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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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7日下午儿希工作组人员来到天津成功的看望到了小希望,隔着监护室的玻璃门看到到的,因为监护暂时不能进去怕把病菌带入病房,大夫说小希望术恢复不错,一切都很正常,我们看到她的小腿不停的在那蹬呀踹呀!显得还挺有力气的, 小希望真的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妈妈们让我们继续为小希望祈祷,祈祷她快快好起来!为小希望加油!
消息来自天津瑶瑶妈妈
在没有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医院“了解”别人的病情。如果医生真的告诉了这些不相干的人,那是医生没有医德。如果医生没有告诉这些人,那这些人是在说谎,也不是什么好事儿。再说,一个重病的孩子又是刚刚做完手术,这些人居然忍心去惊扰孩子的休息。真是不把孩子折磨死不罢休呀。在这“好心”下面,这些人要把残忍进行到那一步呢?
黑猫白猫抓老鼠就是好猫,黑道白道的信息,只要有用就是好信息
你想说什么呢?当然你啥也没说,你就是转转帖,正负方你都说了,就是材料剪裁一下,正负材料比例上安排一下,修辞上选择一下。
可能我有点愚沌,你的东西让我感觉受到了一种暗示,你在试图把一些本来已经负面的东西变为中性或者阳光的东西。
其实问题很清楚,这个孩子治愈的机遇有多大?要知道那一刀一刀,是疼在小孩身上,疼在她父母心上,他们的痛苦是所谓摇篮妈妈永远也感受不到的。谈啥受精卵都有生存权,啥遍撒人间的泛爱主义,啥爱众生即爱自己的善良天性,这样只会让事情的头绪会变得混乱,起到模糊焦点的作用。
还有如果你真关心那个孩子,就不要把那个啥“救助转播”再到处转播了,那个所谓“真爱秀”,已经不仅仅是让人倒胃口的问题,他们的无耻和作做简直已经到了令人无比愤怒程度。
就是认为这个事情还有记录的必要。孩子治愈的机遇有多大前面讨论过很多了,这个帖子不打算讨论了,等尘埃落定也许才有理性讨论的空间。
如果对摇篮妈妈实在很愤怒的话,最好跟她们直接交流一下或者通过其他途径。
孩子的状况如何还是有记录必要的,也便以后参考,我唯一关心的是真实性,如果还有其它来源的信息就更好了
你用很大的篇幅,记录那些“摇篮妈妈”眼中的“事实”,记录那些“摇篮妈妈”心中的观点,但是你并不想再进一步讨论这个孩子治愈的几率。你的记录让我看到一个,身心并无大碍,正在手术刀下康复的孩子。
你如何说,你很“中立”?你只想记录?
至于那些想借这个“孩子”牟利之人,我没有啥好沟通的,我鄙视他们,对于那些打着上帝名义在这件事件中表演的宗教人士,我还要再送他们一句话,“go to hell”。
也没有人进去过,我都怀疑这个蹬腿的是不是原来的那个。这个纪录不过说明了这个医院里有个能蹬腿的小孩。
对了,有没有小孩父母那边的消息?法律上小孩无论生死,监护权都在父母那里,强行抱走形同绑架。我倒是想看看小孩父母如果提起诉讼会是个什么结果。
是能帮孩子恢复还是能减轻孩子的痛苦?所有这些人,包括山某在内,知道不知道孩子的病情对孩子一点点好处都没有。所以用对孩子一点用都没有事来折磨孩子实在不是一个正常人该做的事。拜托,少给孩子带一些痛苦就那么难么?
要真是想知道,学个医吧。有了医生的资格就有可能看到孩子的病历了。再说连真实性都不知道,您在这儿记什么呢?
不会去和那个什么摇篮妈妈打交道,也没有必要和那些人交流。绑架孩子是犯罪。一个组织策划并且参与犯罪的是犯罪集团。给犯罪集团叫好的是在助恶。就象不会和犯毒团伙,人贩子团伙交流一样,这些人同样也不是交流的对象。和这些人交流应该是检察院,警察的事儿。
不要拿孩子做借口。所有的人贩子都可以说卖出去的孩子过的日子要比在父母身边好。借口一样,未经合法监护人同意一样,获利,虽然人贩子拿的是钱这些人取的是名,也是一样。有区别吗?
这样记录
欢迎上花
中国的法律一般都是目的导向的,比如绑架罪以非法获得钱财为目的,拐卖罪以获利为目的倒卖人口,这里先不说那个水妖和摇篮妈妈的关系,还有摇篮妈妈严格来讲算不算一个组织,水妖的行为也属于灰色地带。说是人贩子有label的嫌疑...而且小孩子父母的行为估计他们要是真的讨论起来也是灰色区域,所以目前司法还没有介入吧。
从这点上来讲大陆法系的问题就是比较僵化,如果是美国这个制度,只要检察院起诉,找一个审判团,讨论,投票 ,多数通过,就可以定罪了。
这是我目前找到的唯一信息,如果其他方面也出来讲一下,相信很多人会感兴趣的,
目前的信息似乎是这样,但这个信息既不是我发出来的,也很难说是偏颇,因为根本没有其它的信息。除非你想说,这个孩子根本就很差,尿道引流败血症等等,而且你有比较合理的根据证明是这个样子,那我们就可以怀疑信息的可靠程度了。但目前还看不出有什么编造的理由,孩子在天津医院里,这些志愿者没可能控制关于孩子的信息,所以也没有什么理由黑白颠倒,所以医生说孩子没有大事这个引述应该不是太离谱。
这个纪录说的是“大夫同意”她们去看,“大夫说”目前正常,蹬腿不蹬腿确实可以忽略,如果过几天儿童医院再公开声明下,就可以对照了。至于看的是不是那个孩子,我们按常理推断,如果“大夫同意”是真的的话,孩子不至于指鹿为马。而且icu病房,除了医生护士,其他人包括父母都也只能隔着玻璃门看,不可能进入。
这个就不好说了
这句话不懂了,就算对孩子一点用都没有,就是折磨孩子了?怎么折磨了?孩子和打酱油的目前就不算在一个时空里,打酱油的多知道一点少知道一点,孩子会有不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