶的,是给小芳们安排的结局,知青先生在城里经历了人生沧桑,逐渐感受到了小芳难得的好处,就溜达回来寻找温暖了,小芳呢,自然不能让知青先生失望,她做了华侨老板的继室,恰巧华侨老板很做合作地正在入土为安,所以恰巧给知青先生带回了“温暖”不可所缺的……银子……,不过收下银子不利于道德君子形象的宣传,所以就捐给希望工程吧,大家可以看出这些文人们的龌龊心理,包括他们对小芳们的龌龊心理,小芳不仅少女时候要为知青先生牺牲,少妇时候还要为知青先生做奉献到嫁给老头子,带回能给知青先生沽名钓誉的银子,所以只能说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见过会侮辱弱小的,没见过这么会侮辱弱小的!不过考虑到这些文人们的前辈们的董小宛情结,或许大概可以判断他们自以为为小芳们作出的安排或憧憬是很美好的呢。
最近才听说,原来那些时常能看到满嘴喷粪,说工农群众以及其实比工农群众好不到哪儿去的外号叫“卢瑟”的长短工们受剥削活该的所谓“精英”们并非是真正的精英,真正的精英现在虽然还没恢复“贤臣良相”的传统地位,但是好歹也是中央的高参和谋士了,不过呢,当然咱们老百姓,和古代的老百姓一样,是感受不到他们的“仁德”的,因为他们还要“修身、齐家”嘛!即使有所仁德,也需要出自党,而非精英,例如提出和推动免除农业税的人,在中国的社会情况下,可以说是做了千古未有的大好事,如果宣传给农民兄弟知道,还不被供成万家生佛,新的圣贤吗?不过呢,即使没有党的光辉的遮蔽,精英们中间做好事的,也远不及做坏事的多,建立形象的,当然也就远不及破坏形象的多了,所以脱离群众的知识分子们要么不为大众所知,要么就是在大众中的形象不佳。所谓的知识分子群体也一样,例如治史,这几年是出了几个吴思这类多少能得出真知灼见的人吧,可是和大多数砖家叫兽的废纸和谬论比较起来,吴思这颗多少算是明珠的就被盖在粪堆里不起眼了。别说外国的学术成就,就是看看台湾,也够咱们大陆人脸红的。
我最近不时看到某些人赞赏的说明朝的覆亡原因是什么硬通货银子的短缺,我很奇怪这类论调怎么能流行起来的,明朝的赋税不错是收银子,银子的短缺是造成了国家和农民的公私两伤,但是,请大家注意,这个前提是明朝以银子这种流通货币作为赋税来收的,不过呢,中国的儒家社会不是商业社会,而是宗法制的自然经济的小农社会,所以对商业流通货币其实没什么需求,平时的贸易和税收,以物易物,外加少许铜钱作为货币就足够了,在元朝以前,中国就是这么做的,宋代的士大夫就说,“钱非耕桑所得,使民输钱,是教之弃本逐末也,于是诸税悉收粮、帛、细绢。”明朝的顾炎武也说:“是以论取民者,以钱为难得也,而况于银乎?”小农社会的商品很难流通,到了丰年,甚至因为物价贱而更难卖到银子而成为灾年,所以;顺承了有贸易色彩的元朝的明朝用银子这种商业社会的流通货币在小农社会收赋税,本来就是一种不合乎实际情况的手段,何况,即使元朝的赋税,银子所占的比例也很小,到明朝反而却使用银子收赋税,小农社会怎么能适应和承受得了?因此银子的短缺只是明朝引发社会危机的表象,实际情况却是本来就不懂经济的儒生士大夫,到了明朝时候,连宋朝士大夫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没有了,只能在错误的基础上缓解错误带来的问题,却更正不了错误。某些砖家叫兽从古籍中捡到三言两语就以为捡到了宝,连古籍本身都懒得作全面分析,这样怎么能不出谬误呢?如果流通货币的充足能解决问题,那样各国的经济问题也就很容易解决了。
我们顺便说说那个有名的《甲申三百年祭》,我虽然早就知道郭沫若的学术贡献,但是他后期的为人实在惨不忍睹,给人的感觉就像贞洁贤淑的美丽节妇后半生忽然变成娼妓那样受不了,所以他的这个名篇我一直收藏着,却一直懒得看,这两天见有人吹嘘,大致看了看,却不由得笑了。先说那个“官家忙于聚敛,而寇在放粮”吧,就又把明朝的覆亡原因归在了表象上,世界各国的君主制统治者们都在聚敛,为什么只有中国的王朝这么容易地因为聚敛而消亡呢?流寇打开的粮仓存粮能有几何,怎么就能短时间内赢得人心?真正的原因是儒家封闭式的宗法制小农社会的脆弱!这样的社会为什么脆弱呢?最简单的原因,就是生存空间的逐渐不足,宗法制小农社会下无数小农家族的小集体都需要生存和发展,都在自然地生存和繁衍,汉族地区的可利用耕地再丰富,终有一天也容纳不下这些人口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大多数缺乏生存条件富余的人口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缺乏土地依托的流民,数量多大呢?明朝时候光北京时常就有100多万,这样的流民群体在今天都是个问题,更何况是古代?给了欧洲白种人,是通过殖民和抢劫来解决的,我们中国却得自己消化,移民到汉族地域之外都是大逆不道,例如清朝时候南洋华人建立了个小共和国,寻求清廷支持时候,清朝的统治者和儒生士大夫就认为他们离宗背祖大逆不道,反而要帮助洋人消灭他们。
