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方舟子和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 -- 老班长
这个说明方在买票的时候已经知道10日会宣判。10当晚订票的?
还有刚审晚,也不能算败诉,为啥那么叫冤呢?这点也是我无法理解的。到了“官逼民反”的地步?
毕竟肖是要被拘役5个半月的。
按您的理解,一定是被处理了并且结果错了的才算是冤案?那么“处理”这一词在您这里又如何定义?
那么如果一个并没有作假的人被污蔑了,或者说被方舟子打假了,进而被媒体一边倒的负面报道和灌输而使他在很多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心里名誉受损了,虽然他并没有受到方舟子的“处理”,那么他就不算冤。这就是您的逻辑?
没看见他的网站上挂着那么多的枉法法官么
最近怎么网络上盛传老方当年出国的时候伪造了侨属证,并且赖掉了中国科大一万多人民币的培养费?
据说还被母校给告了?
真的假的?
而是case的意思,就是特指的情况。
而且您也误会了,我说的理解能力不是高低的问题,而是从那个角度理解的问题。
方舟子早在1995年就抄袭MSU教授的英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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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科教论坛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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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亦明 于 2010-10-14 06:00:54
方舟子早在1995年就抄袭MSU教授的英文文章
亦明
据方舟子自己说,他上中文网络,始于1993年。在最初,他以张贴《大明小史》来为自己积攒名气。笔者已经证明,他写《大明小史》,主要靠抄袭李贽的《续藏书》和吴晗的《朱元璋传》。(见《文史畸才方舟子》)。方舟子的明史专家嘴脸,在1993年底被《华夏文摘》的都人先生一把扯破,结果导致方舟子另立门户,与人合办了《新语丝》。由于当时网人之中,搞生物学研究的人很少,方舟子于是接着搞“以己之长,击人之短”的把戏,转而大肆炒卖达尔文的进化论。但实际上,那不过就是抄袭西方科学主义者(如卡尔萨根)的言论,外加上他自己的无知的发挥。(详见笔者《科唬作家方舟子》第二章,《研究生方舟子:方舟子在密歇根州立大学》)。
把洋人的观点拿过来借题发挥,属于高层次的抄袭,一般来说,定罪比较困难。那么,方舟子有没有低层次抄袭洋人的例子呢?现在看来,这样的例子当然是不胜枚举。但是,一般认为,方舟子抄袭洋人的最早例子是2001年10月爆发的“《科学》抄袭案”。但据笔者发现,方舟子抄袭洋人,至少还可以上溯到他的学生时代,而他抄袭的对象,就是他的一位老师。
原来,方舟子在1995年5月16日撰写了一篇“科学哲学”文章,题目是《科学是什么?》。这也是他的第一篇“科学哲学”文章。(见《方舟子诗文集科普作品》:http://www.xys.org/fang/doc/science/science.txt)。本来,方舟子基本没有抽象思维能力,而只会进行线性思维,并且是短路线性思维。这样的人,搞“哲学”研究,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那么,这篇“科学哲学”文章是怎么写成的呢?这个疑问,一直萦绕笔者的心头。一个偶然的机会,这个不解之谜豁然而解了。
在密歇根州立大学(MSU),有一位生理学教授,名叫Robert Root-Bernstein。(他的官方个人网页:http://www.msu.edu/~rootbern/)。他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从事科学史研究,并且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忠实信徒。在八十年代初,美国的“科学神创论”与进化论展开了大论战,进化论学者为了揭露“科学神创论”不是科学,出版了一本书,书名就叫《科学与神创论》(Science and creationism, edited by Ashley Montagu.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UK., 1984)。其中,有一篇Robert Root-Bernstein的文章,题目是《神创论是科学的理论吗?》(On defining a scientific theory: Creationism considered)。在这篇文章中,为了证明神创论不是科学理论,Robert Root-Bernstein从前人的科学哲学著作中,归纳总结出了衡量科学理论的四套标准,然后用它们来逐一衡量科学神创论。显然,Root- Bernstein的逻辑是,不符合这四套标准的理论,一律不算是科学的理论(大前提);科学神创论不符合这四套标准(小前提),因此科学神创论不是科学的理论(结论)。
而在《科学是什么》一文中,方舟子开篇就是这样两段话:
“科学是件好东西,凡事给贴上科学的标签就仿佛身价百倍,‘科学的神创论’在基督教教徒中颇有市场,而‘科学的算命法’也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要把我们的祖宗在人类的蒙昧时代所冥想出来的一套哲学加一件科学的保护套,也不用花费太多的苦心,毕竟,已有不少中国的科学官僚在为它们撑腰,而一批又一批的江湖骗子们也都大摇大摆地被请进中国的高等学府作集体催眠的表演——这,算得上世纪末中国科学界的一大怪现象。
