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关于薄熙来重庆打黑唱红的民意调查 -- 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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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参与 1285 / 733
支持重庆打黑243/91不支持重庆打黑4/1重庆打黑必须依法办案184/122重庆打黑可以不依法办案21/8重庆打黑存在违法办案71/87重庆打黑不存在违法办案45/22重庆打黑应该长期坚持下去216/78重庆打黑不应该长期坚持下去5/3薄熙来是在作秀搏上位93/100薄熙来不是在作秀搏上位50/27薄应该在重庆再干一届把好事做到底119/49薄不必在重庆再干一届请他平调走人14/5赞成薄提拔为政治局常委170/61不赞成薄提拔为政治局常委50/79
得了不少实惠了,让他留渝再观察一届有什么不好?即使原形毕露也不过是获利回吐而已啊……
纠结于这些观念就如同纠结于国家应该是民主还是专制一样没有意义。
我们明白削足适履的故事,那么究竟法律是那个鞋子呢还是那个脚呢?道德或者说事实正义究竟是那个鞋子呢还是那个脚呢?
不要因为这个鞋子不适合这双脚所以责怪脚太大,当这双鞋子不能带给人们正义的时候,人们自然会抛弃这双鞋选择能让自己舒适的尺码。那些嚷嚷的人,他们应该要去调整这双鞋子的尺寸而不是逼迫人们去改变自己的道德观念认为这双鞋子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脚。被抛弃了就认为别人都是愚民。
为什么要法治?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为了给社会带来正义和应该遵守的道德水准吗?定准了这个目标再去选择方法才不会走错路。不要将目的和手段混为一谈。楼主觉得呢?人治还是法治,各有优缺点,最重要的还是看谁能起到监管的作用。
有人要说了,我们不是要依法治国么?是的。那么为什么要依法治国呢?他似乎已经忘了。依法是没错,但法出了问题,不去想如何纠正,只向着维护自己的程序正义强迫别人遵循自己的观点,只会被人们唾弃。法律如能做到维护事实正义,不需任何专家的推销,就能得到人们的拥护,这就是大家都想要的法制,否则,人们只会承认能维护社会道德和正义的做法。作了坏事的人必须得到惩罚。有人动辄谈文革,却不知文革最大的问题在哪儿,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好犯了和文革一模一样的错误,只是方向相反。
为什么很多人连基本的善恶观念都没有了,居然还有质疑打黑的。我觉得我们国家法制教育的普及非常失败,产生了很多法律原教旨主义者,这些“精英”们以为高喊两句绝对权力,程序正义之类的词汇就显得自己高人一等,其实他们都不了解法律的真正意义,为什么美国的法律思想就一定比中国的正确?程序正义,沉默权之类的东西只是来源于美国传统上对政府公权力的迫害妄想,还有宪法作为对保护市民社会对抗政治国家的作用等等其实在中国的传统思想里面是没有土壤的。为什么程序正义比终极正义还要重要呢,这些只学了几个新名词的人很多是没有认真思考过的,反正美国采用的就一定光荣正确。
其实很多为重庆打黑喝倒彩的人难道真的是想促进中国的法制健全吗,还只是以批判政府为时尚而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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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要依法治国么,人治,文革就是典型呀,我想没人想回到那个年代!
比如他们纠缠的程序正义,善居下等人都回答多次了,
他们纠缠的依法治国,我也写了7,800字的帖子,
可是他们就是咬住,你们就是程序不正义,你们就是法盲,你们就是黑打,还有红眼病,看别人升官自己眼红的(这个估计有背景,不然眼红和政治局和他也没关系)。自己发起投票,在事实面前还不脸红,除了能信口开河说别人是领津贴的,整个一个没羞没臊。
要证据干脆没有,他们都是号称能对付哥德巴赫猜想的民间数学家一样的,你拿他们没有办法,就让他们说去,有帖子你不要回,他们回帖,你就据了。
我们说我们的,我们回我们的,看看大家看谁有道理,看谁的帖子多,谁的花多。
有些人是不是故意把争议焦点引到程序和正义上,给围观群众以必然存在“出格”、“非常手段”、“违法办案”的错觉?
另外,觉得上面的“作秀搏上位”的选项有点误导,最好是分为“作秀”和“搏上位”两个选项。
有无必要再发一个投票贴补充完善,以及补充哪几个选项,请各位明示。
你的脸皮真的厚到这个程度了么!
重庆打黑必须依法办案
重庆打黑存在违法办案
薄熙来是在作秀搏上位
这些投票结果都摆在大家的面前,你还敢在大家面前张嘴胡说八道的,你究竟还要不要脸呀!
我总算知道了你是怎么”代表“人民了!
也不管美国是怎么长到这么大双脚的,只要你中国的鞋小了,哪怕再合脚也是垃圾。法律是服务于维护正义的,但是那些人却想要正义让步于法律,完全的本末倒置。对于打黑抓的那些黑社会,我相信拿放大镜看绝对会有程序正义的问题,对于取证,羁押,审判的过程中也一定会有瑕疵,但这个觉不能掩盖打黑的正义性和必要性。
打黑作为一个类似于严打的运动,其实本身就不是太合法,在这种严打运动中,公检法站在了打黑的急先锋的位子上,从严从重从快的判决,既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也让法庭背离了一个中立被动的角色变成主动出击的形象,这种严打运动中判的案子往往判的更快量刑更重,严格说来的确对当时的罪犯不公平。但这决不影响打黑的大快人心,维护正义的意义。
我认为人民最需要的是对犯罪分子的强势镇压以及安全的社会环境,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其实大家并不太关心,或者可以这么说,老百姓认为终极正义比程序正义更重要。
很多媒体报道其实有失偏颇,一位指责打黑是黑打,尤其是李庄被抓以后,新闻界律师界捶胸顿足破口大骂重庆市公安局,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在学法律和新闻的人才里面精英的比例稍微高一点吧。像李庄这种黑社会的狗头军师,单单看150万的律师费就知道他会去维护谁的权利。然而很多新闻报道黑打的却把一个简单的善和恶的对决包装成公权力对市民社会基本人权的迫害,成了官府迫害百姓的例证,李庄也摇身一变成了对抗恶政的英雄形象了,这不是太讽刺了吗?
如果咱们小声嘀咕两句李庄其实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完全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精英们马上跳出来说,你们这些屁民懂什么法律,这个叫程序正义,你先别管李庄犯法没犯,反正官府对他下了套,只要官府对他使阴招,李庄的阴招就不算阴招,龚刚模的黑社会也不再是黑社会,因为官府才是咱老百姓的第一大敌人,咱们先统一战线一致骂官府,这些都是洋人的先进观念,你们这些法盲不懂的,听我的准没错。你们要是这次不帮李庄,以后随时哪天官差就把你抓起来严刑拷打,把你也打成黑社会。官府是最大的敌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以官府抓的黑社会也是咱老百姓的黑社会,如果土匪被官府抓去严刑拷打画了押上了菜市口,下一个就抓你们屁民。但是如果土匪都被放了,说明官府连土匪都给了普世价值不敢抓,咱老百姓还用担心被官府抓吗?
重庆打黑应该长期坚持下去 --- 长期坚持是不是就是意味着这次没打干净? 新黑出来的不会那么快吧? 没黑坚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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