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维权记(1)战斗号角 -- 忘情
由于有“深海”的情报,我们及时调整了布署,考虑到楼长和业委会胡主任私交不错,决定由她出面做胡主任的统战工作,并约个时间和业委会及物管正式谈一次。
胡主任开始还直担心我们又去一帮人,坚决要求楼长一人与会。
呵呵,一人就一人吧。
会上,楼长把大家联签的意见表呈上,物管主任态度软化多了,一个劲地说大家有事好商量,没什么不可以谈的。你们的业主也太凶了,甚至老总成天都被电话骚扰得坐卧不宁,还不断受到各种威胁。干嘛老是冲着天集来呀?都是一个系统,本来也是想给大家办点好事,结果搞成这样。万一逼得没辙,天集将房产卖给中间商,再由中间商转卖又转租,那又当如何?当然了,天集还不会这么做,但请大家高高手,不要再和天集过不去了。要是业委会没能商量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地址,这医院大不了不办了,不也就这么回事吗?
楼长马上唱起了红脸,表示业主情绪激动可以理解。威胁老总什么的我们不清楚,若有证据可以提供给警方处理。我们欢迎办医院,但希望医院独门独户,既给大家造福,又不影响任何业主。比如利用现在地铁公司的那栋楼,或者单身公寓旁边的店面,都是个两全齐美的办法。。。。。。
物管主任一个劲地诉苦,你们有所不知,我们有我们的难处。地铁公司那栋楼现在划归了多元中心,不在公司手里。单身公寓旁边的店面路局早想整体卖出,轮不到我们作主。
那业委会啥态度?
胡主任表示,那天开协调会我就表态支持你们了,这个态度我不会变。既然你们态度这么坚决,我现在就当你们的面给医院打电话。
电话接通了,医院方面对此很吃惊,连忙追问现在已经让了步,只用一楼,只要八百平方还不同意吗?
只要一楼人家也坚决不同意,胡主任当着众人的面明确表示。
医院方面表示很失望,并对胡主任提出的按医院原规划,用X栋至X楼旁边那排店面的建议不感兴趣。
胡主任只得表示,那次开楼长会议时,曾有某楼长表态愿意医院开在本栋楼下,要不她再找那栋楼的业主商量商量?
只要不建在我们楼下,我们就对其他事情不允掺和了。不过楼长还是提醒胡主任不要太当真,那位楼长很有可能只是说说大话而已,要动真格的,恐怕他们那栋楼的业主们也不答应。就比如说我们这栋楼吧,当时我们征求意见时问一些老人,在小区建医院好不好?结果个个高兴地喊好。接下来问,医院打算建在我们楼下,好不好?结果这些老人立马跳脚连声反对。所以呀,人都是如此,事情真要摊到自己头上,就没大话好讲了。
胡主任头痛得很,表示目前业委会的当务之急是发动大家坚决反对市政将二七南路延伸进小区,将小区一分为五。建医院这事只能撂一撂,过段时间业委会再出个通告,鉴于找不到合适的,大家都能接受的建院地址,因此此事就此作罢。。。。。。
楼长回来后通报会晤情况,大伙儿都很高兴这些日子以来的努力没有白费。不过此事还未最终落幕,还需要继续密切关注,谨防反复。物管方面那个可以先卖给中间商再转手给医院的说法仅仅是理论上可行,它真敢这么做的话也就不会说出来了。再者说,小区建成这么多年,因为当初做总体规划的人全凭一厢情愿,没啥生活和经营常识,导致如今还有大批店面没能租出去。这种情况下怎么会有中间商突然想通了,先买后转手?况且它投资前部总得评估一下可行性和潜在的风险吧?知道业主在此事上与有关方面搞得这么僵,那还会愿意付出高昂的成本来换取这个相对不划算,而且未必有把握拿得到的收益吗?所以这恐怕只是天集内部曾有过的一厢情愿的想法。反正和我们相比,医院和天集方面耗不起,拖下去只对我们有利无害。甭管用什么手段,用最经济的办法达到我们的目标就行了,凡事须适可而止,谨防物。所以,大家决定中止一切行动,以观后效。
第二天,医院方面的“峨眉峰”传来消息,医院就此召开了院务会,感觉困难太大,初步决定放弃在小区建门诊部的打算。
我们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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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忘大率领业主取得胜利,可喜可贺,但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呀。不怕对方的大领导,就怕底下的那些为了邀功献媚的狗奴才们,从上下文来看您始终冲在第一线,已经很暴露了,那些奴才们可能会自作聪明的对您下手,一定要小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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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白黑三道都准备上了
千万小心,可得把小静嫂保护好呀.
忘情老弟的事情实际上是在本单位内部。医院是四附院,就是铁路医院;小区是铁路的“富人区”;天集是铁路多经部的下属部门----都是铁老大的一桶浆糊,说不定追上去都归南昌铁路分局的某个副局长统管。这个,是忘情老弟之所以能有操作空间的必要条件。
如果医院、房产商、住户互不隶属,那就是房产商一定能赢。不文明的先硬来,生米煮成熟饭,你不服就上法院;文明的先去法院判,然后再上。而法院几乎可以肯定是和房产商站在一起的。具体可参见子玉的帖子。
子玉的小区是别墅区,户主至少在经济上都是顶层人物,而且如此之多的户主都是非常齐心,都难到如此地步,换了普通老百姓,想和房产商斗?想都不用想。
忘情可以说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全了。
换成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那么轻易让你赢,赢了也没那么好执行,总之屁民就是屁!所谓中产不过是‘中惨’而已,好处没有,放血该你,中外皆是如此。
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却平地起风波,被老爷们折腾一番,这次就算胜利了,难保没有下一回,普通人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以及财富奉陪到底?
所以老百姓小业主始终是弱势,是被动的应战,见招拆招,输了吧输不起,只好咬牙坚持,甚至破财破家,还有连小命都搭上的;赢了吧,人家一句不玩了就完了,你合着是陪他们玩了一回,还指不定有什么明的暗的在等你呢。
有时候想想还是挺泄气的。
建议把嫂子转移到岳父母家
有深海,连对方的部署都清楚了。看来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恭喜:你意外获得【铢钱】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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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精彩,干得漂亮。
我作为一个局外人,只是看个热闹而已,对于忘情却是另外一段人生体验和感受。很好的一个分享,相信会对那些有相似经历的人有帮助。
看完整个系列,给我最明显的感觉是;忘情适合从政,是搞政治的高手。
我知道的一个案例,也就是我父亲的一位师姐,由于历史原因祖业被充公,房子被外人无偿居住。落实政策后,房子归还。这位师姐也不缺钱,为了收回祖业,没要政府的补偿,还答应这个住户的要求,给30万别处买房(那时房价不高,30万算是行情价),哪知道后来这个住户反悔,拒绝迁出,并且提出50万的要求。 无奈之余,告到法院,结果法院反判这个住户胜诉。这位师姐长居海外,为了这个官司,当上了空中飞人,相当烦人。父亲动用他的关系去帮她。无果,反被劝少管闲事,劝他的朋友是政法系统局级干部。直到这位师姐通过,某位路道很粗的朋友,才搞定此事。详细怎么搞定,因为我没再关注,所以无法获知其详。
通过这个系列,加上以上这个案例,个人感受是在国内碰到此类,如果单纯依靠法律是行不通的,必须要动用手段和关系。很认同忘情所言的中国特色办事。
忘情兄,深海都开始玩了!那就大大的太厉害了!后面的事就像夜观天象兄所说的,还是以家庭为主吧!文章太精彩了,能解决问题就最好了!能早点解决就早点最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