“但是一种理论是否是科学的,是否能被全世界的科学界所接受,绝不是中国的科学官僚所能主宰得了的。现在的科学学普遍认为,要判断一个理论是否科学,要符合逻辑的、经验的、社会学的和历史的四套标准,缺一不可。”(方舟子:《科学是什么?》,http://www.xys.org/fang /doc/science/science.txt)。
接着,他就开始抄袭自己老师搞出来的“四套标准”:
方舟子:“在逻辑上,它必须是:1)符合‘奥卡姆剃刀’的原则,即必须是简明而非繁琐的,而不是包含一大堆假设和条件,为以后的失败留好了退路;2)本身是自恰[洽]的,不能一会说先造动物再造人,一会又说先造人再造动物;3)可被否证的,不能在任何条件下都永远正确、不能有任何的修正;4)有清楚界定的应用范畴,只在一定的条件、领域能适用,而不是对世间万事万物,无所不能,无所不包。”
Root-Bernstein:“There are four primary logical criteria for a theory. It must be (1.a) a simple unifying idea that postulates nothing unnecessary (‘Ocam’s Razor’); (1.b) Logically consistent internally; (1.c) logically falsifiable (i. e., cases must exist in which the theory could be imagined to be invalid); (1.d) clearly limited by explicitly stated boundary conditions so that it is clear whether or not any particular data are or are not relevant to the verification or falsification of the theory.”
方舟子:“在经验上,它必须:1)有可被检验的预测,而不是只是一套美丽的空想;2)在实际上已有了被证实的预测,也就是说,一个科学理论不能只被否证,而从未被证实,否则这样的理论是无效的;3)结果可被重复,而不是一锤子买卖,或者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只有你一个人作得出那个结果,别的研究者重复不出来,还要怪别人功夫不如你。4)对于辨别数据的真实与否有一定的标准,什么是正常现象,什么是异常现象,什么是系统误差,什么是偶然误差,都要划分得清清楚楚,而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结果随意解释。”
Root-Bernstein:“Three [four] empirical criteria are of primary importance as well. A theory must (2.a) be empirically testable itself or lead to predictions or retrodictions that are testable; (2.b) actually make verified predictions and/or retrodictions; (2.c) concern reproducible results; (2.d) provide criteria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data as facts, artifacts, anomalies, or as irrelevant.”
方舟子:“在社会学上,它必须:1)能解决已知的问题,如果连这也办不到,这种理论就毫无存在的必要;2)提出科学家们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新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模型,也就是说,它不光要有解释,还要有预测,否则也没什么用处;3)提供概念的定义,而且必须是切实可行的,不是象‘气功场’、‘天人感应’之类子虚乌有、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的伪概念。”
Root-Bernstein:“Sociological criteria also exist for determining the validity of a theory. A theory must (3.a) resolve recognized problems, paradoxes, and/or anomalies, irresolvable on the basis of preexisting scientific theories; (3.b) pose a new set of scientific problems upon which scientists may work; (3.c) posit a ‘paradigm’ or problem-solving model by which these new problems may be expected to be resolved; (3.d) provide definitions of concepts or operations beneficial to the problem-solving abilities of other scientists.”
