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Nothing -- KilyMoco
女记者的单位是体制内的。或她是党员,媒体们当然要大声宣传,也为央视改善公众形象。女记者和那位先生都是好人,体制内外差别很大,同样是好事,那位先生却得不到至少应有的获得。
看看这两条新闻稿吧——
2010年3月15日(北京时间),北京青年报/北青网的:
非亚同事表达敬意
沈伟说,将非亚救出汽车,并与非亚一同救援而不幸遇难的男子名叫曾庆香,今年37岁,江西人。曾庆香在北京做生意,住在八达岭附近,事发时其正在回家路上。“栏目组及非亚的同事向这位好心人致以崇高的敬意!”沈伟说,目前他们只掌握有关曾庆香的以上信息,他们希望能够尽快找到曾庆香的家人,表示慰问和感谢。
2010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中国赣州网的新闻综述:
壮举发生后,曾庆香家属没有将他们见义勇为的消息公开,以致媒体报道有关消息后,仍然不知道那名已付出生命的“好心的不知名的男子”是谁,直到曾庆香的遗体运回家乡,央视等媒体追踪而至,才解开了他的真实身份。曾庆香年迈的父亲当天得知噩耗后,经不住打击,也离开了人世。
得知曾庆香的英雄壮举后,今天,团市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的联合慰问组,代表市委、市政府,前往信丰看望慰问其家属,并根据他家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将制定有关帮扶措施,切实解决他家的后顾之忧。此前,当地县、镇政府安排有关人员前往慰问其家人,帮助安排后事。央视新闻中心也送来了慰问金和花圈。曾庆香生前在东莞务工的企业也派人赶来吊唁。江西理工大学今天起将在该校材化楼前设立捐款箱,进行爱心募捐活动。(记者李国生、温居林)
连日来各类媒体关注曾庆香事迹
3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再次报道曾庆香舍身救人的壮举。曾庆香救人被撞身亡事迹,得到各级媒体密切关注。3月15日以来,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新华时报、北京新京报、北京青年报、人民网、新华网、北方网、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网、搜狐网、江西大江网、江西电视台等数十家媒体、网站也先后报道转载了曾庆香的事迹,网上相关消息共有2400多篇,截至3月17日,点击率数百万人次。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西电视台、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电视台、中国赣州网等省、市媒体也作了跟踪报道。此外,数以万计的网民纷纷在网上新闻评论和论坛跟帖留言献花,关注平民英雄曾庆香的事迹,盛赞曾庆香的英雄壮举。
来自家乡政府的表彰,新闻舆论的表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尤其是上了《新闻联播》),连曾经打工的企业(东莞)也派人来慰问了,央视也派遣了慰问组/报道组赶赴其家乡。而且,曾庆香甚至可能同时被江西赣州和北京两地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昌平区民政局已经表态,虽然曾庆香的户籍不在北京,但是“见义勇为”这一荣誉称号的授予和户籍无关。毫不夸张地说,曾庆香的身后事,堪称倍极哀荣。
事后他们并没有对后事作过多的纠缠、也未作宣扬,出于“入土为安”的传统习惯,3月15日把遗体运回江西老家安葬。3月15日以后,央视的人赶往江西采访/慰问曾庆香的家属,其它媒体也从不同侧面迅速跟进,到3月17日《新闻联播》高调报道了非亚和曾庆香的事情,在舆论宣传上达到顶峰。
从新闻媒体的宣传上,按照我搜索到的相关新闻按时间排序,最早提到非亚的名字是3月14日,追悼会的头一天,《京华时报》,报道中也提到了曾庆香的事迹、但是没有提及其姓名。3月15日,央视相关人员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的时候提到了曾庆香(但是他们也不太了解曾的详细情况),然后其它媒体迅速高调跟进报道,直到3月17日曾庆香的名字上了《新闻联播》。
这年头,见义勇为不容易。
这两人的牺牲很可惜,如果他们中有一个能把交通安全常识弄扎实,也许就不会牺牲了。高速上出了事,自己脱险后首先应该做的并不是救人,而是在后方放置三角告警牌,打开双闪,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去救助别人。否则高速上的车速那么高,后面的来车有可能根本反应不及。这些知识在驾校交规学习的时候老师都是讲过的呀。从这次事件来看,现场除了两位英雄,还有其他人,完全可以先派人在后面安置告警牌甚至挥舞手绢衣服引起后方来车注意啊(当然不要站在车道内)。
不过呢:
一、当前中国媒体人这个群体的职业素养,要他们有这样的觉悟和见识,并不现实——在全社会都被感动的情况下,去冷静和客观地指出两位见义勇为的牺牲者的失误,是面临着极大风险的,需要极大的勇气。
二、死者为大,他们才刚刚逝去不到十天,这些总结反思的工作,稍微放一放,也是人之常情。
尤其是晚上和高速,人反映慢,太容易出事了,何况把人生拉硬拽出来,容易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