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少见多怪才拿芦笋片说事 -- 花大熊
这是不是有点拿老百姓开涮
通过FDA临床这事,已经十多年了。丹参滴丸在国内是名利双收。后来忽悠太大,已经收不了场了。其实它在美国,总共也没做几例临床。丹参滴丸是一种好药,可按美国的评价体系,通过难度很大。最关键是临床试验费用,怎么都得上千万美元(心血管类药,上亿也有可能,主要看评价方法)。美国人没中药情节(如果没有负面的话),市场前景不看好。所以国内企业就是忽悠,不会动真格的。
青霉素能治好病的,一定要用先锋,什么好就用什么,生怕吃亏。
就是没有切分纯粹市场化的部分,也就是政府可以不管的部分,和政府公共产品的部分,这部分政府不能不管。过去的改革太相信纯粹的市场,或则说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跟不上需求。
其实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又何尝不是如此。
一招鲜吃遍天啊
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双向转诊应该是比较有效地手段,就看能不能实施,能不能严格执行。就像大学生看病要先去校医院,看不了才能开转诊证明出去看。强制实施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先从国家保障范围内的民众(公费医疗、城镇医保、新农合)开始,再逐步考虑商业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基金等得加入;同时教学研究性医院除保留必要的病例需求外,向下转移康复性和慢性病患者。
不改不行了
印度和巴西都能理直气壮地打破药物专利,我们……唉
还有一个是国人太聪明了
即使现在的大医院,某些医生会干开出方子让病人到外面药店去买指定的药的事情……直接绕过监管
政府补足了医生的工资,然后就有借口管了,而且最底层医院的医生没地位的,好管
不像三甲医院,院长都是地方政府甚至上级政府直接任命,级别有时候比当地卫生局长还高,根本管不动……
还专门成立了药物专利的部门。到处培养专利奴才
脑子进水了
所以医改千头万绪,不可一蹴而就,都是相辅相成的。
人才培养机制、人才激励机制。。。
真要想破除各部委各山头的盘根错节,非雷霆手段不可,就现在这温吞水,呵呵,到时候就该是“低弱”出来说失败了。
政府把医生当傻子?不,罪人
如果说10年前我还有一点悬壶济世的心思,现在的我不过是在混日子。说实在的,钱少一点不也是一样过,但是自从出了什么“举证倒置”,什么医闹后,在医院的人的工作积极性都只是那么回事了。你要想想,他也许就挂了个5块钱的号,可能有的还根本不挂,跑到你这里来看病,诊断正确他不按照你的疗程来治疗,你给他解释一上午他有他自己的主意,疗程不够病情反复他说你不负责,要你赔钱;诊断不明确他说你要做的检查太多,也不满意;诊断不正确呢?那你干脆得去死。。。诊断完了要来治疗,又要效果好,又要花费少,还要态度好。你tmd自己去治吧。经历了wg的洗礼后的国人,早就没有什么温良恭俭让的习性了,有的只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为自你拿到医师资格证的那一刻,你就是罪人。对,是罪人,还不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通过律师的辩护,还可以洗脱罪名,而我们已经定罪了。罪名就是“人身伤害”。只有这个解释,才说的通上面说的“态度”一词,才能说的通为什么要“举证倒置”。因此在有生之年,能去哪里玩玩赶快去,看病,不是至亲至爱,少操那个心。
这说的的确是80年代至今的医疗体制问题,只不过这个利益链一旦形成了,要改就不那么容易了,甚至于前几年政府想投入都难。如果你有兴趣把这个利益链理一遍的话,就会发现,在以药养医的格局下,政府投入的最终获利者是药品行业。因此,改革得从切断医药开始,其中肯定有中小药品企业包括流通企业利益受损,这就看各地政府的执行力了。
医疗这块慢慢在投入,目前是从农村基建开始,该建的医院建起来。另外就是城市社区医疗,构建居民医保,推出基本药物政策,这些政府都有相应资金投入。也算之前几十年甩的包袱,是时候捡起来了。
而不是象现在这样,为医疗不得不花钱。虽然效果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