最根本的原因,则是宗族制的小农经济体的脆弱,小农经济是自然经济,基本上靠天吃饭,随便个自然灾害都会对其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何况在儒家社会,还有比天灾厉害得多的人祸,我们教科书上常说地主阶级,其实地主阶级哪儿有那么大的能量,要知道“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一般农民身份的中小地主哪儿能打得起官司?真正能打得起官司的,除了富商土豪之外,主要还是和官僚阶层就是一家人的儒生士大夫官僚士绅阶层,例如明朝有名的贤臣徐阶,他家光奴婢就有几千人,这样有钱优势的人家才能打得起官司,一般的小地主,早就象《红楼梦》里的冯公子,被“呆霸王”薛蟠活活打死,要不就是官司打得倾家荡产了,所以说对小农社会的破坏,主要还是越来越膨胀的官僚地主阶层,当然也少不了皇亲贵族。明朝确实就像郭沫若所说的“官家忙于聚敛”,明朝的皇帝认为官僚的税收不够自己享受,干脆就派太监到各地去征敛搜刮,其中包括被现在醉心于皇家事务秘闻的大大小小的文人们所维护和粉饰的万历皇帝,正是他派到各地的太监之一陕西的梁永的征敛搜刮最为苟酷,加上自然灾害,才导致陕西成了明末流寇的起源地。一般来说,以宗族小集体为单位的小农最好统治,为什么呢?即一个宗族相对于国家机器的过于弱小,也因为各个宗族之间其实等于不同的部落一样,基本上没什么联合反抗国家机器的可能性,所以尽管明朝皇帝、官僚地主阶层、土豪劣绅的压榨,农民们仍然像蝼蚁一样苟活,像失群的孤羊一样自然消亡,只不过中国农民受到的压榨太苟酷了,失群的孤羊是以羊群的形态出现的,所以羊多了也就形成了新的群体——来自不同宗族的个体组成的流民群体——人多胆子大了就有了攻击性,最终反噬掉了施予苟政的猛虎。大家计算一下,在自然经济下,不要说贫农,就说一个小地主一家七八口人,几十亩地,能出产和节余多少粮食,能接受多大程度的压榨?就知道中国的小农是多么的容易统治了。如果说脆弱的小农经济经不起风吹草动,平时所受的压榨已经够严重了,那么就像明朝和后金开战,镇压流民等军事行动带来的经济压力下的新压榨呢?流寇和官兵经过时候对小农经济的破坏呢?天灾人祸呢?
至于流寇的散粮,只是散了口维持基本生存的粮食就能赢得农民的死力,大家就该知道中国的农民是多么的容易满足了。换句话说,也就是多么的愚昧了。(当然,需要多少提醒的是,即使是现代的“卢瑟”们,也是和儒家社会的农民一样,是出身于小部落的宗族的,尽管可能不是小农)。反过来说,自然经济的宗法制小农社会最难进步,因为他们连形成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最基本的群体意识也缺乏,甚至反过来还抵制和侵蚀群体。中国改革最大的社会弊病就是,太祖好不容易维持的集体社会,一下子被包产到户变成了比儒家封建社会还彻底的小农社会,人们又变成了一盘散沙,几十年的心血算是毁于一旦了!
码字到这里心里实在有些堵得慌,二代虽然措施有不少失当,但是终究是改革开放了,而且在利欲熏心的新儒生士大夫做了那么烂的事情后,还能压制住保守势力,使得中国没有回到过去僵化的社会形态,已经算是很难得的了。附上一份明朝的地契,看看明朝的银子是多么值钱,,实际上平民百姓平时哪儿能见到银子。《三言两拍》中就提到,普通人家好不容易凑的缴税的2两银子丢了,就无法偿还,逼得主妇觉得无法见老公,只好去自杀。普通农妇连银钗都戴不起,只能戴木条或藤条做的钗。大家还记得《鹿鼎记》中作为沐家地位比较高的家将的刘一舟,给心上人方怡只能送质料差的银钗作礼物的情节吗?金庸在这些地方看来还不敢乱写。
浙江省图书馆收藏明代一份转契
九保住人汪鉉,承父有竹山壹号,坐落土名土头山,系卑字九百八
十五,计山四亩另。新立四至,东至吴舍后山,西至东坑口,南至人行
大路,北至降,四至内该身叁分之一。自情愿凭中将前项山骨苗尽行立
契出卖与本都李宗明名下为业。面议价银陆两贰钱五分正,其价契当日
收讫,契后再不立,领卖后一听买人管业。未卖之先即无重复交易,如
有来历不明等事,尽是卖人之当,不及买人之事,其税粮造册起割,其
来脚契未付,要用当照。今恐无凭,立此为凭。
前项山骨并苗竹照价转与用业人汪正名下为业。
万历廿年七月二十日立转契人 李体仁
见 人 李应奎
嘉靖三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立契人 汪 镃
见 人 朱文贵
这是一份嘉靖时的买契,经 36年后再由李体仁转卖给汪正,连同山林苗
竹一并出卖,此为一次卖绝契,即将“骨”买尽。
闹了半天原来是老左啊。
发展工业,靠集体社会就行啦?大炼钢铁?
经济如何发展?
意思是人员流转普遍的美国,其国民没有群体意识或集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