方舟子:“在历史上,它必须:1)解释已被旧理论解释的所有的数据,也就是说,你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力的数据作解释,而无视对己不利的数据,否则就还不如旧理论;那些宣扬算命多准、祷告多有效的,其惯用伎俩就是挑出成功的巧合大肆宣染,而隐瞒了无数失败的例子;2)跟其它有效的平行理论相互兼容,而不能无视其它理论的存在。比如,‘科学的神创论’如果要取代进化论这种‘旧’理论,就不仅要解释已被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的所有的数据,而且不能不理睬与进化论相容得非常好的现代生物学的其它学科以及天文学、地质学、物理学、化学等的成果。同样,有人声称‘气功科学’是最尖端的科学,那么它不仅要包容现代医学的研究成果,还必须与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平行学科不互相抵触。”
Root-Bernstein:“Finally, there is a fourth set of theory criteria as well: historical ones. A theory must (4.a) meet or surpass all of the criteria set by its predecessors or demonstrate that any abandoned criteria are artifactual; (4.b) be able to accrue the epistemological status acquired by previous theories through their history of testing—or, put another way, be able to explain all of the data gathered under previous relevant theories in terms either of fact or artifact (no anomalies allowed); (4.c) be consistent with all preexisting ancillary theories that already have established scientific validity.”
不计标点符号,《科学是什么》有1462个字,而其中来自Root-Bernstein文章的字数是777个,占全文53%。实际上,这些被抄来的文字,构成方舟子文章的主体和核心。Root-Bernstein总结出来的四套、共15条标准,几乎全部被方舟子抄袭:在抄前两套时,方舟子相当认真,几乎是逐字、逐句、逐条抄录。但是,当他抄到第三套社会学标准时,他打了一个折扣,把其中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合并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Root- Bernstein提出的第三条,乃是库恩的“范式”理论。显然,方舟子对这个理论茫然不知,不知道那个“paradigm”是什么意思。于是,通过合并,他打了一个马虎眼。而在三条历史学标准中,第一条也被方舟子省略了。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方舟子与他的老师“英雄所见略同”,各自独立地发明了这四套标准呢?答案是:完全没有这个可能。这是因为,Root- Bernstein的文章是专门为了批驳神创论而作,因此他提出的这套理论相当独特,根本就没有成为什么方舟子所说的“现在的科学学普遍认为”——这篇文章至今只被引用了15次。实际上,Root-Bernstein提出的四套标准中,恰恰有一套能够证明进化论不是科学的理论(即波普尔的“可证伪性”) ——由此可见其逻辑上的荒谬。(Root-Bernstein用波普尔后来自己否定了自己的说法来修补自己的漏洞。)一般来说,人们可以不约而同地发现相同的真理,但却不太可能发现相同谬论。这是因为,真理只有一个或者少数几个,而谬论却有无数个。因此,仅从概率学上来说,方舟子独立得出这套理论的可能性就趋近于零。
从另一方面来讲,Root-Bernstein所讨论的问题是“什么样的理论能够算作是科学的理论”。可是,方舟子却把它放大成了“什么是科学” 这样的全称谓、总括性的问题。科学的主体固然是科学理论,但科学的理论却不是科学的全部。这个道理不难理解。那么,方舟子的头脑为什么会进行这样的跳跃性思维呢?显然,他在发现了Root-Bernstein的理论之后,要把它当作科学的棍棒,用来横扫一切“伪科学”,所以,就像把他从MSU学到的“垃圾基因”知识当作放之四海而皆准、行之万代而不变的教条一样,他把Root-Bernstein的理论也上升到“科学学”的高度。
