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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生于70年代 -- 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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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生于70年代

刚刚向公司提出辞职,回顾过去的六年,从大学毕业以至年近而立,岁月恍惚,不免有些怅然。贴一篇旧文,诸位莫道少年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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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知什么原因,总有意无意的接触到一些关于“出生在70年代”的文章和音像,让我时不时舒展一下自己的记忆。也许是随着岁月一天天的离去,现实和理想的间隔也越来越远。但总还抱着一份儿时的梦想,不愿放弃。

我们出生在一个变革的年代(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许多事情正如崔健所唱的那样: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而那渐渐逝去的儿时印象,有的却依旧清晰,而且越来越生动的浮游在脑海当中。

小时候,这个季节是我最开心的。终考快结束了(小时候,对考试好像从没烦恼过,老师也不常找我麻烦^:^),漫长的暑假就要开始了。而此时,桑椹、枇杷,还有外婆家的白果(?)也都快成熟了,河塘里的鱼虾也是最多的。到时候,总是伙同一帮玩伴,上树下河,逮鱼抓虾。所以,每天拎着小半桶龙虾回家前,总要先把桑椹染紫的牙齿洗干净,免得又要被爸妈责骂(他们说是桑椹吃多了会坏肚子,现在才知道这东西补肾,吃多了也许会早发育……奇怪,父母们总是找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来糊弄我们:如鱼籽不容易消化,他们就说吃了会变笨;当问我们是从哪里来时,多回答是捡来的或人家送的,记得有一回妹妹还被骗哭过)。还有8分钱的冰棍(赤豆、芝麻、还有就是原色的……除了冰就是棍子,绝对货真价实),奶油的叫雪糕,不太吃,要有也多是只给妹妹买。两色的冰砖,2毛5分一块,那是只有在学校组织看电影或郊游的时候才品尝得到的美味,记得有一次春游,我一下子吃了两块冰砖,害得我连带去的面包(要用粮票买,当做午饭吃)都没吃就送给小朋友了,回家时姆妈给的一块钱还剩5角,又都还给了她,但姆妈让我保管说是垫我下学期的学费(那时候学费很便宜)。吃晚饭时,又传来了爆米花的吆喝声,一个黝黑的老头,挑着一口葫芦一样的黑锅,走街串巷。每当这时候,妹妹就缠着姆妈舀些米,去排队了。

至于其它吃的,一则由于当时大家都挺节俭的,二来我的嘴也不太馋,所以记不太清了。但男孩子有几个把零食当回事儿,我们最爱的是玩儿。

也许由于还没有执行计划生育,所以那时候差不多年纪的孩子挺多的,而且功课压力也不大,又几乎没有电视,更别谈游戏机了,所以我们有的是时间和精力从日出玩到天黑。

先说说我们都有哪些好玩的:

打弹珠----这地球人都知道。弹珠有好几种:透明的、含花的、彩色的,也有白色陶瓷的,每种的价值都不一样。玩法也有好几种:一般的就是每人将弹珠从一块斜靠的砖上滚下去,看谁的弹珠滚得最远就先打,打的人用自己的弹珠打到别人的弹珠,就算赢,而输者将丧失对弹珠的所有权;“打老虎洞”,就是地上挖出五个坑, 谁先按顺序打完五个洞,就变老虎,然后打着谁,就把谁的弹珠吃掉。

我曾有过一铁罐的弹珠,其中有一大半都是大我十岁的堂兄送给我的。但我在这方面乏善可陈,因此每每要输的时候,总是堂兄出手救援,所以最后往往都会满载而归。但当堂兄结婚生子后,就不太玩了,而我也就跟着收山了(主要是上了中学,不好意思跟那些小孩玩了^-^)。现在这些弹珠已经物归原主,转送给我的侄子了(就是堂兄的儿子)。

铁丝枪----用粗铁丝和橡皮筋做的手枪,也有用旧自行车链条做的。这种半自动武器比弹弓射程小、威力弱,是专用来打人而不是打鸟的。扣上小纸团做的子弹,趁人不注意,在后面开完枪便跑,躲到没人的地方偷着乐。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一般都是如果打的是男孩子,就互相追着打;而如果是女孩子,除了当场被骂以外,多数还要晚回家,免得碰到告状的家长。

