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闲聊 我对法官的感情是怎么变坏的 -- 子玉
[原创 2010-06-02 1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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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呵呵呵,也就是随便说一下。听的进去你就听,听不进去就当咱放屁。呵呵呵。
最早对于法官,老实说是抱着尊敬的态度的。毕竟法律嘛,不是说法治而不是人治嘛,相信绝大多数的法官肯定是好的。那是没有接触法官之前。
第一次跟法官打交道是2002年吧,是因为单位的劳动纠纷。新单位因为我个人的责任双方同意把工资的3/4暂扣,合同是两年。结果一年的时候单位提出来解除合同。我也把自己的责任履行了。这就结了不是。但是单位说不补发扣款。我很吃惊,说你这不是把大家都搞的麻烦了吗?人事经理说你不满意可以告,还说公司大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和法院关系很铁,云云。
我也找了个律师。我倒要看看他法院的关系多铁。我的律师按照劳动法这么一算,除了所欠工资,加上三金四金,还要罚款50%,都是按照条文,起草了诉状。
先是到劳动仲裁。两个程序,一个是定工资赔偿标准,一个是顶三金四金赔偿标准。结果仲裁员就是捣糨糊,来个各大50大板,按照规定的标准的50%,要单位赔。单位不肯,我的律师也不肯。
就一起诉到法院。仲裁员也算是法律人员,给我的印象就是捣糨糊的,根本没有原则。
初级法院的法官是个30岁左右的人,倒是很明快的决断。双方辩论一上午,我的律师是个外地哥们,口拙,哪里是人家法律顾问的对手。那两个上海人,唧唧呱呱,好能说。我都没有信心了。
对方的理由是两条,没有劳动合同,另一条说我经常旷工(实际上是我几乎都是在客户那里做项目,所以考勤卡记录一大堆是空的)。我的律师说了一大堆废话,中心思想就是实质劳动关系。我提供的证据就是工资单,我曾经有过迟到,工资单记录了扣款。所以如果旷工的话,工资单应该有记录。
其他人证都不愿意得罪公司,不怨出庭,仅有书面证词,据说不予采信。
最后判决,法官判对方必须全额赔偿。我方完全胜诉。
这使得我对于法官的印象极好。因为我的律师实在是不善辩论,庭审是一塌糊涂。居然还能胜诉,完全是因为法官秉公办案。
但是二审的结果,却给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因为二审法官完全没有兴趣听辩论,草草收场之后,他的助理要求我放主动减少1万元赔偿,否则说会影响一审法官,说什么这样二审改判的话,一审就算错判。事后我没有立刻同意,我觉得这是完全荒唐的要求。但是助理又打电话来,再次声色俱厉第要求减少赔偿。我的律师最后建议减少一万。
虽然只是减少1万赔偿,但是我认识到法院的确存在黑幕。至此,在我心里埋下了阴影。此后我还遇到法院的案子,这个印象就不断被加深,的确是存在着法官与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合作的嫌疑。
闲聊,法官不是我们平民百姓的人,这一点,基本上是确立了。如果不信,我就再写一个这两年的亲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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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一个。
我很久没有和这些人打交道了,最早法官是些复员军人或者半路出家的,本身就是法盲。
有句话是:司法腐败是最坏的腐败,因为它是社会最后一道防火墙。看来现在有点这个兆头。
6月1日,湖南永州零陵区发生一起恶性枪击案 致6名法官和工作人员伤亡。
当时被公司派去参加了一个善后处理小组,收拾一个案件留下的烂摊子。被告已逃跑,剩下几百个受害人天天上访。市政府指派法院的一个执行庭庭长和手下来领导这个小组。
跟他们办了半个月的案。法警的粗鄙就不说了。吃喝拉撒都要受害者掏钱。最后还赛给我们一张几万元的车辆维修发票要我们公司报销,车子是法院院长的。
请继续揭批
平问题。
最奸猾的是学法律出来进法院的,他们本身和律师群不是同学就是同乡,两头天然勾搭在一起,完全是人品问题。
现在的法官不是不懂法律条文,而是利用法律条文为资本办事。气死老百姓。
一审判决,是完全出乎公司预料的。看来公司事先并没有搞腐败。
二审时,公司要扭转局面,看来也没办到。法院给公司点面子,让你少挣点,但我能看清,实际你没少挣。
这样的法院一定是和谐后不愿找麻烦,你幸福啊!别不知足了,民主社会要学会经过谈判进行退让。这样才是西方的民主,动不动就说选举,那不是乱么?
可是我也看明白了,法官跟公司是有交易的。至于这个交易是怎样的我不知道,但是有啊。这么点小事,这么点小利益,就交易了。大事怎么样?大利益呢?
我如果是法官,公司来找我,我会一口回绝:这么简单的案子,你公司省一万元,害我法官做牌,值吗?
你今天进了吗……
我们这儿(东部沿海)大多数的基层民事法官一年要结2、300个案件,一年250个工作日,你算算多长时间结一个案,加班加点还没加班工资,钱拿的是公务员系列里偏下的,全部在里面一年5-6万(有在北京的,连房租都付不起),又要本硕连读的法学硕士,还要过一门天下第一考,比起不干事的政府官员来说,简直就是太对得起纳税人了。你以为我们不想按照法律办案,按照法律办只有简单,可就算按法律办了,当事人理解的事实和法律事实也不尽相同,民事案件很多时候都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总有输的一方,按照中国的惯例,输的一方很有可能闹个不休。你碰到的物业案件可能会有政法委和地方政府来压,很多涉及政府利益的案件都是审委会(成员都是法院领导)定的,法官的个人意见屁都不是,只是政府和党的工具和挡箭牌。政法委哎,党管法院,直接领导啊关系到法院领导的升迁;政府哎,法院的财政支出还等他们批呢。命根子都在人手里捏着呢,法官能独立的判案么。至于你这个案件所说到的调解就更搞笑了,那50-75%的变态调解率是高院定下来的考核标准,以为我们想啊,没办法只能和律师一起两头压压。我敢说我和同事大多数案件没有外力干涉的案件是判的对得起良心和法律,只是法院也和中国一样,领导以权压人,还要虚胖的数字。当然害群之马不是没有,媒体也经常爆料,可还有沉默的大多数。我操,可怜了大多数的法官,只是个打工的劳力,靠劳动吃饭的普通人,却成了这变态社会的牺牲品。法院没有威信和公正就是政府滥用权力导致的。依我看,中国再过五十年也不会有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