显然,当时的情况是,方舟子在临近毕业之际,选修了Root-Bernstein的一门科学史或科学哲学课程,从中知道了他的那篇文章,并且对乃师的直线思维方式一见如故,于是爱之甚而求之切,把它改头换面,据为己有。
那么,亦明兄是如何侦破这起抄袭案的呢?原来,方舟子在2007年出了一本书,《批评中医》。为了从理论上证明中医不是科学,方舟子先是把所有关于科学的定义都一笔抹煞——因为按照那些定义,中医很像是科学——,然后使出了这样的强盗逻辑:
“因此我们没有必要纠缠怎么给科学下一个恰当的定义。我们更关心的是判断科学和非科学的标准。科学界对判断什么是科学,是有公认的标准的,被广大科学工作者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应用着。这个标准主要有四套:逻辑的标准、经验的标准、社会学的标准、历史的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是逻辑的标准和经验的标准。[1]”(见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批评中医》第6页。)
这个参考文献[1]就是指Root-Bernstein的文章。也就是根据这个线索,亦明兄顺藤摸瓜,找到了《科学是什么》的源头。
也许有人会说,方舟子这不是明明给出了原始出处吗?你亦明怎么还说方舟子是小偷呢?我说方舟子抄袭,理由如下:第一,方舟子的《科学是什么》作于 1995年5月,并且当时就在网上发表了:1997年12月8日,方舟子把这篇文章拿出来反中医,说“下面是我三年前写的一篇文章(那时候ACT多么繁荣)”。(见:1997年12月“新语丝之友”存档)。并且,这篇文章在新语丝网站一直保留至今。但是,方舟子从来就没有透露过这篇文章是来自Root- Bernstein的文章。第二,方舟子在上面透露这个出处之时,也根本没有提到自己的《科学是什么》这篇文章,因此,人们也无法在这两篇文章之间,建立渊源关系。第三,上面那段话,是方舟子抄袭自己在2005年11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上发表的《科学时代的伪科学》一文(见 XYS20051109,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bingdian /kexueshidai1.txt),而在那篇文章中,方舟子对Root-Bernstein的文章一字不提。
那么,方舟子为什么要在2007年把这个线索暴露出来呢?我们当然不会找出确切的答案,但却可以做出合理的猜测。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方舟子为了显示自己的渊博和言之有据——即他所谓的“炫耀才学”——,所以他才在那篇文章中旁征博引,把爱因斯坦、李约瑟、《大英百科全书》、以及Root- Bernstein的洋文搬出来,吓唬不通勾勾文的老中医。他当时很可能以为,没有人会把“方学研究”搞到如今的地步。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出版社的编辑要求他提供引文或比较新奇观点的出处。无论如何,方舟子没有想到的是,十二年前盗窃的赃物,在他手舞足蹈地“批评中医”之际,暴露了出来。换句话说就是,方舟子批中医,其本质就是拿着偷来的棍棒去打家劫舍。
结论:第一,方舟子抄袭洋人,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5月;第二,方舟子在偷窃时,连自己的老师也不放过;第三,即使是抄袭自己的老师,他也搞不懂自己在抄什么;第四,做贼,总有露馅的那一天。
附录:方舟子论抄袭洋文:
“‘成段的引文献’也算抄袭,大概是松鼠会的独创;但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却公认是抄袭。我被人称为‘学术打假人士’,整天揭发别人抄袭,如果自己也干抄袭的勾当,这样的‘人’是该被分到最卑劣的一群里头去的。这样的指控,可比松鼠会以前骂我‘文痞’严重多了,所以必须讲清楚:
“请松鼠会具体地证明我哪篇文章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我指控别人抄袭,都是列出了证据的,包括两年前指控松鼠会成员瘦驼抄袭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当时也在新语丝论坛上列出了证据(后来写文章时手下留情没点名,才没有附上证据)。松鼠会想要反过来指控我抄袭,也应该学着证明之,可别自己抄袭英语文章抄惯了,就想当然地以为别人也难免和你一样。”(见2010年3月23日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forum /db/6/133/167.html)。
请问方全才,亦明兄“讲清楚”没有?
用GG翻译,出来是“案件”。
看来还是方舟子牛啊。
就是有这个案子,也没啥大不了的。不至于要离开啊。