刮“炸药包”----将纸折成方形的,互相放在地上拍,直到一方将另一方的片子拍翻身算赢。而玩家的奖励并非是片子本身,因为那太便宜,而是各种折成三角状的香烟盒(也不知道是谁的发明)。比较流行的香烟品牌有:飞马、大前门、(红/绿)上海、凤凰、红双喜、中华(似乎还有传说中的大熊猫)。它们间有一定的浮动兑换率,中华最贵(也许是稀少的缘故),越往前越便宜。最初的汇率概念就是这时候学的。所以那时候,每到放学后,就有很多男孩子到学校后面的垃圾堆里捡烟盒,如果有谁捡了个中华的,那是了不起的成就。而更多时候,则是眼巴巴看着大人们将最后一颗烟取走后,马上主动要求帮忙丢烟盒而监守自盗了。

拍纸牌----有一段时间,是与打弹珠同样疯狂的游戏,记得有一年暑假,把表兄家的一个茶几都拍散了架。买一张16开大的上面印着各式各样小人的硬纸,有西游记的、有变形金刚的、有三国演义的……。将它们一小张一小张的剪下,比看谁能将纸牌拍翻身。这要很高的技巧,拍轻了翻不了,拍重了,小纸牌能在空中转体1080度又躺在桌面上,真能把你气死。总之,常胜将军手里总是握着厚厚一摞脏乎乎的画片,但当时可是得意的不得了噢!

除此以外,还有竹统枪(我抄袭电影里的转盘枪,发明用百雀灵的铁壳作弹匣,可以连发)、踩高跷、放风筝(自己糊的)、斗鸡(单腿站,另一条腿盘起来互相撞击)、打架(可不是窝里斗,而是和邻近的集团打群架。隔河互扔泥巴、石子和脏话,但从不动手对掰)……这些大都是男孩子们玩的。但别以为男女生不会玩到一块儿,虽然那时的女孩子都比较老实,可真疯起来连男孩子都得退避三舍。男女生一起玩的游戏有:过家家(可惜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丢沙包、十二点(就是总说:老狼、老狼、几点了的那个)、跳皮筋(男孩子站桩功夫的起源恐怕在这儿呢)、踢毽子、跳绳(这两项男孩子输多赢少)、养蚕宝宝(孵的时候要贴身放,回家还得藏被窝里)等。可最受我们喜欢的还是捉迷藏。也许女孩子爱干净,不会哪儿都躲,所以用不了多少时间就会全军覆没;而一旦女孩子去找时,最后往往不是有男孩子自己鳖不住跑出来,就是游戏结束点名时少了人。那段时间,经常梦到在捉迷藏,倒不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想和某个MM套近乎,而是在找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藏身,但对手已是电影里的日本兵了。

不要以为我们的童年除了玩,就什么也不懂,其实我们也是很热爱学习的呢(^@^)

首先,当然是看书了。记得我最早的一本书是关于“年”的连环画。是说古时候深山里有一种叫“夕”的怪兽,每年到冬天的一定时候就出山为害世间,弄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百姓只得祷告灶神(还知道他爱吃饴糖)上天求救,有个叫“年”的小孩自告奋勇下凡除害,他知道“夕”怕红色、火光和炸响,就用红绫、火把和爆竹吓走了“夕”。这一天就叫“除夕”,而人们为了纪念“年”,就在除夕后的第二天叫“年”,作为新一岁的开始。同时,由于“夕”并没有除掉,所以人们也就每年在这个时候家家贴红对联、燃放爆竹;户户烛火通明、守更待岁。初一一大早,还要互相拜年。

之后,还有许多小人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三毛流浪记、龙子太郎(这好像是我看到最早的日本漫画了)……,不是我们多有钱,其实大多都是相互借来看。有时为了一本心仪已久的连环画,会用最爱吃的东西来讨好它的主人。也许这些是上学前我们的唯一的精神食粮。其实不仅在学前(我幼儿园就认了几百汉字,大班时已把一年级的语文书读完了),就算上了小学,连环画依然是我们的挚爱。记得有一个要好的同学把我借给他的一套《射雕英雄传》给丢了,气得我一学期没有理他。(瞧这点出息----但买书的钱可是我千辛万苦攒下来的,还包括上述的5角呢)

其实,连环画也不尽是小说书,还有许多科普读物呢。最早的是一套彩图的。那是上小学后第一个“六一”儿童节,姆妈请了假带我去买的。(其中还有个小故事:那天,我参加完“六一”庆祝活动后,被姆妈带到新华书店时,书店快下班了,但姆妈向店员解释是答应了我今天一定要买的,结果他们不仅让我独自一人挑了一个多小时(VIP啊),结账时还多打了折---当时带红领巾的学生儿童节买书可打九折)。所以,这套书我保存了很久,记得其中一本是《伽利略》,从中我知道了著名的比萨斜塔实验(后来有说是假的,令我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知道了九大行星的排列,后来还模仿伽利略自制了一个单筒望远镜(立志发现第十大行星,现还在)。另外几本是《奇妙的海底世界》、《古文明之旅》和《》,之后每年儿童节我都会去买书,一直到读高中(是不好意思再冒充儿童了=^-^=)。

