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也来谈谈日本畜生--合老引、老狼、歌城 -- 冰排冻骨
我也来谈谈日本畜生--合老引、老狼、歌城
如果要是您翻翻日本刑法会发现日本刑法第200条写着“削除”两个字,这条法律现在已经不存在了。您要是有心,会发现这正好是在杀人罪的条文里(关于杀人罪的判罚是199条到203条)
旧刑法的第200条的名字叫做尊属杀,这条法律规定,在犯人杀死祖父母、双亲、叔父母等长辈亲族的情况下要重判,所以量刑只有无期和死刑。其的缘由是来自中国古代的律令法。这条法律一直保留到了1995年。
1968年10月5日,日本枥木县矢板市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被害人男性,53岁,杀死他的是他的29岁女儿(以下称A)。A杀死自己的父亲之后没有逃跑,一直等在家里。这本来是一件没有悬念的案件。
但是,警方调查了A的家庭背景,才发现这宗杀人案后面隐藏了令人震惊的事实。A14岁那年被父亲强奸,此后的数年也一直被父亲强行发生性关系。为此,A共怀胎5次,2子夭折3次流产。医生劝告她如果再次怀孕的话会非常危险,听从医生的劝告A做了绝育手术。
但是,在这样的境地中,A并没有逃跑。因为A还有一个妹妹,A生怕自己如果逃跑年幼的妹妹也会遭到同样命运,只好忍受父亲禽兽般的行为。直到A29岁,终于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和一个比自己小7岁的同事相爱,并且决定和他结婚。
但当A把自己的决定告诉父亲的时候父亲暴跳如雷,上演了一场家庭暴力,并随后将A软禁在地下室。10天之后,A趁父亲不备,挣脱绳索准备逃跑。被父亲发现,两人扭打中A将父亲勒死。
案情一公开,舆论一片哗然,杀了这样禽兽的父亲居然要被判无期和死刑,几乎所有人都为被告人叫冤。由于案情特殊,各级日本裁判所都觉得不能按照刑法实刑判决。法律届人士就研究该怎么让被告人轻判。研究的结果就是,最轻的话被告人也要被判3年零6个月。因为日本法定刑的减刑可以有两回,精神不安定的法定减刑和根据案情的酌情减刑。每回可以减半,被害者应该是死刑或无期,按轻的算无期的话减一次就是有期徒刑7年,再减一次就是3年半了。
但是,大家的想象力还是不够,一审的宇都宫地方裁判所的裁判长很热血,直接判此条法律违宪,当事人仅仅是防卫过当,免除实刑。到了2审的东京高裁就说了,心情可以理解,不过违宪的判决不能瞎用,还是保守点,最大限度减刑至3年半。最高裁维持东京高裁的判决,至此这条法律有了合宪的定论。
不过,虽然法律是死的,人却是灵活的变通的。此后的检察厅起诉类似案件一律按普通杀人罪起诉,这条法律再也没有生效过。
1995年,刑法由文言体变更为口语体,刑法200条尊属杀被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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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原则一直到1973年才被明确裁定为违宪,没想到还有些残余。不过平心而论,日本文化中的封建残余的确不少,倒也不意外。
文言体能写好,读懂吗?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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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应该很多吧,也许中国人基本能直接读个七七八八。
当年读日文的科技文献,拿一个五十音图在边上,读出来,然后按英语想一想读音就明白了。于是就没动力去学日语了,弄得现在少了不少乐趣。
如果酒井法子出演就更好了,期待ing...
发现过去的不足才有现在的改进。
也有发现古代的观点不符合现代,所以更新之类的。
毕竟法律的准绳——道德是在随着时代变化的。
排骨这篇写得好。以后多写写日本社会,多写写日本文化,多写写日本历史,多写写日本人。
孔夫子儒家从人伦为起点,大圣啊! 尽管人是“食色,性也”,但还有人伦道德。家庭和睦,夫妇和谐,尊慈子孝,兄弟友爱,朋友忠信。
太厉害了您,花
有多少玩家是从《霸王的大陆》里りゅうび(刘备)、かんう(关羽)等开始认识平假名,从アムロレイ(阿姆罗·雷)、ガンダム(GUNDAM)开始认识片假名的啊?
本人就属于后者。我认识的一位日语专业的同学曾说她看平假名比看片假名舒服且更快捷。而我这个非专业呢,则是看片假名比看平假名快很多。这就是因为本人在游戏里先看了一堆用片假名写就的人名、地名、招式名和机体名的缘故……
必须学好日语的否定式,不然
以前导师给我说,日本越是正式的文件、文本,使用的汉字就越多。
某大姑娘来派出所说小伙丢了,一问说是刚认识的名都不知道,那为啥找呢,生理依赖了,后来发现那个姑娘14岁时被自产自销了,可能因此容易产生生理依赖
很无语
增加了阅读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