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刘晓波是美国策划中国颜色革命的马前卒 -- 唵啊吽
要么,中国人的11年不如洋人的值钱?
也就是说,要坐牢的。还记得美国十几年前的“华人非法捐助案”吗?
下面是查到的所谓“中国门”的定罪:
”John Huang served 500 hours of community service and paid a $10,000 fine. Johnny Chung served 3000 hours of community service. Charlie Trie served four months of in-home detention. Maria Hsia served 90 days of home detention and paid a $5,300 fine. Indonesian billionare James Riady was fined $8.6 million. Ernest Green served three months home detention. Michael Brown served 150 hours of community service and paid a $5000 fine. In all, the Justice Department task force secured criminal convictions against 22 people by 2001。“
最重的判罚是四个月的软禁“in-home detention”,这与11年的大牢是一回事吗?
再看人家调查的是谁?1996年司法部的调查,查的就是当时的现任总统,副总统,和执政党全国委员会。咱们抓的是谁,一个早就被盯得死死的书生. 还用比下去吗?
退一万步说,就算刘罪大恶极,该当重刑;您敢担保,过两年不会来个“保外就医”就轻轻礼送出境了?到底是谁在以国法为私器?
政治手段的拙劣和体制的不成熟,难道真的这么难承认吗?
这是量刑的问题
美国贩毒还没有死刑呢
劳教三个月,作牢三年,作牢十年,注射死刑,直到当街拿石头打死,区别大大的。
比如说,西西河前些时候被墙,有关部门应该是依法墙了西西河的罢?既如此,哪您如果在那段时间下河的话,大概就成了违法犯罪分子了。
这样吧,念您初犯,11个月好了。
并且实际串联号召了一大批人, 恐怕够格"叛国罪"了.
中国人自己圈子里,再怎么闹也可以看成是人民或者民族内部矛盾。这个性质不一样。一条红线。
我就算有心代入,也是代入那些受害人。
另外,如果我一不小心犯罪,我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倒是您,万一有一天千小心万小心,被一个“一不小心”的给“犯罪”了,您一定会念他初犯,免于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了吧。您所在国家的犯罪分子应该凑钱给您送一块匾,上书四个大字——【东郭再世】
最后,您是个法盲——有关部门依法墙了西西河,不等于我上西西河违法,更不等于我上西西河犯罪。似乎阁下连违法和犯罪都分不清,还是先找本书入门一下再来讨论定罪量刑,讨论中国的法制吧。
专家们早就说了,不是因为拿钱才判11年,也不是因言获罪,而是因行获罪。
像打不死的小强。”忘我之心不死“都这么多年了,现在都成第二大经济体了,”敌对势力“他们还执着着呢!这么有喜感的“敌对势力”,我看要好好珍惜,留着逗着玩儿也好。
说正经地吧:”恐惧, 是最容易被利用一种人类情绪。“
至少在公众媒体上没有。就算如晨大所言,是“因行获罪”,那么既然在国际上得了个还算有影响的奖,至少是个有争议,有新闻价值的话题吧?刘在牢里,可他(或家人)应该还有接受采访的权利吧?没准他认罪服法,来个拒领诺奖呢?
哪怕是只有百分之十的媒体报道,讨论一下... 真是全国人民百分之百得拍手通过么?
其实,您在前贴里已经说到点子上了。这,就是一种恐惧。我认为,这种恐惧,与现在的中国是不相称的。
上千万人中国人死在外国势力的下,几百万的先烈为了中国人可以站起来做自己的主人牺牲。现在外国主子用各种方式想让中国人回到做奴才的时代,这个NB也是其中的一个。不管这个刘做了什么,只要他是在做外国主子希望他做的事,他就是中国人的罪人。
一个外国人的奴才要民主,中国人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