与此同时,开始迷上武侠书了。我第一本武侠小说是《大唐游侠传》,小学二年级读的。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藏在课桌里看,放学路上看(骑着单车呢),甚至打着电筒在被窝里看---直至弄近视了这对招子)。梁羽生、金庸、古龙、卧龙生、诸葛青云、萧逸……,直到有一天(记得是在初二)突然感到所有的武侠小说的情节几乎都是类似的:一个落魄的人因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一个世外高人(如逍遥子)或发现了一本失传已久的武功秘笈(如易筋经)亦或吃了一个天知道什么神异的东西(如人参果),习得一身绝世武功并内力大增,从此纵横江湖无敌手,间或有一两段男女之情。一旦明白了这点,我也就风紧,扯乎了!以后再也无法提起兴趣看武侠小说了。但爱读书的习惯却一直保存到现在。

到十岁左右,电视机终于普及了(没电视前主要是听广播,从六岁有了第一台收音机起,主要听评书:刘兰芳的《岳飞传》,袁阔成的《三国》,单田芳的《三侠五义》、《隋唐演义》、《明英烈》……)。我家买了个18"的SHARP彩电(现还在我房间里发挥余热呢,看起来小日本的东西是耐用),以后我再也用不着到小朋友家蹭14"的黑白了(但《姿三四郎》、《上海滩》、《霍元甲》、《加里森敢死队》等的最初记忆却依旧是黑白的)。而我最大的兴趣则从看书转到了看电视上。记得看过的有:

动画片:尼尔森骑鹅旅行记、铁臂阿童木(哇,知道的第一个和孙悟空有一比的偶像,大多科幻迷就从此诞生了)、森林大帝、聪明的一休(“哎,休息,休息一会儿”,“就到这里,再见啦!”,可爱的小燕子、拙朴的西佑卫门、讨人厌的弥生小姐)、鼹鼠的故事、千里寻母记、花仙子(还知道主角叫什么吗?小培!)、蓝精灵(名字多不记得了,除了损人不利己的格格巫)、米老鼠和唐老鸭、黑猫警长、没头脑和不高兴、雪孩子(好美的音乐欧)、变形金刚、希瑞、希曼(“赐予我力量!”)、忍者神龟,当然还有时至今日还热播的圣斗士星矢……

电影电视剧:小兵张嘎(胖翻译)、地道战、地雷站(还记得鬼子骑在石马上的镜头吗?)、平原游击队(李向阳)、铁道游击队、大西洋底来的人(麦克-哈里斯)、排球女将(小路纯子、大岛茂、由加)、佐罗、阿信、诽谤、海蒂、女奴、危险的黄玫瑰、血疑(从此认识了清纯的三口百惠)、少林寺(每回看完都要伸展一下拳脚)、英雄本色(永远的小马哥)、虾逑传、超人(仅次于阿童木、孙悟空的又一个NB)、西游记、红楼梦……

而每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则让我们认识了:费翔(大帅哥啊)、张明敏、齐秦(当时就说要与小贤结婚,多少年了还……,咳)、罗文、小虎队(解散后发现都不怎么样,可当时却迷倒了一大片)、李谷一、董文华(歌坛常青树给远华案毁了)、徐良(还记得他是谁吗?想不起来,那总该记得《血染的风采》吧)、毛宁、马季、赵炎、姜昆、李文华、唐杰忠、侯跃文、石富宽、马兰(现在她老公比她有名)、宋丹丹、黄宏、赵本山……

而由于我对游戏机屏幕的闪烁过敏,基本与它无缘,所以对同龄人痴迷的电子游戏几乎一无所知。另外,虽然是伴随着港台音乐成长起来的(记得很多女同学会把中意的歌词抄录在小本子上),但五音不全的我却始终对唱歌畏惧有加。基本上所有会唱的歌(不超过十首)都只能哼出前两句歌词,好糗!

