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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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本来呢,西西河是一个理性探讨的地方,

有贴必回也是大家的规矩,可对你这种理解力有问题还喜欢混淆概念的人,也就没必要和你说下去了,你请便吧。

家园 谢谢你的“关心”

残疾儿童就应该自杀吗

家园 在对你对法律的判断上,我们倒是可以探讨一下

何况做父母的并没有放弃监护孩子的义务,选择临终关怀医院也是他们的选择,而这是人家家长的法定权利,你可以对这种选择不认同,但那是人家的权利,你必须尊重,除非你对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责任另有解释,

我希望你能给出支持你的说法的法律条文,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前面回帖有冲动的地方,请包涵,我原以为拿“这就是法律”又不说什么是法律的人不是诚心来讨论的,如果有误解请多多包涵

家园 不是放弃治疗,而是主动放弃喂养

而是主动送临终医院放弃喂食,也不许其他人监护

几个无肛女婴没有任何手术治疗长大的例子

http://health.anhuinews.com/system/2003/10/21/001197758.shtml

http://bbs.powerapple.com/archiver/?tid-504858.html

http://news.eastday.com/s/20090515/u1a4373998.html

这些孩子都智力正常,行动正常,可以上学,虽然需要换尿布,虽然受到某些“正常人”的鄙视,但既然我们没有因女性来例假就剥夺她们生存的能力,也没有道理说,这些孩子生下来就该摔死的

附:

1、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2、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家园 优生优育的定义

所谓优生就是生优,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优生学研究遗传健康,探索影响后代的各种因素,从体力和智力方面改善遗传素质,从而达到提高人口素质的目的。它是一门综合科学,在社会、经济、文化、伦理的支持下,以预防性优生学为重点,以生物学、医学、环境学和遗传学为基础,采取遗传咨询、植入前或产前诊断、选择性植入或选择性流产的方法,减少或杜绝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并积极关注孕期、围生期和新生儿期的保健以及婴幼儿期的早期教育,以达到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还要为积极优生探索

方法和积累资料,为将来人类控制和改善自身创造条件。后天的良好养育,包括饮食营养、体育锻炼、经济状况、功能开发及文化教育等称为优育。

家园 首先,这个小孩父母一路孕检下来,最后还是把她生下来了

一旦生下来,她在法律上就有完全的生命权,所以你的讨论话题和本主题没有关系。你的话题涉及到堕胎的伦理话题,建议另开主题;如果是优生优育的话,中国目前对优生优育最大的威胁是环境污染,我们也可以另外讨论。

家园 虽然你说你只是为了好玩,可你玩的真够可怜的

先是中立,中立被拆穿了以后,又是救孩子,发现救孩子也不能违法以后,现在又来鼓吹阴谋论了。

您这么玩就象玩游戏玩几百个,从来没有一个打通过第一关的孩子一样。省省心,玩点您会玩的不好吗?

家园 山人你报绑架案回来了就好,

我不会偏袒那一方,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管事法律还是伦理问题欢迎大家慢慢讨论,不扣帽子,不抓辫子。鼓吹“阴谋论”的到底是哪些人我们看得清楚,这件事情本身诡异的地方就很多,“枪手z”的帖子恰恰和其中一个诡异之处有关,欢迎大家讨论

家园 你有没有羞耻心?撒谎不打草稿

这就是你们这些“志愿者”的风采?有谁说过残疾儿童应该自杀呢?除了你,没有别人。

你这样眼睛心脏都高度近视的人,该不该自杀呢?这是你要解决的问题。我只是告诉你,自杀是不用负法律责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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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自己说了自己不认,真是好玩

我的疑问是,既然有id认为残疾儿被处理掉,合理合法,那我就想知道多残疾算残疾儿,高度近视也属于一种残疾,如果按某些人的推理法,是不是应该被处理掉。

这里只有你说什么什么应该自杀,原来你就是认为“残疾儿童”应该自杀的志愿者啊,失敬失敬。

家园 小妹妹,不要做吐了吃回去的事情

回答我的问题,不要人参公鸡,混淆视听

家园 小姑娘,吃了吐吐了吃,反反复复自虐的

正是你呀。让大家见识到你颠倒的风采,不失美事一桩。

回答我的问题,不要人参母鸡,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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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真有意思,有你这种ID,明目张胆地

栽赃伪造。感谢你跳出来,让大家看到水妖和她的同伙们到底是怎样的货色。

我告诉你哦,杀人是犯法的,所以,麻烦你去报警,赶紧滴。自杀是不犯法的,不管你是高度近视还是低度远视,知道不?

家园 你不偏袒哪一方?

现在还有面目如此声称,这是怎样坚厚的心脏啊。

你都把杀人的帽子带到了孩子父母的头上了,你还有对错?你根本不懂法律,GOOGLE加自定义,这就是你的素养。

你是讨论嘛?不要玷污了西西河讨论的含义。

我得给你个蛋,鄙视你的人品。

_____________我是被屏蔽的分割线___________________

飞天鸭说要我好好看一下前面的帖子,然后把我屏蔽了。是否这样做就能蒙蔽刚看到此帖的人,以为她真如自己所说是中立的呢?

告诉大家,往后看,此人假中立,真摇篮的面目老早暴露了。嘿嘿,非不让你如愿。

家园 欢迎你好好看一下前面的帖子

我就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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