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访犹如犯罪?看郑州男子莫名成高危上访人群有感 -- 猪头笨笨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颇有黑色幽默的感觉
某袁姓良民一用身份证就会遭来警察,并被带到派出所盘问,下面是其与警察的对话
“我是做汽车配件的,啥坏事都没干过,我只要一用身份证,你们就来抓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老袁反问,并试图起身离开,但被民警拦住。
“你的个人信息在公安网上有不良记录。”张姓民警说。
这个不良记录是什么东西呢?
民警表示,经过对袁树林的户籍、身份信息核实,并未发现不良信息,“从没上访过,现在却成了‘高危上访人员’。”坐在医院的急诊科内,老袁感叹,自己快被折腾死了。
袁先生一定觉得很委屈,但我觉得,比袁先生更委屈的一定大有人在。要是个真有上访纪录的,搞不好余下十几天就要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住宿和餐饮服务了。翻了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左看右看看不到“上访罪”这一罪名。怎么上访就在公安局的系统里就成了“不良记录”?怎么就要享受这种类似于逃犯的待遇?
不过仔细想想也就释然了,上访者威胁的是公仆们的乌纱帽,公仆们管着警察的饭碗,所以后者动用宝贵的警力和技术资源为公仆们乌纱帽服一下务也是情理之中的。而且这还不算无法可依,199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到了2005年版里就变成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所以么压制一下是允许的么。
也许有人会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另一部叫做《宪法》的文件了,其实依我所见,那玩意不是法律,是一部乌托邦小说,里面的公民人身自由值得期待,就和彩票中大奖一样很值得期待。
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担心,当年共和国的先贤们制定了信访制度时,其良苦用心无非是让下层不满有一个宣泄的渠道,免得官僚们重蹈历史的覆辙。到了今天这个据说是千年未有的和谐盛世,老爷们修法的修法,建网的建网,这条渠道真是被堵的滴水不漏啊。老爷们的耳根固然清静了,但那些觉得自己有冤无处申的人群里会不会出现那么几个用武器的批判代替批判的武器的人呢?
关键是你要豁得出去
马克一下备用。
顺便帮顶。
又见《宪法》,看来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重道远啊。
皮里阳秋,阴阳怪气多没意思?
这种醒民之事,还是让那些心怀天下的人去干吧。
皮里阳秋、阴阳怪气,这还是当年忧国忧民的时候学会的呢,哈哈。
万一有人以为你故作高深其实胸无点墨,不就太委屈你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