历数着儿时的点点滴滴,想想现在的人们都活得太累,连得孩子们也一齐受苦:学校参加提高,回家再要家教,社会上这考那考的,没完没了。孩子们没有交际,没有集体生活,也许只有呆在家里打游戏、看电视,还有就是盯着电脑上网络。所以,如果我以后有了孩子,决不让他(她)们(如果养得起的话,我希望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大的是姐姐,小的是弟弟----当大哥太累!)受这份罪,至少在小时候。

也许记忆中的家园将不在,也许梦里的追求还遥远,但有这份美好的回忆伴随,我骄傲:我曾快乐过!当然并非沉溺于过去(这让我想起逝去的爷爷,也许这又是另一个人生故事)。当我五十岁、六十岁时,再回首看看今天的我,也许有遗憾、有感慨,但不希望带着深深的悔恨走完余下的人生旅程。

想人生七十犹稀,百岁光阴,先过了三十。

七十年间,十岁顽童,十载?顿?。

五十年除分昼黑,刚分得一半儿白日。

风雨相催,兔走乌飞。

仔细沉吟,都不如快活便宜

元宝推荐:铁手,擎箭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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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是不是咱老了,一看这题目就有点沧桑的感觉呀

看来全国的青少年那时玩的都差不多,记不起当年攒的烟盒都哪去了。

家园 还有扇烟盒,俺那时候跟女生一起跳皮筋

70年代人诶,呵呵。

家园 我还丢沙包,玩羊拐呢
家园 偶小时候是踢踺子。。。

不是一般看到的羽毛踺子,是一大团羊毛做的踺子~~

偶们那里女生都不会踢,只有男生玩~~

家园 龙子太郎也是动画啊。。。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原著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记得里面领头的大鹅特别讨厌尼尔斯。。。

新佑卫门。。。

家园 踢毽子,跳橡皮筋,丢沙包,我都玩得特棒!你们都不是我的对手!
家园 不是大鹅是大雁阿卡哎

呵呵,骑鹅旅行记简直太喜欢了。我第一次接触到狐仙这个概念,你看看,跟聊斋的狐仙两回事吧。

家园 哈哈哈~~偶小时候分不清大雁和大鹅~~

反正个儿都不小~~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电子书下载:

外链出处

【文摘】骑鹅旅行记

此书直译为《尼尔斯?豪格尔森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这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1853-1940)的代表作。拉格洛芙的好友、师范学院院长达林想请人写一部以孩子为读者对象的通俗读物,作为9至13岁孩子的历史和地理教科书。要求此书写得亲切、平易,将瑞典历史和地貌自然地溶汇在一起,使作品成为趣味性和知识性高度统一的读物。拉格洛芙愿意用自己的文学创作为祖国的教育事业服务。她对瑞典进行全面的考察旅行,收集各种所需的资料,先后5年时间成功地完成了好友达林的委托。该书从第一次出版到1940年作者去世,它总共已经发行了350万册,此后,每隔几年又再版一次,是瑞典文学作品中发行量最大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不仅使拉格洛芙饮誉瑞典国内文坛,而且也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坛上的地位。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是瑞典南部乡村的一个14岁男孩尼尔斯?豪格尔森。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但尼尔森性格孤僻,对读书毫无兴趣,专爱恶作剧,欺负家中的鸡猫狗兔。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能懂鸟语的小人。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公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公鹅飞走,紧紧抱住公鹅的脖子,不料却被公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8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忠诚善良、乐于助人、富于责任感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作者通过这个故事来启发少年儿童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渴求,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因而这部作品是很富有教育意义的,它使少年儿童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有同情心。同时,少年儿童读者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锦绣河山,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从而增进了对祖国的热爱,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创作《骑鹅历险记》一书“是为了教育瑞典儿童热爱自己的祖国”。她“从教育学观点出发,认为只有让孩子们了解自己的国家,熟悉祖国的历史,才能使他们真正热爱和尊重自己的祖国”。作者的用心良苦,而效果也是极佳的。瑞典近几代人,上自国王、首相,下至平民百姓,几乎每个人都自幼阅读过这本书,在这个故事的潜移默化影响下成长。

爱国爱家是拉格洛芙创作中的―个重要主题。纵观她的作品,除了一部以意大利为背景,探讨社会主义的《假基督的奇迹》(1897)以外,其余作品都是以自己的祖国瑞典、家乡丰姆兰省,甚至自己的庄园为背景的,正如她在《骑鹅历险记》一书中所说的那样:“这么多年来,她无论走到哪里,都念念不忘自己的故乡,她诚然看到其他地方比那里更美也更好,但是她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到她在童年时期的故乡所感受到的那种安谧和欢悦。”

《骑鹅历险记》一书虽然主要是为少年儿童而写,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儿童读物。这部洋洋巨著,成年人读起来也是趣味盎然,爱不释手。事实上,在瑞典和世界各国,这本书的读者还是以成年人居多。这本书既没有悬念丛生、回肠荡气的故事,也没有跌宕起伏、曲折动人的情节,甚至连妙语如珠、惊句似潮的对话都很少,那么是什么东西使这么一部像流水账般的旅行日志式作品变得如此富有魅力呢?我们不能不钦佩作者别具匠心的构思和高超的写作技巧。正是凭借了这种妙笔生花的高超写作技巧,作者把这部作品写活了,赋予了原本没有生气的一草一木、一石一山以生命,使得世上万物都有了思想和感情。

由于本书读者对象主要是少年儿童,因此作者大量采取拟人的写法,并且把幻想同真实交织在一起,把人类世界发生的事情搬到动物、植物世界中去,这样使整个作品有了动感,有了情节。人和拟人化的动植物活跃于其间并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充满情趣,使作品极为生动浪漫。以本书主人公尼尔斯为例,他不爱学习,贪吃贪睡,且又十分淘气,爱捉弄小动物,这种调皮的小男孩在日常生活中不乏其人,但是作者让他因此受罚变成―个拇指大的小人儿,这显然是作者丰富的幻想所创作出来的一个生动的形象,为作品披上了―层神奇的色彩。

作品就以尼尔斯骑鹅旅行为线索,绘出了一派极为新颖、气象万千的瑞典景色。大自然和动物生活占主导地位,也有历史古迹和种种传说的记述。历史、地理比较枯燥乏味,不大容易取得孩子们的好感。而这本书恰恰是要让孩子们熟悉瑞典的山川河流、地形地貌,这个任务并不轻松。作者从教育学观点出发,认为要使孩子了解、熟悉瑞典,从而热爱它,首先要使孩子们产生兴趣,而使他们产生兴趣的最好办法莫过于用讲故事的办法来传授实际知识,这样能使丰富而宝贵的知识不知不觉地灌入孩子们的头脑。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不但使少年儿童们易于接受,而且可以使他们记得很牢。因此,她在《骑鹅历险记》中穿插了大量童话、传说和民间故事,有的是为了向读者叙述历史事实,有的是为了讲述地形地貌,有的是为了介绍动植物的生活和生长规律,有的则是为了赞扬扶助弱者的优良品德,歌颂善良战胜邪恶,纯真的爱战胜自私、冷酷和残暴。总之,在拉格洛芙的笔下,瑞典的地理、历史、文化、植物、动物无不变成了脍炙人口的故事。

形象而生动的比喻是《骑鹅历险记》创作中的另一个重要的艺术特色。作者根据儿童的心理,把瑞典的平原山川、城市岛屿和江河湖泊都比喻成孩子们熟悉的东西,一方面引起他们阅读的兴趣,另一方面使他们读后能牢记心头。当男孩子尼尔斯变成拇指儿大的小人儿坐在鹅背上第一次从高空向下俯视时,他看到底下有一块五彩续纷的大方格子布,不知道是一块什么样的大方格子布。大雁们告诉他那是耕地和牧场,这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下面的那块大方格子布是家乡的大平原,那绿色的方格子是去年播种的黑麦田,褐色的方格子是老苜蓿地,那灰黄色的方格子则是庄稼收割后残留着茬根的田地等等。拉格洛芙把瑞典南部种着不同庄稼又有房屋和花园的斯康耐大平原比喻成一块色彩斑斓的大方格子布是十分形象而又逼真的,这样的大平原从高空往下看的确像一块大方格子布,而方格子布又是孩子们所常见的布料。全书像这类生动逼真的比喻还有很多,使作品呈现出绚烂夺目的浪漫色彩。

作者还十分注意使前呼后应的情节同独立成章的故事相结合。全书以尼尔斯从人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又从小人儿变成人为主线的故事,中间穿插了许多独立成篇的故事、童话和传说,使得各章既自成一体,又互相连贯。

为了使少年儿童能够看得懂、记得住,真正掌握知识,她基本上是用平铺直叙和白描的手法,文学也很朴实,对景物除了必要的几句交代和叙述之外,一般不作重笔浓彩、长篇大论的描写。

这部作品获得巨大成功,已被译成50余种文学。曾被改编为卡通片。

家园 【无限感叹】好象我们真的老了......

文中所提及的所有活动项目,绝大部分经历在下也曾拥有,能回想起来的却不多了,看了兄台的文章好象突然回到了那个幼稚也疯狂的年代。连环画、打弹子、雪糕,好亲切啊。兄台是上海人吗?

家园 驴子这话重点是"女生"还是"跳皮筋"?
家园 有没有教女儿玩?
家园 重点是“俺”

跳皮筋是手段,女生是目的,嘿……

家园 你好,兄弟!握个手先!
家园 这边的孩子不玩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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